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板材买卖协议书(精选3篇)
不锈钢板材买卖协议书 篇1供货方:______
购买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板材的买卖,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品名、规格、包装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按乙方订货清单要求,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方保证供货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坏损的,三个月内包退换。
三、交货方式及地点:由承运商运至乙方车站;或乙方自带车辆到甲方仓库提货。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及收货单位:汽车或轮船运至某某站,某某公司收。
五、运输费用负担:运至乙方车站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在总重量的0.5%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均摊。
七、包装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到站后,由承运商和乙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到当日内向甲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订货后,现金支付一半货款,货物到站验收后付清所剩货款.
十、违约责任:乙方订货后,十日之内如不提货,甲方有权在订货所交50%货款中扣除一半作违约金;乙方订货后,甲方发货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__年检时间:_________;
行驶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_________,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第二条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合同范本《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证件总计_________件。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___年___月____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本合同所交易的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_________主持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备案机关、相关市场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不锈钢板材买卖协议书 篇2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1、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2、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
5、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6、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7、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8、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_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9、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_%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10、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不锈钢板材买卖协议书 篇3发包方(甲方):内蒙古通辽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沈阳东亚鑫源商贸有限公司 不 锈 钢 装 饰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内蒙古通辽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沈阳东亚鑫源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叶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及广场地角线制作等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并负责安装;乙方自行测量、设计并提供效果及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1、 施工内容:
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
广场室内不锈钢地角线制作。
2、 使用材料:(详见报价明细表)
滚梯侧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 滚梯底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根据甲方确认颜色镀玫瑰金;地角线使用材料为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 内部结构使用20mmX40mm方矩管,壁厚为足1.5mm;以上材料乙方需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加以封存,作为竣工验收标准样品。
3、 制作工艺:(详见施工图)
4、 施工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所用材料必须 合同要求所按封存样板质量、规格执行;施工焊接点平整光滑,抛光处理达到平板水平。
5、 工期(滚梯):40天,由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本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乙方第一批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地脚线部分逐层按期进行。
6、 工程造价:
滚梯每部造价人民币¥23000元,9部合计¥207000元,其中包含人工费¥63000元;地角线每延米造价人民币¥38元,其中包含人工费每延米¥6元,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人民币:贰拾万零七仟元整,¥207000元; 最终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7、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即:¥62100.00元(总造价30%),乙方收到首付款后进场开工;
(2)、滚梯安装基础施工及滚梯样品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款即:¥81900.00元;
(3)、滚梯部分全部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即:¥56500.00元;
(4)、甲方留¥6500.00元为质保金,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返还质保金。
8、 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施工进度款项,如因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导致的延误施工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其他工种及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甲方必须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样板封存及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4)、乙方必须按期、保质的完成场外加工及现场安装;与其他交叉施工工种和谐相处,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因乙方原因对现场成品造成破坏的应照价赔偿,造成工期延误及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5)、严格遵守商场施工规定,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施工期间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负责制作成品及所需材料的装车及运输,保证制作成品完好运抵施工现场,运输过程中导致成品损毁及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7)、质保期内非甲方使用及外力损坏,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因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乙方施工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 ,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
(3)、如无甲方原因或不可力抗因素,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 ,作为违约金赔付甲方,误期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甲方有权废止本合同,并扣除余款。
(4)、乙方必须按约定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的材料规格、要求完成本工程,如出现材料不符及施工工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附件:装饰施工图,报价明细表。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单位名称:(盖章)内蒙古通辽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签约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沈阳东亚鑫源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签约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兴顺支行
账 号: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