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供货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门窗材料供货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地协商,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材料用量,约____________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材质和质量要求:塑钢为____________牌猪肝红色通休粒,规格为60型,整个工程门窗、材料必须通过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抗风压分级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型材及附件辅料都应有厂家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出厂比重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证明和购货税发票。
三、供货价格和方式:整个工程塑钢材料每吨按捌仟柒佰元计算,辅料价格乙方不能高于同类工程用料价格,按同类工程用料价格计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程场地,上下车费用包括在内,乙方必须保证吨量足,如甲方发现数量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每吨伍佰元的货款,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订货款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此款在第一车材料到场时在此车货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数量及规格在约定的时间运送到工程场地后,甲方应以现款方式付给乙方每车材料款的95%货款,余下5%在第二车材料到场时结清,以此方式至整个工程材料供完后,甲方不能扣押乙方任何主辅料供货款。
五、在工程结束时,材料如有余剩,乙方必须按供货价格退还给甲方后余剩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总工程材料5%的违约金,同时,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文字的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窗供货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黄水镇江峡旅游接待中心工程塑钢门窗材料供货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地协商,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材料用量,约45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材质和质量要求:塑钢为川路牌猪肝红色通休粒,规格为60型,整个工程门窗、材料必须通过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抗风压分级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型材及附件辅料都应有厂家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出厂比重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证明和购货税发票。
三、供货价格和方式:整个工程塑钢材料每吨按捌仟柒佰元计算,辅料价格乙方不能高于同类工程用料价格,按同类工程用料价格计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程场地,上下车费用包括在内,乙方必须保证吨量足,如甲方发现数量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每吨伍佰元的货款,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订货款50000.00元(伍万元整),此款在第一车材料到场时在此车货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数量及规格在约定的时间运送到工程场地后,甲方应以现款方式付给乙方每车材料款的95%货款,余下5%在第二车材料到场时结清,以此方式至整个工程材料供完后,甲方不能扣押乙方任何主辅料供货款。
五、在工程结束时,材料如有余剩,乙方必须按供货价格退还给甲方后余剩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总工程材料5%的违约金,同时,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文字的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窗供货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观山悦小区E标段设备夹层的钢制防盗门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本工程所需全部门窗均由乙方负责制作及安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该项目所需门窗的制作及安装工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雅筑小区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路 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
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工程所需全部窗/门框的制作并运抵施工现场,自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工程所需全部窗扇/门扇及其他材料的制作并运抵施工现场,自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竣工验收且交付甲方。
2、前述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
3、工期顺延:
本工程工期应满足甲方总体工程的工期要求。
发生以下情况足以影响工程工期的,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2)甲方因设计和使用上要求返工的项目影响工程工期的;
(3)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上海市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4)非乙方原因,施工现场连续停电超过8小时;
(5)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窗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面积约 平方米;门综合单价为 元/樘,数量约 樘;工程总造价(金额):暂定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最终以前述约定单价及甲方确认乙方实际安装面积和安装数量,据实结算。
上述综合单价包括设计费、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门窗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及品牌要求见下表: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商标
生产厂家
生产地
备注
型材
玻璃
五金配件
密封胶
2、材料样品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所需门窗及五金件、密封胶等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的样品,双方共同对该材料样品进行封样,并由甲方保存,以作为甲方验收的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
3、材料检测
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地证明、质量保证书等品质证明文件、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试验检测次数与地点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惯例执行,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试验检测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分,且乙方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与该批材料有关的运输、搬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所需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材料供应厂家的出厂标准,前述标注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
2、乙方设计、制作、安装的门窗应当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门窗设计样稿后三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3、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5、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接驳点,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并承担所需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工程所需门窗的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样稿,如甲方提出异议,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乙方保证其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
2、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十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后三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进行修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按期竣工交付。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甲方对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承担责任,前述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并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或施工中办理各种手续及缴纳相关的费用。如有疏忽,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窗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窗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土建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应遵守上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10、乙方应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技术档案及工程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
11、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缺、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并应按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门窗质量。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已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门窗,如为甲方专用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的100%予以接收,如该门窗为非甲方专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2、乙方应在甲方确定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逾期未提交,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必须同时经甲方代表、预算部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后为有效,前述条件缺一不可。甲方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任何个人的签字,甲方均不予认可。
八、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九、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工程档案及技术资料
1、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作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五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则:
(1)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也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2)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以至于该项目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
十一、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工程约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十二、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四、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窗供货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观山悦小区E标段设备夹层的钢制防盗门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本工程所需全部门窗均由乙方负责制作及安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该项目所需门窗的制作及安装工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雅筑小区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_路__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
在__年_月_日前完成工程所需全部窗/门框的制作并运抵施工现场,自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_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在__年_月_日前完成工程所需全部窗扇/门扇及其他材料的制作并运抵施工现场,自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_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竣工验收且交付甲方。
2、前述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
3、工期顺延:
本工程工期应满足甲方总体工程的工期要求。
发生以下情况足以影响工程工期的,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2)甲方因设计和使用上要求返工的项目影响工程工期的;
(3)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上海市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4)非乙方原因,施工现场连续停电超过8小时;
(5)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窗综合单价为:_元/平方米,面积约__平方米;门综合单价为_元/樘,数量约__樘;工程总造价(金额):暂定为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万元。最终以前述约定单价及甲方确认乙方实际安装面积和安装数量,据实结算。
上述综合单价包括设计费、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_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门窗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及品牌要求见下表: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商标
生产厂家
生产地
备注
型材
玻璃
五金配件
密封胶
2、材料样品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所需门窗及五金件、密封胶等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的样品,双方共同对该材料样品进行封样,并由甲方保存,以作为甲方验收的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
3、材料检测
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地证明、质量保证书等品质证明文件、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试验检测次数与地点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惯例执行,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试验检测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分,且乙方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与该批材料有关的运输、搬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所需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材料供应厂家的出厂标准,前述标注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
2、乙方设计、制作、安装的门窗应当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门窗设计样稿后三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3、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5、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接驳点,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并承担所需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工程所需门窗的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样稿,如甲方提出异议,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乙方保证其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
2、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十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后三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进行修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按期竣工交付。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甲方对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承担责任,前述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并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或施工中办理各种手续及缴纳相关的费用。如有疏忽,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窗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窗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土建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应遵守上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10、乙方应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技术档案及工程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
11、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缺、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并应按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门窗质量。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已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门窗,如为甲方专用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的100%予以接收,如该门窗为非甲方专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2、乙方应在甲方确定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逾期未提交,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必须同时经甲方代表、预算部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后为有效,前述条件缺一不可。甲方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任何个人的签字,甲方均不予认可。
八、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九、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工程档案及技术资料
1、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作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五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则:
(1)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也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2)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以至于该项目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
十一、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工程约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十二、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四、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窗供货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订购门窗的数量、形式及合同总值:
备注:
1、面积计算方法: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附注:
1、阳光房颜色为,色号的标准型材。具体型材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2、阳光房玻璃型号、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3、工程地址:
二、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甲方提供或确认的阳光房实际尺寸实际数量结算。
2、合同生效后作备料款;外框进场安装时甲方付合同总价的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余款(扣除5%保修金)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三、工程任务:
1、甲方提供订购阳光房规格、数量清单,乙方负责制作和安装。
2、乙方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任务,进场安装工期为 月日至年月日。(甲方通知)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须委派工程主管为施工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按工程进度要求,负责产品的进场及安装。
3、乙方做好派往工程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管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施工。由于乙方人员自身违章产生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责任:
1、甲方须委派一名施工人员负责与乙方现场代表的配合协调,并负责施工现场进度、质量的检查签证。施工人员协助乙方工程主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不可抗力:
当乙方或甲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的时间将顺延,顺延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不可抗力是指发生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冰冻等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使双方或其中一方停工。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约金。
2、由于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拖延付款,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按拖欠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欠款利息。
七、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
1、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送达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单及材料质保书、出厂证明等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单后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合同验收。若甲方不经验收而提前使用,则视为验收通过。乙方提供整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一年期限的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甲方发现问题并通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派人员到场维修。
3、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维修费用和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非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材料成本费。
八、合同的终止与仲裁:
1、因合同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本合同。但所有责任和损失,应由不能继续履行方承担。
2、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索赔、违约等事项,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货款全部付清,合同自动终止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窗供货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荣盛塞纳荣府塑钢门窗材料供货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地协商,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材料用量,约155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材质和质量要求:塑钢为川路牌猪肝红色通休粒,规格为60型,整个工程门窗、材料必须通过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抗风压分级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型材及附件辅料都应有厂家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出厂比重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证明和购货税发票。
三、供货价格和方式:整个工程塑钢材料每吨按捌仟柒佰元计算,辅料价格乙方不能高于同类工程用料价格,按同类工程用料价格计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程场地,上下车费用包括在内,乙方必须保证吨量足,如甲方发现数量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每吨伍佰元的货款,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订货款150000 .00元(壹拾伍万元整),此款在第一车材料到场时在此车货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数量及规格在约定的时间运送到工程场地后,甲方应以现款方式付给乙方每车材料款的95%货款,余下5%在第二车材料到场时结清,以此方式至整个工程材料供完后,甲方不能扣押乙方任何主辅料供货款。
五、在工程结束时,材料如有余剩,乙方必须按供货价格退还给甲方后余剩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总工程材料5%的违约金,同时,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文字的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窗供货合同7
采购方: (以下简称 甲方 )
供货方: (以下简称 乙方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制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及订单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品牌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甲方订单;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由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签收。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乙方需提供相应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单),如无法提供,则视为不合格。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损失。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 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 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价格维护:乙方因严格遵守本合同附件内的报价单向甲方提供相应货物。如货物市场价有所上涨,乙方需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负责人;如货物市场价有所下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市场价的波动调整相应的供货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帐后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货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百分之二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 商业欺诈 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1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 不可抗力 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3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