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公办幼儿园:
为了做好今年秋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定于8月30日至9月2日组织开展全区2018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内容
督查范围: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公办幼儿园。
督查内容:对各单位的开学条件保障、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方式
察看现场、查阅资料、师生访谈。
三、督查时间及安排
1.学校自查:8月29日--30日,各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2.市级、区级督查:8月30日--9月2日,区教文体局将分7个督查组下到各单位开展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市教育局将会组织对各县(市、区)抽查。
3.省级抽查:9月3日--7日,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公安厅组成督查组分赴14个市州对有关县(市、区)进行抽查。
4.国家督查:9月11日--22日,国家将派出督导组赴各省开展实地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督导。
四、督查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3.区级督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工作,各组联络员要在9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情况报告、问题清单报送局教育督导股,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