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继续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期自 年年日。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租。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已与 年 月 日协商解除。丙方与乙方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按月支付,水费和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归乙方所有,并且乙方有权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
四、甲方加盟 取得的相应权利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应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并应协助乙方与 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转让前预收的服务费、会员费等须书面移交乙方并经乙方签字认可,未经乙方认可的均由甲方承担余额的退还义务。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丙方所出租房屋为丙方所有,如违反该,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乙方若经营不善破产或转让,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转让或出租,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