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广告合同包括的主要条款:
根据广告业务活动的内容,广告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标的和数量、质量。标的的指承办或代理的广告项目;数量是指完成广告项目的多少;质量是指广告项目满足规定要求的特性的总和。
2、广告内容及交验、查验广告证明文件。以此认定广告内容是否经过审查和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履行了法规规定的签约程序,如发生违法问题,各自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广告费用。广告费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广告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与其为完成广告项目所提供的财产相当的货币;二是广告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完成委办的广告项目完成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广告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期限。
5、技术资料、图纸或广告作品提供的期限、质量、数量及保密要求。
6、广告项目验收标准、办法、期限和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电视台广告合同欣赏:
甲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白银西雁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宣传公司特色业务,扩大宣传影响,增加宣传效应,拟在县、乡辖区范围内,利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经与乙方协商,双方合作该项宣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 甲方工作任务和要求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宣传内容,并且确保其真实合法。
2、 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宣传效果。
二、 乙方应尽的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广告内容播放,全天播放6次以上,同时,在每天19:30至22:30之间应当播放广告不少于2次。
2、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内容、制作广告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
3、 严格按甲方提出的广告宣传播放时段和播放次数等要求播放。
4、 乙方如果有违甲方广告宣传内容及播放要求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发现一次未播,免费为甲方播一个月。
三、 广告宣传播放时间:从20xx年 6 月 1 日至20xx年 6 月25 日止。
四、 广告费用,总计 ¥84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 50 ﹪,即 4200元 ;于20xx年6月 25 日前全部付清余款。
五、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应当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