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务合同(通用3篇)
人力资源劳务合同 篇1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以派遣员工的形式为甲方提供劳务,并管理乙方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及其它综合事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派遣员工的确定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出具《用工需求信息表》(见附表一),说明用工需求岗位、人数、薪酬待遇和职位要求等。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荐符合用工条件的派遣备选人员。
3、甲方确定拟用人员后,即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入职通知单》(见附表二)一式两份,甲方签章后返回乙方一份,确定派遣员工入职。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两份,其中甲方留存一份,甲方转交派遣员工本人一份。
二、协议期限及员工派遣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顺延。
2、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顺延次数不限。
三、派遣员工的工作安排
1.甲方按照向乙方提供的《用工需求信息表》的岗位需求为派遣员工安排工作岗位。在派遣期限内,经与乙方和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
2.甲方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3.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和考核规定按甲方规定执行。若甲方对派遣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则甲方应到劳动管理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执行。
四、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
1.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2.派遣员工被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在乙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派遣员工解释应发工资的计算标准。
3.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由甲方负责,考核情况由甲方向乙方反馈。派遣员工的档案及其它综合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派遣员工离开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以《派遣员工离岗通知书》(见附件三)的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过晚导致乙方为派遣员工滞后停保,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劳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派遣员工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①派遣员工的工资。甲方支付的工资应实行按劳计酬、同工同酬,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②派遣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③派遣员工的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④派遣员工的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⑤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费;
⑥派遣员工的生育保险费;
⑦乙方应向甲方收取的管理费人民币 120 元/月.人;入职不满十五天不计算管理费用,十五天(含)以上按天计算管理费。
2.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派遣员工上月劳务费明细(含当月社保费用)提供给乙方核对准确后;乙方将劳务费和管理费发票寄(送达)给甲方。
3、甲方按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用,乙方收款后为派遣员工办理相关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因相关
4、甲方为乙方派遣至甲方员工,入职第二个月购买社保,员工离职甲方需将该员工第一个月社保缴纳费用补缴乙方,乙方为该员工补缴社保。
六、派遣员工的退回
(一)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但甲方在试用期内退工应当向派遣员工和乙方说明理由;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50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派遣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其退回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若乙方按规定需向派遣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用的,则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医疗补助费。
1.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未痊愈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协议达成一致的;
4、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员工派遣期满,用工单位不再续订本协议或不继续聘用的派遣员工。
(三)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在派遣期满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1、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派遣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派遣员工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协议的解除
(一)一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劳务费及其他费用的;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派遣员工身体健康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3.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法规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3.乙方拒绝接收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退回派遣员工的;
4. 乙方挪用派遣员工劳务费另作它用不按月兑现派遣员工工资的。
八、经济赔(补)偿
1、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与对方损失相当的赔偿责任。
2.派遣员工发生因工伤、亡,甲方应当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作及时的救治和处理,并垫付相关的治疗费用,在乙方的合作医院就医则不需垫付。
3、派遣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在离职前未交还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工作物品,由派遣员工本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有责任利用合法手段,追究派遣员工本人责任后赔偿给甲方。
4、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发生的一次性救济金、丧葬费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社保部门支付以外的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5、派遣员工达到退休条件的,可由乙方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派遣员工退休时和退休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乙方派遣员工劳务费及其他费用,逾期不支付的,除补付欠付金额外,从欠付之日起,按日额外支付欠付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1.派遣员工在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的约定与今后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力资源劳务合同 篇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姓名:
根据《劳动性》、《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一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公司名称) 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次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作制度:
(一) 执行标准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
(二)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 ( )元,试用期间工资(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解除和终止
第四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五、其他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力资源劳务合同 篇3甲方: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合法、公平、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乙方劳务派遣和甲方劳务用工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20xx年03月1日至20xx年03月31日止,协议期限1个月,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协议。
二、 劳务派遣人数、名单及工作岗位
甲方使用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共18人次,安排在讲师岗位工作。
三、 劳动关系的建立
乙方应与乙方被派遣的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如违规,造成经济责任及赔偿责任,涉及到乙方的,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及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书作为《劳务派遣协议书》的附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 甲方有权择优使用派遣人员,并可设定其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在试用期间,甲方那个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可以退还给乙方(本条不适用)。
2、 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或调整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
3、 甲方有权对派遣人员中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等行为作相关处理。
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 经甲、乙、派遣人员三方协商一致的;
(2) 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等,符合《劳动合 同法》第 39 条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条件的;
(3) 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因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甲方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 裁减人员的。
(5) 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可以推给乙方的;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甲方将派遣人员退给乙方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需支付给派遣人员经济补偿金的由甲方承担;符合上述第(2)项情形的, 甲方将派遣人员退给乙方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合理、合法的书面证明资料;符合第(3)(4)(5)项情形,需将派遣人员退给乙方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和派遣人员,凡需支付劳务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经济补偿的,由 甲方承担。
二)义务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提供派遣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应告知派遣人员工作要求,作业环境。
3、甲方须对劳务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等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教育和培训,并实施严格管理。
4、甲方对派遣人员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退给乙方的,有提供合理、合法书面证明资料的义务。
5、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以及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6、甲方根据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加班费、绩效奖金,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女性生育等,甲方有义务提供法定待遇。
8、派遣人员要求离开并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派遣人员离职申请,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派遣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承担按法规涉及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 派遣管理服务费标准和支付办法
劳务服务费¥126880.00(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中包含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与相关福利。
由乙方开具正式服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款。
二)义务
1、乙方每月 15 日按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 必须同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3、 按甲方要求,提供派遣人员的相关资料,如身份、健康、技能、学历等证明;根据甲方要求,加强对派遣人员的面试及审查工作,确保派遣人员的质量,提供派遣符合甲方使用条件的劳务人员。
4、 必须如实介绍用工单位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及工作时间等,并要求被派遣人员作出 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的书面承诺。同时,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 道德及法制教育。
5、 接收甲方按协议约定可退还的派遣人员。
6、 负责对派遣人员的管理及跟踪服务,并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作业期间的管理。
7、 协助甲方调解劳动纠纷。
8、 协议有效期内派遣人员要求离职,应提前15天(试用期内 3 日)通知甲方和乙方。 如派遣人员擅自离职或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甲方,应以一个月工资替代通知金。
9、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合同期满前,应提前15天向甲方征询是否还继续留用,否则由此引发派遣人员退工而产生的经济赔偿金,应由乙方承担。
六、关于工伤、职业病处理
一)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报相关部门 并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置。
二)对在工作中因工负伤以及住院治疗的乙方人员,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关心,派员主 动到医院进行探望,协助做好因工负伤人员的后续管理。
三)工伤事故的申报及费用问题
1、 由乙方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2、 由乙方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3、 由乙方负责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的理赔手续;
4、 由甲方承担工伤责任应承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
七、劳动纠纷处理 派遣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坚持按照 甲方承担经济责任,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的处理原则。
八、本协议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由于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九、协议终止
本协议期满,甲乙任何一方决定续签的,应提前15天告知另一方。双方不再续订而致派遣关系完全终止的,甲方即将乙方派遣的的全部劳务人员退给乙方,双方在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相关手续。
十、违约责任
一)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或终止的,违反协议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如无特殊情况下,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派遣管理服务费的,甲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足额支付费用外,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终止)本协议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 付违约金。
四)违约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十一、 甲乙协商约定事项
一)由于派遣人员本人原因,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乙方应重新提供能胜任工作的派遣人员;原派遣人员在未落实新单位时,待遇由乙方承担。
十二、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通过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十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有约定的,另行协商处理或按有关法规执行。
十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