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级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二要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化医德医风工作,营造不想腐氛围;三要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四要扎实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不能腐的机制。
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地抓好“四风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三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县委“五不准” “六个严禁”和县卫生系统“十个严禁”精神;四是继续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供应商“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