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秩序维护员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一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3.整治校园停车秩序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关于秩序维护员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二
1、负责物业小区各阶段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2、组织小区巡查,检查现场品质与团队纪律作风;
3、组织对岗位各种装备及设施设备运行及内务管理情况实施检查,并对周界安防、电梯三地对讲系统测试情况进行检查;
4、组织对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材、消火栓、应急装备、消防通道等)实施检查;
5、对巡更记录(含员工签到及签到表、检查、单元顶楼、楼道及空置房检查情况抽查、检查部门内务管理和作业文件归档情况)
6、定期组织对安全薄弱点进行梳理和回顾;
7、负责本部门人员合理配置及人才梯队的建设,员工考核、培训、发展、骨干员工的甑选、培养等工作。
8、负责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关系维护。
关于秩序维护员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三
近年来,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及机动车数量骤增,飙车、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等现象突出,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为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经与贵阳市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协商,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学校高质量发展为统领,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安全便捷校园交通环境。
宣传教育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部门联动、强化考核。
成立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保卫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决议,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在保卫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联络员:
(一)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科学设置交通路线,合理布局交通标识标牌,规范车辆停放区域;
(二)在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支持协助下,修订《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做到全校师生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三)依法依规禁行摩托车,打击整治无证无牌车,规范管理电动车、机动车,实现校园绿色出行;
(四)推进贵州大学校园交通“零”事故、机动车辆“零”酒驾示范高校建设,实现校园交通管理、车管服务一体化。
(一)准备阶段
1.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情况摸排
对全校师生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楚数量、证件(合格证、发票、执照等)、来源、使用年限、最高时速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1)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本科生的摸排工作;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研究生的摸排工作;
(3)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对校内门面经营户(含合作企业)的摸排工作;
(4)后勤管理处负责完成对所属部门员工的摸排工作;
(5)科技园负责完成对入驻企业的摸排工作;
(6)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完成对留学生的摸排工作;
(7)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完成对本单位教职工(含外聘员工)的摸排工作。
2.调查研究
(1)校内调研。为争取广大师生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避免引发网上负面舆情,由保卫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大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分类梳理,为下一步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2)校外调研。借鉴其他高校在校园交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由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完成。
(3)发出倡议。由教师工作处、团委、学生会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停止使用摩托车和无牌无证的电动车、机动车。
(4)路面排查。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及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开展校园交通治理宣传教育周活动,对在校园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进行实地盘查,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师生进行教育。
(二)实施阶段
1.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改造
(1)合理规划停车位,停车位设置要避免与行人的行走路线冲突,确保合理的道路宽度,全力保障道路通畅。
(2)维护保养好道路,处理好车行道路与人行道路之间的关系,实施道路统一规划,做好主、干、支路和人车混行道路的建设,使各级道路衔接顺畅。
(3)合理设置交通设施,健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警示灯等,规范机动车行驶路线、行驶时速,明确禁止车辆停放位置,达到道路无盲区。
(4)利用现代交通路况智能监控设备,实施远程监控。
2.由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3.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1)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社团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网络媒体等形式,把交通法律法规及《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负责,进行动员宣传,并签订遵守交通法承诺书。
(2)各单位(部门)通过政治学习、网络、微信、qq等多种形式把学校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发挥教职员工的模范遵守作用。向教职员工倡议在校园内不再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车,鼓励通过骑自行车、搭乘摆渡车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园内通行。
4.重点整治
交通法没有禁区、学校不是法外之地。在做好校园交通科学规划、广泛宣传教育的前提下,学校将联合贵阳市交管、公安部门开展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安全整顿月活动,对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通行,违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包庇不护短,要让制度长牙,规章带电,充分发挥处罚警示教育作用。
5.长效管理
(1)规范管理。学校将长期在校园内设校园交通执勤卡点,对于证件齐全的车辆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纳入门禁管理系统,规范停放。禁止证件不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按照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依规处理,涉嫌违反交通法规的通知或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2)控制增量。自20xx级新生起,一律禁止在学校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各学院与相关单位在新生进校报到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有序清退。针对目前校园内学生拥有的证件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随着学生的毕业自然清退出校园,毕业学生不得把车辆留在校园或转卖给在校学生。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摸索出一条适合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校园安全质量评估指标,通过考核评估促进校园交通安全质量的提升。
(一)高度重视。校园交通治理是个“老大难”问题,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难上加难。学校主要领导多次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增强执行力,把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布署、同落实,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
(二)精心组织。校园交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较多、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校办要加强统一协调,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方发力,形成合力,逐一破解交通治理各个难题。
(三)狠抓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工作职责,闻令而动、一抓到底,把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的收获转化为检验工作落实的成效,实现校园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舆情管控。交通综合治理难免会影响部分师生的出行,容易成为师生议论的热点、关注的焦点。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管控,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一)考核保障
(1)机关党委(目标考核办公室)要将教职员工违反交通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纳入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把学生违反交通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纳入学生管理规定。
(二)经费保障
校财务处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贵州大学“和谐交通、绿色出行”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关于秩序维护员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四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