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用工合同(精选3篇)
残疾人用工合同 篇1甲方(公章):
乙方:姓名 性别 残疾证号
根据《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方县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办法(试行) 的通知》(中政办发[20xx]39号)、《中方县选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方案》(中方残工委[20xx]1号)文件精神。现经文化考试和面试考察等程序,甲方决定选聘乙方为我乡(镇)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工作职责:
1、在村(居)委会领导下,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残疾人观,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 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精神,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社会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2、定期入户了解掌握残疾人的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和需求,建档立卡,同时上报村(社区)残协和乡(镇)残联。
3、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向上级反映残疾人生产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的愿望和建议,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康复医疗基本知识,协助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信息咨询等。
5、开展就业指导,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农村种(养)殖技术信息等。
6、督促、帮助、落实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学生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
7、及时上报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信息,并协调落实:低保、社会救助和托养;新农合补助、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和新型养老保险补助;危房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助;康复扶贫贷款、小额信贷等。
8、调解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做好残疾人的稳定工作。协助推动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开展残疾人文体娱乐活动和志愿者助残活动。
9、负责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为乙方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第四条,乙方待遇:甲方给予乙方误工补贴,按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
第五条,乙方义务:
1、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
2、服从工作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时间;
3、在工作中发扬积极主动精神,恪尽职守。
第六条,聘用考核:
1、甲方在县残联的指导下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岗位聘用期内,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3、每半年考评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补贴和下次聘用上岗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作补贴,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工作补贴减发、停发及合同解除的情形:
1、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发放工作补贴;
2、经考核为不合格的受聘人员;
3、不完成工作任务者。
第八条,解聘与续聘: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考核符合续聘条件的,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聘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残联备案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残疾人用工合同 篇2甲方: 乡镇(社区)
乙方: 专职委员,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意见》(黔残联 20xx 4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镇宁乡镇(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解决有人为残疾人办事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被选聘为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聘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行三年一聘,优胜劣汰、能出能进的动态管理法。
三、乙方待遇:工资待遇以岗位补贴形式发给(由县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每月1400元,其中基础工资1000元、浮动工资400元; 五险一金 等保障性待遇由甲方负责为乙方缴纳。
四、乙方的工作职责
1.乙方由所属乡镇政府、乡镇(社区)残联领导和管理,协助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开展残疾人工作;业务服从县残联指导。 2.密切联系并掌握辖区内的各类残疾人,对辖区内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及需求,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听取意见、反映心声,积极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积极向残疾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调动残疾人积极性。
4.积极配合本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办证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5.按时参加各级残联的工作会议和培训,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秘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酌情处理。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在岗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2.严重违反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聘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期间属于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用无法履行,经甲、乙方协商不能变更聘用合用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用期满,或乡镇(社区)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解决待遇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甲方对乙方每年务必进行考核评议
1.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制度。甲方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职责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时间安排在聘用期间每年年终的最后一个月进行,采取年度工作自我总结,乡镇(社区)干部、群众评价,考评小组综合考评等方式综合评定。
2.考评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是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自身形象和群众满意程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甲方考评组根据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德、能、勤、绩及测评结果等情况,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档次依此确定专职委员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能够胜任的专职委员,上级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予以表彰奖励,申请聘期满后继续聘用;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专职委员,按规定予以及时解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新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上报县残联办公室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各一份(备案)。
十三、本聘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甲方:镇宁自治县 乡镇(社区)(盖章)
乡(镇)长(签字):
社区主任(签字):
乙方:专职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残疾人用工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为支持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我单位特聘请 乙方 为我单位临时用工,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执行。
1、 甲方安排乙方服务岗位,从事客房部相关工作;
2、 乙方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对规定执行。
3、 乙方应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是经过乙方自己在确保身体没有问题,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甲方方才安排乙方上岗的,若因乙方个人身体原因而发生的个人安全事故或重大疾病或旧病发作,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内,爱护甲方财物,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若乙方对甲方财物有所损坏,乙方应照价全额赔偿。
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