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确保稳定,促进和谐的目标,以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要务,以强化基层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打造“平安宣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积极争取支持,确保司法所建设顺利进行。
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障。近几年来,为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给予重视和支持,一方面,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制教育、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体性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则主动汇报,做好宣传。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经费、场所等问题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并多次向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同时,通过广泛宣传,让各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了解、认识、重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建司法所的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的解决和处理。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达标工作。
几年来,我们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司法所的制度、队伍、业务和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指导考核,充实人员力量,全面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加大创建力度。促使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办案程序,执业水平不断提高,完善了司法所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办公装备、档案管理、业务工作等硬软件方面都下了很大力气,付出了许多精力,投入了不少经费。
二是规范业务标准,提升工作水平。以争创“作风第
一、业务一流”为目标,逐一规范基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业务标准。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分级达标活动为载体,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所全面履行各项职能。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制定并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及对干警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监督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大力推进了司法所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四是配齐办公用具,充实基础设施。司法所软件建设已经实现了“四统一”,即统一规范了司法所各类工作程序流程,规范了司法行政基层职能部门标志牌和印章,规范了学习、会议、信访等内部登记帐册,规范了各种业务档案管理。硬件建设上为司法所和干警配备了电脑、传真机、电话、摩托车、档案柜和办公桌椅及沙发等办公用具,为更好的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定期举办培训班。坚持每月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制度,使参训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促使干警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做到会干、会说、会写,从而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投入到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实践中。有效疏导、分流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在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干警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作风纪律建设为重点,严肃纪律,坚持从严治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二、几点体会
只有领导重视关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壮大才能得到保障。我们工作的开展始终得到了办事处党工委、及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是我们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证。
只有务实基层基础,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得以长久发展。任何工作的开展,任何事业的发展,如果没有坚实的基础,最后都是不牢靠的。这几年,我们一直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抓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带动其它基础建设,使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为司法行政事业的长久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只有服务中心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服从服务于大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离开了中心和大局,司法行政工作就要偏离方向。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秩序、营造法治环境中大力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只有坚持开拓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充满生机活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因循守旧,不能推陈出新的话,那么工作就必然平庸而缺乏活力。这几年,我们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有效地激发了工作活力,推动了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足发展。
只有抓好队伍建设,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才有根本保证。干部队伍是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没有一支思想素质好、作风过得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就难以担当起司法行政的重任。
三、存在的问题
1、是基层司法所助理员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工作人员不能保持相对稳定,影响了基层工作的开展;
2、是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开展的良莠不齐,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3、我们在教育培养年轻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还有待加强。 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