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督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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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13 20:41: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在全市督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两结合两为主”方针,进一步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要认识到做好新时期督查工作,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的内在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注重实践的理论,是实干的理论,也是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三个代表”与督查工作联系紧密,关系重大。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扬党的先进性,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要使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决策,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最终要能够全面得到贯彻落实,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更是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二要认识到督查工作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工作职责,是科学决策和决策实施之间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督查工作是领导推进工作最常用的有效工作方法和手段。中央和各级党委制定的重大决策、所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凝聚了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成果,但从领导工作来说,制定政策和作出决策,事情只是做了一半,真正实施效果如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执行中有什么偏差,有什么新的情况和问题,都需要在具体贯彻进程中去发现、去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努力贯彻实施。因此,愿不愿抓落实,去不去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不仅仅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也是对党的事业的态度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衡量干部党性观念、责任意识、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问题。

三要认识到督查工作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决策一步一步落实的过程。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和问题解决一分,决策落实就推进一步。如果对决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或者见了问题绕着走,督查工作就没有尽到责任,就是失职。要发现问题,就必须到决策落实的第一线去,到实施决策的主体——群众中去,到实施决策的客体——具体工作中去。作风不深入,无法发现问题,工作不深入,无法认识问题,督查不深入,无法解决问题。因此,要深入、深入、再深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倾听群众的呼声,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然后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加强督查工作

一要积极开展决策督查,协助党委抓落实。各级督查部门要围绕党委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领导同志的关注点,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好各项决策督查和督查调研。各地都要建立起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常委会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推进机制,并逐步加以规范。要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及时向党委全面、准确地反馈重大决策落实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更多的成果进入领导决策的视野,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要始终把发现和解决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落实问题作为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坚持以暗访为主要工作方式,辅以必要的明查,着力查找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全局性、前瞻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查清,盯住不放,直到问题妥善解决。

二要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决策反馈质量。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决策督查和督查调研,目的就是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督查报告,进行决策反馈。决策反馈要达到促进工作、服务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完善决策之目的,就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在提高督查报告的质量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一报一,有二报二,决不能大而化之,闭门造车,拼凑摘抄。二是要善于分析。对督查工作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倾向性、深层次问题,要加强研究、注重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总结出规律性的特点,拿出对策性的措施,供领导参考。三是要快捷高效,注重时效,不能拖不能等,在第一时间撰写上报督查报告,为领导指导工作提供及时服务

三要高度负责,做好专项查办和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做好专项查办工作必须坚持“时效并重”的基本原则,既要讲求时限,又要确保质量,在保证办结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结时间。其一,要落实责任。无论专项查办件涉及什么内容,都必须抓紧催办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二,要加强协调。有些专项查办件内容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部门之间很可能出现互相推诿现象,督查部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大现场督办力度,消除落实过程中的梗阻因素,使承办单位重视起来,认真起来,真正把问题解决好。其三,要严格把关。一件查办事项,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调查、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调查清楚了没有,是否有含糊其辞的地方,整改措施及处理到位了没有,等等,所有这些都要求督查人员严格审核把关。

四要开拓创新,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创造性。

第一,要创新督查工作方式,以调研式督查和暗访式督查为主。坚持以暗访为主、以督查调研为主,这样才能真正发现问题,才能了解工作落实的真实情况。这对督查工作人员的要求就提高了,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深入下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多开展调查研究,认真了解情况,不断发现问题,认真解决问题,从而推动决策和工作的一步步落实。要求督查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接深入基层,一竿子捅到底,认真开展督查。

第二,要创新督查工作思路,坚持集中督查和跟踪督查相结合。要改变过去“一次性督查”的工作方法,坚持集中督查和跟踪督查相结合。在具体督查工作中,对需时较短或阶段性的工作和项目,可以采取集中督查的方式,使其在较短时间内见到成效。对需时较长的工作或项目,要科学立项,统筹规划,连续督办,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原因。要坚决摒弃那种半途而废的“半截子”督查思想,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督查要有一股拼劲和韧劲,紧催勤促,真查实督,最终实现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

第三,要转变观念,启动内力,加大“督人”的力度。在基层督查工作过程中,往往只重视督促工作落实,却忽视了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单位作风散、纪律松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充当好好先生,这样的督查,将“督事”与“督人”割裂开来,往往是事倍功半,督而无功。因此,督查工作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启动内力,要正确处理“督人”与“督事”的关系,把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加大“督人”的力度,把“督事”与“督人”结合起来,使督查工作真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一要注重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县市区委要把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重视和加强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是党委督查工作,不单单是办公室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督查主体意识,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时刻关注。要经常向督查部门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给予指导和支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努力为督查部门阅读文件、下基层调研、列席有关会议、解决必要的办公经费和交通工具等提供条件,并授予必要的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和查纠问题的权力,使他们能放开手脚,真抓实督

二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一是注重调整充实好督查力量。真正做到配精、配强、配高。二是注重选配熟悉党的工作、经济工作和全局工作,并热心督查事业的同志到督查战线上来。特别要注意选好配强督查部门负责人。督查工作有为才能有位、有威。督查室的同志要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督查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以信得过、过得硬、叫得响的工作实绩,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党委的信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三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各地一定要根据实际,目前在县级机构改革中至少要做到专职专人专干。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上下的督查网络体系,才能保证正常的工作开展,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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