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以下简称甲方)的工作需要,现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劳务协议书。
一、劳务期间:根据劳务项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计 个月。
二、劳务职务:由甲方推荐乙方到 (以下简称服务单位)从事 (地区) (职务)的工作。
三、劳务时间:乙方按所服务场所规定时间上下班或休息。乙方按甲方劳务项目工作,不享有任何加班补贴或是调休待遇。
四、劳务报酬及待遇:
1.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甲方按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为人民币
(2)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日计算,乙方每日劳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2. 甲方保证每月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劳务费给乙方,发放日为每月
3. 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务后,方可获得劳务报酬,乙方劳务报酬以服务单位支付凭证为准。
4.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乙方发生意外(包括任何原因),甲方对此负有法定责任的,乙方同意通过下述方式得到补偿,并保证除此之外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它权利:
甲方为乙方办理团体人生意外伤害保障,乙方在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甲方按所购团体人生意外伤害商业险的理赔金额向乙方支付补偿。
五、乙方在提供劳务服务前,如不能交齐个人相关证件资料,届时甲方将暂缓支付劳务费,直至交齐。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及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劳务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 处罚,对于产生的经济损失或处罚金由乙方劳务报酬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对乙方劳务成果的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在支付劳动费时将扣减相应的劳务费。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与甲方签订《保密书》,保守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蓄意损坏商品,串通诈骗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服务单位所在零售网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5、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自行自觉缴纳劳务税,否则责任自负。
七、协议的解除、终止
1、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2、若因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劳务工作或满足甲方劳务工作的条件要求时,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3、协议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十、甲方要求乙方在劳务期间必须上交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卡号复印件》方能进行劳务服务,如在劳务项目结束前仍未交齐,届时甲方将暂缓支付劳务费,直至交齐;银行帐号等信息需用正楷清晰填写,若因银行帐号等相关信息提交错误导致劳务费迟付,由乙方本人负全责。
甲方: 乙方:
( 身份证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