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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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9 18:20: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1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万吨,日处理量 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预计COD削减约吨,NH3-N削减约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2

XX年,是“十二五”目标任务的xx之年,是环保部门抢抓新机遇,求得新发展,再登新台阶之年。为开创“十二五”环保工作的崭新局面,我局将继续按照“重点工作求突破、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特色”的要求,积极谋划,重点推进,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创新管理方法,实现单纯执法监管部门向综合管理部门转变

首先,通过实施区政府环保工作季度点评、部门联合督查、河断长督查制和环保问责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型环境管理方法,努力构建上下相互协调、各部门密切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作体系,形成治污合力。落实以镇、街、园区为单元的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的全区环保工作合力。其次,在治理技术上,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和生态方法,加大治理力度。在治理手段上,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既形成严格排放、合理开发的强大压力,又形成主动治理水环境的积极动力。再次,在宣传教育上,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有效利用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力量,扩大行风监督员队伍、热心环保网民及环保民间团体等参与力量,构建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

二、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做好两个污水处理厂“收尾”及“开头”工作。分别是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收尾工作,完成减排工程台账资料的编制,通过上级考核验收。启动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督促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所有前期审批手续,力争在XX年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是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环评关、验收关,尤其是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审批各项规定,切实提高项目准入门槛。

三是强化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有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四是引入市场和法律机制,实施征收超标排污费、减排保证金和绿色信贷等制度,倒逼、推动企业治污。

三、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做好重点企业行业监管

完善企业环保等级评定办法,深入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环保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实施行政处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污染防治资金等的依据。积极打造环境管理放心行业,针对各行业具体问题,推出针对性整治措施,制订“一厂一策”的综合整治方案,科学开展专项整治。引导服务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举办相应的工作培训班,让更多的企业了解这项和支持环保工作,实现由“强制性”向“自愿性”的转变。深化环境监察范围、内容和时段的全覆盖,现场检查范围覆盖所有排污企业、抽查范围覆盖镇(街道、园区),检查内容包括从建设项目管理、固废污染源到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等各个方面。继续抓好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确保全区涉源单位持证率达100%。抓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加快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100%。

四、力求生态创建有突破,全力提升生态区建设水平

依照《亭湖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以及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新出台的生态县(区)、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配合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相关内容,积极组织修编我区生态区建设规划,报政府批准实施。在全区召开推进生态区建设大会,推进生态文明镇(街道)、村建设试点工作,建成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村,为建设生态区细胞工程夯实基础。在“国字”头上狠下功夫,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全面开展“一村三街道”的创建工作,新洋村、伍佑街道、五星街道和新城街道建设规划通过评审。在省、市级创建上再登台阶,抓好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按照生态区建设标准,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积极指导与督促环保产业园做好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督促抓紧组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写工作。

五、抓好镇、村试点,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一至两个乡镇积极探索开展区级连片整治工作试点,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促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在抓好全区10个行政村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再确定2-3个行政村参与试点,作为XX年全区推进的重点。同时,全力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与省、市有关部门及兄弟单位积极协调,在全区组织各块分管负责人赴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好的典型地区考察学习。

六、用好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平台,扎实做好环境信访调处

充分利用好环保纠纷调解委员会这个平台,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调处,确保环境信访件件有着落,尽量将各种环境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施领导接访和包案、环境信访工作例会、月度分析通报考核等三项制度,强化源头排查有效控制、疑难信访挂牌督办、信息预警、应急预案和内部管理培训考核等措施,定期组织环保圆桌对话,有效推进环境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基本实现“一控两降两提高”(控制信访总量、越级及重复信访量下降、结案率和满意率提高)的目标。

七、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的浓烈氛围

一是以绿色系列创建为抓手,通过生态读本、宣讲团等形式把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基层。大力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保企业、环境教育基地。

二是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举行各类环保公众参与活动,出台政策大力扶持民间环保组织。

三是倡导绿色文化。引导社区居民、学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鼓励居民、学生选择环保友好的生活方式,创造绿色生活的道德氛围,组织绿色志愿者队伍。创新宣传载体,选择社区搞试点,启动“老社区、新绿色”楼门文化宣传项目,在试点社区设置固定式宣传栏和环保画框。四是注重加强污染事故防范的宣传工作。面向企业和群众广泛宣传环境突发事件的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3

一、扎实抓好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为总量减排和环保工作提供依据;扎实做好新增指标形势分析和项目疏理,摸清底数,提出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要求,将cod、nh3-n、so2、nox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完善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探索减排核查工作市场化和政策机制;强化减排工作跟踪、检查和指导,严格督察各项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火电厂、烧结脱硫等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及燃煤锅炉、工业及养殖企业、机动车污染减排,在自行消化每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确保完成20__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实现“__”减排工作开门红。

二、认真编制和落实环境保护规划

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要求,完成《__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__市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__市“__”总量控制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__”规划》、《__市“__”环境监测规划》、《__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__经济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__市“__”环保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天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为科学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奠定基础。完成__市环境保护“__”规划终期评估,积极推进__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三、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水源保护标志设置,加快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逐步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深入开展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及污染源专项整治,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水源全域保护联动机制;加强__市自来水二、五厂上游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取水口上移工程。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50户以上集中居住区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抓好沿河餐饮企业废水治理,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限期治理和环保专项行动。力争岷江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四、强力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继续推进防尘“三大工程”建设,实施三环路、人民南路尘带和城郊结合部扬尘治理;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中心城区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二、三圈层区(市)县要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区域,全年实现中心城区、二圈层、三圈层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别达到76%、56%、49%以上;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开展渣土集装箱式全密闭运输试点,20__年实现绕城高速内建筑渣土集装箱式运输;落实道路清扫“4311”作业法,加大道路保洁除尘力度。以实施环保标志管理为抓手,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新车上户排放标准,完成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建设,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执法,全面推进高污染车淘汰工作。继续抓好嘉陵电厂污染监管直至关闭,加强绕城高速内及各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燃煤控制区监管,坚决取缔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从源头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协调周边地区加强联防联控,减少秸秆焚烧对大气的影响,实现焚烧秸秆导致空气污染天数比20__年减少1天目标。实施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做好人工增雨工作,推进飞机增雨降尘。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5天以上;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以上,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五、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

下发《__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完成__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重点项目编制;组织和指导区(市)县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和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争1-2个县通过生态县技术核查和验收,建成2-3个省级生态县。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好外来物种的调查防治工作,完成“20__年度温(江)、郫(县)、都(江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做好__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指导青白江、温江、邛崃做好“省模”复查工作,指导邛崃、都江堰、崇州、彭州做好“国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洁净城市行动”,按照市委《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现代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洁净城市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行动框架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做好20__年省的政府组织的“城考”迎检工作。

六、严格项目审批管理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宏观调控作用,继续推进13个功能区规划环评。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环评咨询服务前移,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为当地政府、项目业主、环评机构服务;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积极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的区域,采取等量替换的方式,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审批;对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风险隐患突出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区域,实行限制审批。强化环评管理与“三同时”验收,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和隐蔽工程图件审查、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图审查、隐蔽工程质量质检,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理和试生产监测验收,对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对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试生产超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抓好环保系统行政审批队伍培训与管理,加强环评机构专业性与规范性建设,强化专家队伍管理,增强咨询服务科学性。

七、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做好《__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__市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修订和《__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草拟准备工作,完成《__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__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拟工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县建设、节能减排、创模复检等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专项检查和有效性审核,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率、使用率和正常运转率。加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签订8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合作协议,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与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饮用水源沿线企业、化学品运输与储存、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和防范处置资源信息库。狠抓环保督察督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环保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环保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全面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

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抓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治理,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全市放射源动态监控体系,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和“常态”管理措施,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完成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加大环境噪声防治力度,完成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对中心城区日益凸现的噪声扰民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九、提升环境监测和科研水平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启动环保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和“数字环保”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中心站二恶英监测能力和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站建设;做好饮用水源109项监测能力建设和方法验证,举办全市环境监测业务技能竞赛;加强城市排水监测工作,强化市辐射站能力建设,尽快形成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常规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大气环境资源与承载力分析及污染控制决策支持服务系统》等课题研究;进一步强化环境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探索实施环境经济政策

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制定《排污权交易实施办法》、《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及《排污权交易实施方案》,力争7月1日前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扣缴补偿金工作,着手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中央“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我市农村环保经济政策,组织实施一批“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项目;探索制定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

十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__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环保舆情监测和分析报送管理,完善并发布《__市环保局新闻发布实施办法》和《__市环保局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总量减排、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建设、环境经济政策、环保专项行动及“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宣传工作,开展“年度环保人物”评选、“环保大使”命名、“环保范例”评选和“__环保力量”电视晚会系列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十二、抓好环保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六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政型、节约型)机关,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积极推进监测站达标建设,力争20__年底前市、县两级监测站全部达到《__省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保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20__年底前市、县两级监察、宣教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抓好灾后恢复重建,5月底前完成市本级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指导、督促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年内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环保规划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十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十_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对环保“六项权力”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建设,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总量减排等任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4

为贯彻落实《_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xx〕39号)、《_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职业资格管理”和“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要求,按照《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xx〕8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全国性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xx〕198号)的统一安排,我部定于20xx年7月-12月举办10期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污染减排法规政策;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基本理论及方法,包括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管理等;环境污染控制和监测技术进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框架。

二、培训对象

各级环保部门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的人员,纳入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的企业内部环保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培训时间、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将陆续在中国环境在线网上进行通知。请勿超员。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严格按分配名额统一组织报名,分别在每期培训班举办前两周填写报名表(附件二),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至我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于报到时提交会务组。培训人员交通、食宿、教材费用自理。

(三)培训班由我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我部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及部分地方环境监察机构协办。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5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区环委会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实施大气、水环境等综合整治,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优化环评审批,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行政审批许可410宗,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97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59宗、新发排污许可证70个、排污证续证153个、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31个,限时办结率100%。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2个。

(二)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执行“一网式、一门式”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审批区与前台窗口受理审批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远小于法定审批时限,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要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环委会会议部署环保考核工作,将我区环保考核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较好完成前三季度环保考核任务,第四季度环保考核已做好充分准备,基本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预计考核成绩排名靠前。

三、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境污染防控工作开展。

(一)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滨江河主干流水质达Ⅱ类标准,乡镇饮用水源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1、加强对镇宇染整公司、鸿基染整公司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和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防止偷排废水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发生,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在7月印发《xx清新区漫水河剿灭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8月中旬对山塘镇肖沛明养猪场违法建设的猪舍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强拆猪舍1200多平方米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拉开我区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序幕。在9月印发《xx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畜禽养殖场实施区域限批的公告》,对清西片区实施养殖业限批,将有效减轻水环境承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截止目前为止,已有7家养殖场关停、10家养殖场动工整改、19家养殖场签定整改协议书。

3、积极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按照《xx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部完成了20xx年下达我区46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

二是我区确定的20xx年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为260家,目前已拆除栏舍218家,共166960平方米,共支付补偿款万元。

4、为贯彻落实《xx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及区主要领导“区环保局、水务局要将1000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现状进行评估摸底,镇场抓整改”的批示精神,我局协同区水务局对全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排查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共计100多个。目前,我局正向区政府请示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截止10月22日,我区环境空气优天数99天、良天数166天、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首要污染物以臭氧8小时、和pM10为主,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积极开展应对不良天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交通、公安、城综等多个部门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措施25次,检查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243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对中心城区范围主、次干道,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及大型工地周边加强清扫、洒水降尘,对遗洒、飘散载运车辆和“黄标车”加强路查,对在建工地扬尘、建筑垃圾乱堆放进行严管。出动清扫车、雾炮车、洒水车406车次,累计作业700次,确保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与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大型工地周边以及穿过中心区域的道路S114线城西大道段、S354线清四公路飞水路口至三坑段的路面整洁及湿润。检查车辆34026台,查获超限超载车辆482台、遗洒和飘散载运车辆260台,确保我区空气质量稳定。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督促区内广硕鞋业公司等7家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方案编制并开展整治,年底前我区的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达到省的要求。

3、加强燃煤锅炉整治。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全面完成我区禁燃区内16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4、加强机动车废气防治。全面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处罚,设置“黄标车”限行抓拍设备,抓拍闯限行区“黄标车”。完成淘汰黄标车984辆,占全年淘汰任务的,并积极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黄标车”继续上路行驶,12月前可完成清新区1463辆的淘汰任务。

(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企业的核查,完成了清新区40多家相关企业核查信息报送。区政府在6月印发了《xx清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行动工作方案》,我局联同农业、国土等部门正在按照省环保厅和环保局的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点位核查,10月下旬确定了清新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以及农用地土壤核查布点。

(四)积极推进“创模”工作。

一是制定我区“创模”20xx年攻坚方案和工作细则,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落实。

二是加快推进“创模”攻坚工作。

①太和第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62%工程量,工程正在抓紧推进。

②完成了黄坑河清新段黑臭水体整治。

③告星、禾云、太平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提标改造工程,其中太平、禾云污水处理厂已确定提标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告星污水厂已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了提标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专家正重新审核,污水厂提标改造完成后将进一步减少相关污染物的排放。

④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区决定暂停实施北部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的建设,待确定详细的方案后再推进实施;各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工程从去年年底动工,目前已全面完工。

三是何黄玉湘中学及保利等3个小区按要求完成20xx年“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

四、强化环境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利用区主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35家企业63个排放口监测实时数据已接入我区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在线率维持在98%以上,监督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了环境安全。

(二)今年以来我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用,实施“双随机”环境监察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0月20日,出动执法人员5014人次,检查企业2299家次,严厉查处了联鑫科技铜箔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长盛环保砖有限公司、新天地新型环保建材厂、安达码头物流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制度等60宗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共计386万元,查封扣押23宗,实施限产停产8家,移送行政拘留3宗、涉嫌犯罪5宗,有力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

(三)区政府在6月成立了xx清新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协调联络组,并印发了《xx清新区关于广东省20xx-xx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省大气和水污染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截至20xx年10月20日,省督查组共检查我区企业30批次,涵盖陶瓷、印染、电镀、建筑工地、混凝土、鞋材加工制造、家具制造生产等行业,涉及企业142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03家,建议立案企业36家。目前,我局已立案调查企业13家,对1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58万元,责令限期改正81家,责令停产整治5家,取缔关闭1家,移交环保局、区住建局等其他部门查办27家。

(四)切实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我局今年以来,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173宗,全部能到达现场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按时办结率100%,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确保了社会稳定。

(五)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收排污费足额上缴区财政。截止目前,我区排污费征收入库额达1199万元,预计到年底征收额可达1800万元。

五、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有关工作。

(一)积极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我区共收到交办案件10批次共13件,我区按照省、要求研究制订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整改清单》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所涉企业清单》,对13宗交办案件分别制订了跟踪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13件案件已办结10件,处理难度较大、处理时限较长的码头、云龙工业园、龙湾排污管网案件将在近期完成整改。

(二)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4月13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反馈意见中重点指出了我3类5个方面突出问题,其中涉及我区的问题主要有2个方面:

一是滨江迳口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现有5家加油站、14家木材厂、16家其他各类小型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二是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保护问题。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落实省的整改要求,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经核对,xx百荣水产场良种有限公司、xx宝昌制衣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以及金榜、金威2家加油站不在迳口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迳口水源保护区内现为3家加油站、15家木材厂、14家其他各类小型企业,目前已全部停产。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园区内陶瓷企业已有15条生产线完成“煤改气”改造并通气生产,今年年底前完成60%生产线“煤改气”;园区雨污分流和氨氮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园区二期环评、环境应急设施和固废处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六、加快推进区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工作。

(一)我区聘请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xx清新区迳口取水口调整及其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方案技术咨询报告编制已完成,我区正依据该报告对拟上移点位进行研究,滨江迳口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编制工作需待我区研究决策取水口上移点位后继续开展。

(二)加快推进7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山塘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除三坑镇因高速公路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需要调整的原因外,禾云镇、太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可在年底完成。

(三)积极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政府正在研究决定方案提出的站点选址、监测指标及经费等问题,区政府决定后,编制单位再编制详细的可研方案并实施建设。

(四)环境保护局正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xx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点位优化,为避免工作重复,我局已向环保局请示,要求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纳入区统筹优化。

(五)依据《北江七星岗、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要求,由水务局从全供水规划对北江芒洲饮用水源是否调整进行全面统筹,在统筹决策是否调整北江芒洲取水口后,我区随即开展北江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事项。

七、积极开展“创文、创卫”工作。

根据区创文、创卫任务分工,制订了我局的“创文、创卫”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实现创建责任到股室、到人。累计投入12万元,大力开展创文、创卫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包联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和文明劝导志愿活动等工作,开展了整治餐饮店油烟污染,整治石材店废水、噪声污染,整治内街背巷餐饮店烟管违规设置等工作,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创文、创卫工作任务。我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创卫工作评为创卫示范点。

此外,我局的依法行政、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精准扶贫、安全生产、计生、工青妇、垂直管理等工作同时有效推进,基本完成各项任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因为国家未出台“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核算细则,对相关行业减排全口径核算情况无法掌握,在推进减排工作中,暂只能依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核算细则去督促企业,重点是造纸和印染行业。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滨江迳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企业虽停产,但清理尚未到位,规范化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区内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进水浓度偏低,污水COD进水浓度均未能达到广东省平均进水浓度(179mg/L)要求;推进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还需加快;剿灭漫水河劣V类水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还需加快。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清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左右,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左右。二氧化氮、pM10、、臭氧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同时VOCs综合整治工作进展较缓慢;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进度较缓慢,截至目前,只完成15条“煤改气”生产线,仍有20条生产线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黄标车淘汰984辆,滞后于时间进度,仍有注销的黄标车在路上行驶;还存在用地、工商、质监、环保等手续不齐全的“小散乱污”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备、污染大,影响区域环境质量。

(五)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人员不足,监管不尽到位,导致人民群众反映的有些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镇级环保机构尚未设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还未形成;上级的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监管难度日益加大。

九、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平台作用,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全区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各有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二)全力抓好环保责任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区环委会作用,通过环委会督促、协调相关区直部门按照环保责任考核分工,确保完成环保考核工作,争取我区xx年环保考核成绩排在全前列。

(三)加快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加快滨江迳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企业清理,实现“两断三清”,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迳口饮用水源取水口论证和决策,完成取水口上移后迅速开展并完成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四)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加快完善告星、禾云、太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厂运行负荷率及进出水浓度差,力争达到《20xx年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目标要求。

二是加快剿灭漫水河劣V类水质水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在xx年底漫水河达到IV类甚至Ⅲ类水质。

三是继续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联同农业部门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限养区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养殖粪污达标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是加强重点排水企业监管。加强印染、涉重金属、化工等排水重点企业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环境违法企业,确保排水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加强监管力度,完成告星、太平、禾云3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大力消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对不良天气行动,不间断开展对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道路、建筑工地、码头、矿山和各工业企业煤堆、渣堆、料堆、灰堆扬尘污染控制,有效改善和提升我区空气质量。

二是督促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企业全面完成生产线“煤改气”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省专项督查组查处“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区域环境质量。

四是推进在用工业锅炉达标升级改造,全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建成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五是深入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全面完成广硕鞋厂等7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确保已建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六是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联合_门开展黄标车淘汰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完成xx年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六 )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空气自动监测站优化布点工作。

一是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待区政府研究决定站点选址、监测项目、经费后,督促资质机构尽快完成详细的可研方案编制,待可研编制完成,上报区政府研究决定后迅速开展并完成建设。

二是环保局已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xx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位优化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我区的清新职校、清新监测站、清新二小自动监测站点都已纳入优化范围,环保局已于今年8月底组织了省大气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待方案通过之后,我局再按方案开展并完成优化布点工作。

(七)强化环境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实施超常规工作制度。每周利用一个晚上或利用星期六、星期天的半天时间随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照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析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环保警察”的作用,与“环保警察”协同作战,严查环境犯罪行为,增强环境执法震慑力,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八)全力做好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继续按照《清新区关于广东省20xx-xx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省督查组到我区督查期间的协调、调度、反馈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和案件的接收、转办交办和落实整改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对督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建立问题清单,对督办问题逐一解决、逐一销号。

(九)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省、做好环保监察、监测机构垂直管理之前的各项工作,在垂直管理前,继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确保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有效、顺利实施。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6

20__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轮督察为契机,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重点工作开展以下工作:

一、压实责任,全面形成大环保格局。完善市环委会和市环委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补齐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空缺;成立乡镇自然生态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1-2名生态环保护专干;设立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加强园区环保机构力量配备;强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主动作为积极性,真正形成高效、有序“大环保”格局,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梳理,做好中、省生态环境督察迎检工作。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扎实推进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长依垅垃圾填埋场活性污泥无活性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以的姿态迎接20__年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和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三、再接再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照省、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认真查漏补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金磊南方水泥搬迁工作;落实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城区道路扬尘“六个100%”管控措施,加强城区及周边秸秆、垃圾焚烧综合整治,着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二是请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分析查找总铜、总磷、氨氮、溶解氧降类原因,指导开展整治工作;全面完成东江湖全域网箱退水上岸工作;持续推进东江湖周边餐饮(住宿)整治,继续完成非禁止区114家农家乐整治验收;深入开展东江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完善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体系,建成资五园区一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继续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对东江湖水库县级饮用水源地已整治问题开展“回头看”。三是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础上,完成受污染耕地的质量类别划分,开展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和整改试点工作。完成原方舟化工公司污染地块治理等项目建设,净化土壤环境。四是推动饮用水在线监控平台、环保智慧平台建设,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升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信息综合决策、监测执法监管大融合水平。

四、强化管理,发挥东江湖项目实效。一是环湖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质改造,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完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按设计要求逐步满负荷运行。二是加强杭溪河湿地、兴宁河入湖河口湿地、台前村、黄草湖滨湿地管理,尽快出台管护细则、管护人员到岗到位,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明确白廊环湖公路污水管网运行责任主体,实现正常使用。四是加强乡镇垃圾中转站及收集体系、船舶污水收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人员技能培训,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发挥各体系应有效益。

五、部门联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创建任务分解,调动各相关部门积极性,做好三年后“两山”基地国家复检准备工作;跟踪落实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7

今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区情,对xx年各项环保目标工作进行认真研究谋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现初步拟定如下计划以确保全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根据国家环保部、省、市环保局xx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内容,认真安排落实南明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完成xx年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挥环保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服务。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内容,加强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大力度完成年度减排考核目标,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确保减排项目运行正常。继续做好污染物总量监察系数核算工作,通过严格执法,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污染反弹。针对辖区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南明河三年变清”长效管理,增加对我区沿河26家“南明河三年变清”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xx的环境监察执法,确保辖区河流环境安全;要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的趋势,带动整个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履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从产业政策、功能区划、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及上门为企业解决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企业升级换代,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健康发展。

五、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认真完成好今年区“十件实事”中创建5个 “绿色社区”的工作;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活动,完成xx万元xx户油烟治理任务。

七、按照《xx区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两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共建南明和谐美丽新农村。

八、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六个必须”的要求,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九、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排污申报及审核工作,提高排污申报的全面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污费核算、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杜绝人情、协商收费。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挥“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的积极作用,按照省环保局“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要求,抓好项目审批和执法检查工作,做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8

在局党组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股实际情况,20xx年全股同志共同努力,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及临时性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元至11月份,审批股审批建设项目313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3份、环境影响报告表212份 “固废与噪声”验收88家。在进一步缩短办件时限的前提下,按时办结了窗口受理的所有项目。

二、主要具体工作

1、协助大队及各中队做好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审批工作与 “固废与噪声”验收工作。

2、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与省市搭建了三级十通网上一站式审批,优化审批流程,便民,高效服务。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已分别由法定的60、30、15个工作日压缩到20、10、5个工作日。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了建设项目受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信息公开。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档收集备案工作。

4、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及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三、20xx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严把环保准入关口,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不符合整体规划项目环评审批,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9

一、扎实推进学生环境教育课的实施 将环境教育课纳入全年课程计划,确保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环境教育每学年12课时(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要求12课时,其中教育部统一要求4课时,要在地方课、综合实践课或校本课程、班队会中明确课时,其余8课时可以学科渗透),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环境教育教师。

二、全面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活动 围绕生态文明、生活方式绿色化等主题,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继续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

三、充分利用自然学校开展生态文明课程 利用我市首家国家级自然学校――哈尔滨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展馆),开展自然学校课程,积极为到基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供免费授课服务。

四、开展“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生命之水”项目 继续在全市小学校五年级开展水环境知识科普课程,广泛向小学生宣传水科普知识,传播节水、爱水理念,并带动更多的公众合理科学饮水,节约用水。

五、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主题活动 围绕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青少年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等重点工作,拟继续开展“环保小卫士”“环保小天使”“环保小记者新闻作品大赛”“环保公众日开放活动”等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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