推荐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推荐)(5篇)

半年工作总结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3-12-06 12:50: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推荐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推荐)一

围绕如何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颜赣辉指出,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全市上下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听令而行、闻令而动,确保中央决策、省委决策部署在宜春落地生根。

颜赣辉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准确把握试点创建目标任务,讲究方法策略,科学稳妥有序推进。要实行项目化管理、差异化创新、制度化驱动、系统化推进。

市域社会治理的成效好不好,在于能否解决突出问题。颜赣辉强调,聚焦突出问题,提升工作实效。要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指挥力、提升市域矛盾风险化解力、提升市域社会治安管控力和提升干部队伍履职力;要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督导考评、要广泛宣传引导。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颜赣辉强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关键要抓好落实,要努力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惠。

平安宜春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会上,宜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德刚就《宜春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了说明。

根据中央、省里的有关精神,宜春市委政法委拟草了《试点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各地各部门反馈的56条意见,政法委逐条分析研判,对试点方案进行了修改。宜春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试点方案》。市委政法委根据市委常委会的意见再次对试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日,平安宜春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了《试点方案》。4月17日,宜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试点方案》。

黄德刚就贯彻落实宜春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要吃透上级精神、准确把握试点要求、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步骤要求;试点工作三年为一期,采取“一年抓重点、打基础,二年抓整体、全达标,三年抓优化、摘到牌”的部署,分三个阶段进行。

要强化试点引领,加快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着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水平和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黄德刚表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新时代课题,平安宜春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县、乡、村各层级、各部门,要做到责任分工、主动认领、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需要全市上下同向发力、积极作为!”

力争在全省争先进、创特色、走在前

“目前,宜春已经入选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宜春历来有着良好的社会治理基础,争创试点合格城市有基础、有条件,也责无旁贷,”颜赣辉说,“这既是建设赣湘鄂区域中心城市应有的担当,也是基于多年治理实践的考量。全市上下务必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拿下这一城市品牌,力争在全省争先进、创特色、走在前,以此带动全市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实践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宜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许南吉强调,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牢牢把握目标原则,充分发挥政治引领、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先导、科技支撑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推动宜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设主会场和分会场,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各县市区。平安宜春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三区”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参加分会场会议人员有各县(市、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同志。宜春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丰城市负责人作了主题发言。

推荐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推荐)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荐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推荐)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荐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推荐)四

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围绕“平安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夯实治理基础、发挥职能优势,彰显住建部门担当。

一、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我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服务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成立信访“三个治理”督导化解工作专班,紧盯建筑施工、工程质量、欠薪欠资、房地产销售和中介、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等多发易发区域,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部署,对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实地开展督导,与问题属地办理专班共同梳理、分析问题症结,会商研提具体化解方案,从政策层面、行业规范、专业知识上依法依规指导,支持问题属地开展信访化解工作,对需要州级多部门支持的牵头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我局制定印发了《黔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等31项规章制度,全面细化与三项制度配套的办法、清单、流程、规范等,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覆盖、全链条监管。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制定了《黔南州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巩固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打造“强转树”活动升级版,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推动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三、完善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融合,并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校园周边地带普遍存在流动摊贩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情况,积极督导各县(市)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的日常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并在上下学时段进行重点管控,保障校园周边的环境秩序。切实扭转学校周边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的现状。

四、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20xx年我州老旧小区改造任务49个小区12312户,截止7月底,49个小区、12312户已全部开工,其中有6个小区、1519户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71亿元。根据各小区的基本情况,我局已指导各县(市)住建局在改造过程中注重补齐智能安防设施短板,并预留数据接口以供联网使用。

五、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我局聚焦当前全州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指导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十一届州委常委会156次会议提出要求后,我局多次会商讨论,梳理全州城市治理“牛鼻子”清单。经过多次商讨,20xx年12月初,最终草拟了《构建绿色便民生活圈,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指导意见》,于20xx年6月3日由黔南州委、州政府印发实施。

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加强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我局在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对规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进行了要求,要求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暨业主委员会导则》、《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具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都要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召开要在县市住建部门或乡镇街道的指导下成立,有涉恶记录的人员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各种方式阻碍业主大会召开、干涉业委会选举和干涉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推荐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推荐)五

北京市总工会

20__年10月

区域内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个数: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

已建工会数:______________ 会员人数:______________

集体协商双方情况:

第一条 区域内(含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业园等,以下略)职工一方与企业方(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区域职工协商代表与区域企业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签订。

第三条 区域职工协商代表由区域工会组织采取民主方式在区域内全体职工中产生,代表区域内全体职工利益。区域工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工会组织有关人员任首席代表。

区域企业协商代表由全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采取适当的形式产生,代表区域内所有企业的利益。(根据企业所有制、经营内容、规模大小的不同,保证各方面的代表性)

第四条 本合同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和企业内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区域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新经营/注册的企业应执行本合同。

第五条 企业有权自主招聘职工,不得因为性别、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龄等因素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企业不得扣押职工任何有效证件,不得收取押金或要求其提供担保。

第六条 企业应当与职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职工列入本单位职工名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职工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区域内企业支持工会工作,按本企业全部员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拨交工会经费。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在____月内建立工会组织。

第九条 企业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工会组织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条 职工自担任基层企业工会委员、集体协商代表之日起,在任职期内,如果其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则自动顺延至任期届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非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不得调动其工作。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与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区域内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不得与年终奖或全年一次性发放的货币收入平均计算)

第十三条 企业遵循按时足额、优先支付的原则,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并提供支付清单,每月最少支付一次。

第十四条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并根据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北京市和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公司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的变化,与工会组织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

第十五条 区域工会组织协商代表每年_____日前向企业组织协商代表发出工资协商要约,企业方应当积极配合。工资协商专项协议草案须经区域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会议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本合同期限内,区域内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_____%。

第十六条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职工本人月工资或月计件工资标准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和300%劳动报酬。日工资=月工资/21.75,小时工资=日工资/8。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方式依法建立工时制度,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八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职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职工连续工作5小时以内安排一次就餐时间不少于1小时;连续工作4小时,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适当安排职工工间休息时间(10___15分钟)。

第十九条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须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告知工会组织或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

第二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企业须事先提出加班计划和理由,与工会组织和计划加班职工协商后执行。

对有损于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超过法定延长工作时间或制度性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代表职工予以制止,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自然灾害、公用设施维护紧急处理或完成政府下达的紧急任务等情况需要加班,不受本条限制,职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有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休假期间按正常提供劳动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企业原因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支付日工资300%工资报酬。企业有证据安排职工休假,但职工自愿放弃休假继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资___%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企业按下列标准为全体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需要职工个人缴费的,由企业代扣代缴:

(一)本市城镇户口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农业户口职工最少要参加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四项保险。

(二)外地来京城镇户口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女职工生育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_;农业户口职工至少参加医疗、工伤两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女职工生育费用,企业按不低于____%报销。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应当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六条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经过集体协商,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支付。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职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不断提高福利水平。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对于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和支持职工予以抵制。

第二十九条 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企业对特殊岗位职工每年进行专项健康体检不少于一次。

第三十条 区域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规定如实上报,同时应及时通知工会参加事故调查。

第三十二条 企业对女职工及未成年工实施特殊保护。企业男女职工同工同酬。

第三十三条 企业安排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工作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

企业每年安排女职工进行妇科专项体检。

第三十四条 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申请调解、仲裁直至诉讼,工会组织予以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出现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表述不一致时,职工可以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表述。

第三十六条 区域双方协商代表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小组,检查督促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协商处理集体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 区域内企业可以依据本合同制定适合自己特点的集体合同附件或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单项协议,但不得有悖于本合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区域内所有企业和职工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三十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内容的,须按照程序重新协商签订。

第四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协商,重新订立本区域内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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