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帮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州委、州人民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自治州城镇扶贫帮困动员大会,就是要借刚刚结束的自治区城镇扶贫帮困工作会议的东风,在全州迅速掀起扶贫帮困、捐资助困的热潮,用爱心凝聚人心,用关怀温暖社会,用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果巩固和发展自治州改革开放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当前,我们正处于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逐渐显露出来,特别是在城镇,大量待业人员的社会问题,特困企业、破产企业职工和城镇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以及城镇弱势群体的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出现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认真进行分析。但有一点必须明确,这些问题不是改革本身造成的。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包括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鼓励兼并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等,都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全面理解和坚决贯彻执行。当前,部分企业和职工群
众遇到的困难,都是前进和发展中的困难,是体制转轨、市场竞争、结构调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的必然结果,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是长期以来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集中反映,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来解决。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既要充分肯定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绩,又要深刻认识到
存在问题的严峻性,坚信我们党和政府完全有能力解决好这些问题,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要认识到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党领导人民无论是搞革命,搞建设,还是搞改革,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绝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要看到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台阶,形成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和有利的体制环
境,已经具备了帮助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条件。
党和政府对目前城镇困难群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也非常关心和重视。今年2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工作,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弱势群众给予特殊就业援助等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自治区党委也于
节前对全州13个困难企业的765户困难职工家庭实施了救助,一季度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困难企业职工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覆盖面,3月下旬至4月中旬又组织工作组对全州低保、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州委还先后三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城镇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应该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
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都来帮助城镇特殊困难群众尽快摆脱困境,实现温饱,步入小康。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城镇扶贫帮困工作的重大意义
在全州开展城镇扶贫帮困工作是州委、州人民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省市负责人会议、自治区城镇扶贫帮困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紧迫的任务,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做好城镇扶贫帮困工作,是实现“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最根本的是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为官要知民之痛。时刻关心群众的冷暖安危,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共产党员、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使命。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出现是改革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改革开放事业做出过重要贡献。当前他们遇到了暂时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他们早日摆脱困境,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是我们共产党人的责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我们讲关心群众,首先要关心那些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我们讲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首先要为特殊困难群众谋利益。如果我们不能解决这部分群众的困难,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影响。最近一个时期,江泽民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关心群众生活,真心诚意为群众排
忧解难。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地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
(二)做好城镇扶贫帮困工作,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
大力开展对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活动,是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优良传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在新的世纪,我们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如果还有一部分人生活困难,就谈不上全面实现小康;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就谈不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个时期以来,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我们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扶贫开发,经过十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在城镇出现了一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对于他们的困难,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正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我们要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使困难群众早日改善生活,同全社会
一道共同进入小康社会。
(三)做好城镇扶贫帮困工作,是维护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
实践证明,改革和发展的力量在群众,稳定的基础也在群众。当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无不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虽然城镇特殊困难群众只是少数,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如果他们在基本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现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动摇各族群众参与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也极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已经取得的成果也得不到巩
固。对困难群众的问题,决不能漠然视之,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又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职工群众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即使适当放慢一点发展速度,少上
一、二个项目,也要把城镇特殊困难群众的问题解决好,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现在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都很高,这种精神状态非常
可贵,但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妥善解决好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加快发展的基础工作做扎实,为长远的更快、更高发展奠定基础。
二、千方百计帮助城镇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就业、就医、女子就学等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
破产、关闭和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待业人员和属于城镇低保对象的困难人群以及其他没有单位依托的困难群体,由于收入低,有的家庭有长期病号无力支付医药费,有的子女上学困难,有的人口多尚无一人就业,还有的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家庭日常生活无法维持,这些遇到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人员,是我们当前要重点救助的对象。总体上,这些特殊困难群体,凡是有单位依托的都应该由单位主要负责,
凡是没有单位依托的,由各级政府负责。从现在起,就要把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坚决克服工作一般化问题。只要我们拿出抓计划生育、抓农村扶贫开发和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那种气魄和力度,完全能够解决好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一)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扶贫帮困第一位的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转变择业观念。这是解决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一个关键。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许多事没人干,许多人没事干”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择业观念陈旧。有些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特别是一些大中专毕业生,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在思想上仍然存在端铁饭碗,等国家包分配,宁愿在家待着吃救济,也不愿去从事农牧业生产,不愿到社会需要的某些行业特别
是艰苦的行业去就业,眼高手低,认为从事这些行业丢人,认为自己上了几年学,就应该脱离体力劳动岗位,就应该进机关吃财政饭,把从事农业、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特别是从事三产、个体、私营等工作不认为是就业。这种陈旧的择业观念必须尽快转变,要认识到人的一生有多次就业的机会和选择。许多成功的典型,其创业过程无不是从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在一些看似很不起眼的行业,往往却能干出一番大的事业。在这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克服依赖思想,不断开阔视野,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择业,自强创业。特别是待业青年,一定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勇气,克服依赖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迎接挑战,充满信心地参与竞争,决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
二是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素质不适应市场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当前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现在,有很多下岗职工,因为缺乏职业技能,选择就业的范围很小,在就业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切实抓好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总体上来讲,凡是有单位依托的,培训工作首先应由单位负责。企业凡是有下岗分流职工的,由企业负责,包括对其待业子女的培训,培训量大的企业还要建立培训中心。没有单位依托的待业人员以及城镇其他特困人群,由各级政府通过社区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挥各类培训中心和社会力量办学的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全面开展对分流人员、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巴音职业技术学院要结合教学,开设针对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的班次,帮助城镇特殊困难
群体掌握实用就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
三要广开就业门路。要有效地解决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靠发展。当前,各县市、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围绕水利、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旅游等方面的开发建设,努力拓展就业领域。要利用我州得天独厚的水土光热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林果业和养殖业,做好农业开发这篇大文章,把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引导到这方面
来,让他们直接参与农业开发和农业产业化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州实际,今后应当把城镇就业的增长点放在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和特色旅游业上。一方面,社区服务对劳动力需求多,对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相对较低,绝大多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可以达到上岗要求;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
广阔的空间,这一领域投资少、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特别是库尔勒市要大力兴办以面向社区服务为主的各种经济形式的劳务公司,把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形成社区服务网络,使社区服务业不断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要全面落实和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安置政策,大力发展公益性劳动组织,将保洁、保绿、保安、保养公益性岗位,采取政府购买的办法,对城镇特殊困难人员进行托底性安置,
库尔勒市下半年要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
四是努力为困难群众实现就业提供方便。就业是一个社会问题,全社会方方面面都要为此大开绿灯、提供方便。当前,要尽快清理各种收费,对于不合理的收费要立即停止;按规定应该收取的费用,要尽量减免,最大限度地帮助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工商、税务、金融、财政、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尽快制定为城镇困难群众就业提供方便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
州内劳动力就业提供机会,凡在我州开办公司和企业的,都要确定使用当地劳动力的用人比例,优先招用当地具备条件的人员上岗就业。
(二)认真解决好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在就医和子女就学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就医问题。可以采取类似医疗卫生“三下乡”的那种做法,组织各大医院深入基层,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用最便宜的药给职工群众治病,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困难群体比较集中的县市,要建立帮困济贫医院,由政府财政拨款保证其正常运转,医务人员采取各医疗机构轮流选派的办法解决。今年下半年,库尔勒市要在困难群体比较集中的片区,建立两所以上帮困济贫医院,由州、市财政给予补贴,其它各县也要根据本县实际,逐步建立帮困济贫医院。各医疗机构,包括各企业和各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要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本地区、本企业、本单位的困难职工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同时,还要考虑由政府拿钱,参加商业保险的形式,解决城镇特殊困难群众家庭看不起病的问题。
二是城镇特殊困难群众的子女就学问题。凡是列入救助对象的困难家庭的子女,要就近安排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实行减免课本费、学杂费等优惠政策,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城镇特殊困难群众子女上不起学问题。特困群众子女上高中、大学,有单位依托的,由单位给予一定补贴;无单位依托的由政府从救助资金中给予一定助学金补助。
三是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用问题。实行集中供暖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取暖费标准,其提高部分,用于支付减免特困户取暖费补贴。单位自己供热的,由单位负责解决。在这方面,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为职工的冷暖着想,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确保户户无饥寒。
四是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进驻特困企业和破产企业帮助解决问题,做到凡是有企业的地方都要有人管事。现在一些困难企业和破产企业,职工群众缺乏组织和管理,处于一种无人做工作的涣散状态。很多集体上访和不稳定问题就出在这里。对这些地方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进驻,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抓在手上。这次州委、州人民政府组织的三个帮扶工作组,要尽快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抓好
党组织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改制方案,了解掌握困难职工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并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扶。
三、把“三条保障线”作为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保命线”切实抓好
保证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是当前最大的政治。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社会稳定就无法保证,其它事情也无从谈起。当务之急是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做好“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的工作,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城镇特殊困难群体温饱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县市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两个确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能发生新的拖欠。要特别关心三年期满出中心而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以及新下岗又没有进中心的“确保”情况,确保其基本生活有着落,社会保险关系不断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居民在6月底以前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先保、应保尽保。在这方面,各县市一定要解放思想,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将本辖区包括乡镇在内的城镇居民及中央、自治区、州直企业,尤其是远离城镇的军工、矿山企业中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他们排斥在外,更不得留有
死角。只有保证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才能保持全州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一部分资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州上除年初财政预算已安排的社保资金和调整预算追加的1100万元以外,下半年财政超收的部分,要主要用于保障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四、发挥扶贫帮困的优良传统,发动全社会帮扶,形成人人关心困难群体的氛围
对困难群体的关爱程度,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只有时刻惦记着困难群体,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千方百计让他们弱者变强,贫者变富,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体现党的宗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行各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帮扶城镇困难群众献计出力。企业领导要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多分流,少下岗;先分流,后下岗”,将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与解决职工生活等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与职工群众共谋企业的发展。个体私营经营者和相对富裕起来的社会阶层、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群体,要致富思源,用爱心支配财富,通过扶贫济困的善举主动回报社会。要加大对口帮扶力度,这次列入对口帮扶的30户优势企业,要切实负起帮扶责任,动真情、真扶贫,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企业困难职工尽快走出困境。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援助之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要改变过去那种“输血式”扶贫帮困的做法,积极探索“以工代赈”“造血式”扶贫帮困方式,将一部分向困难人口单纯发放的救济金改为按劳支付的形式发放,干一天活发一天补助,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强化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和困难职工的生产自救意识。艰辛知人生,奋斗事业成。所有的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困难群众都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树立起改变现状、创造新生活的信心,把立足点放在自身努力上,勇于向困难挑战,不等不靠,迎难而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五、加强领导,改进作风,狠抓扶贫帮困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做好城镇扶贫帮困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用战略眼光,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步形成对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的有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负有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责任,都要主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社情,了解民意,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坚持党的宗旨化为关心群众的切实行动,在办实事、抓落实、见实效上狠下功夫,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大局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振奋精神,为国分忧,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警惕敌对势力利用我人民内部矛盾制造混乱,挑拨离间,进行捣乱和破坏活动。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意在制造社会混乱和破坏社会稳定的人,要依法严惩,绝不手软,确保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同志们,扶贫帮困既是一项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深入持久地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使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就业、就医、子女就学得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只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攻坚战,向党和人民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