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大体格式是:
遗 嘱
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 代书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