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文化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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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5-05 16:07:1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企业文化传播电视平台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充分、高效、合理的利用企业电视平台,切实发挥其迅速传递公共信息的作用,准确、及时地发布和宣传各类信息、弘扬企业文化、传播社会正能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区所有公司,包括***。

3. 电视位置的区分

公司电视机分为内屏电视和外屏电视,内屏系指餐厅电视,员工休息区电视;外屏系指公司前台、员工出入口、车间门口电视等。

4. 发布信息范围

4.1外屏可发布内容

4.1.1 国家法定节假日、特殊纪念日的祝贺标语;

4.1.2 企业文化宣传;

4.1.3 接待客户的欢迎标语;

4.1.4 公益事业、传递企业爱心、传递企业正能量的祝福语;

4.1.5 公司安全及6S宣传;

4.1.6 经领导批准的其他信息。

4.2内屏可发布内容

4.2.1 企业文化宣传;

4.2.2 公司内部学习课件;

4.2.3 公司安全及6S宣传;

4.2.4 公司员工优秀事迹的展示;

4.2.5 电视综艺娱乐性节目;

4.2.6 经领导批准发布的其他信息。

5. 信息发布的流程与管理

5.1 申请人请填写《电视屏幕信息发布申请单》,详见附件一。

5.2 《电视屏幕信息发布申请单》经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行政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5.3 对于接待客户欢迎标语,直接通过企业微信端进行申请。

5.4 所有内外屏电视的播放时间均在8:00至18:00之间,保安负责每日开关,行政专员在电视播放期间,需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和监管,以避免电视出现异常情况。

5.5 未经行政审核不得私自在内屏和外屏播放任何信息,如违反规定私自发布,将按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6 对已通过电视屏幕发布的各类信息,由行政专员以纸质方式长期存档,以备查询。

6.各部门职责

6.1 IT部门

负责电视、网络的故障维修以及信息发布时的设备保障工作,如出现异常,及时与经销商协调调试或维修。

6.2 人力资源部

行政负责公司内外屏电视的日常播放工作的统一安排,电视播放内容的审核,提前安排好内屏和外屏电视的播放内容,并留有播放记录,播放的内容请参照《每月电视屏幕播放单》,详见附件二。

行政专员每日检查电视屏幕的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请IT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果无法自行处理,需请IT及时联系供应商处理。在雷雨天气或异常情况下,及时拔掉电视机的插头,防止电视机出现故障。

6.3各部门

公司各部门需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位员工在发现设备有任何异常时,有义务及时通报行政专员及时检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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