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xxxx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xxx年工作要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财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保障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深入学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依法执政,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贯彻执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党的建设、干部任免考核、党组会议(议事)等制度,坚持局机关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财政的科学管理,坚持重大财政事项业务会议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把关,落实岗位执法责任,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三是及时召开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市委办、市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转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让全体财政干部深入学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创造法治学习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财政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三、加大政法经费投入,有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1、政法经费得到有效保障。xxxx年安排政法人员和专项经费共x.xx亿元,提高了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等政法部门公用经费达到上级规定标准。xxxx年预算执行安排:公安年人均公用经费x.x万元,检察院、法院人均公用经费x万元,司法人均公用经费x.x万元。
2、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全面落实到位。根据《x省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赣人社发[xxxx]年xx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及时测算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实行员额内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制度。二是积极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工作。为做好迎接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基层院需按检察官数x:x配备书记员。截至目前,我市法院、检察院分别招录聘用制书记员xx名、xx名,均参照我市纪律审查陪护辅警队员的作法和工资待遇,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人头及工作经费均按x.x万元/人的标准安排,所需经费市财政全力保障,列入预算,解决招录标准不一、工资待遇不一等问题。三是同时建立法官办案激励机制。按照法院结案数建立员额法官办案激励机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随着结案数的增长而同比例增长,多办案,多收入,多劳多得,以调动员额法官办案积极性。
3、落实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值勤岗位津贴有关政策。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从xxxx年x月x日起调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由xxx元/人月提高到xxx元/人月。同时,从xxxx年x月x日起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政策,由xxx元/人月提高到xxx-xxxx元/人月。
4、增强公共安全支出,提升城市和乡村公共安全感。一是今年预算安排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员人员保障经费xxx万元,加强乡村治安防患、巡逻,增强了乡村公共安全感;二是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扎实工展,继续在预算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xxx万元,切实保障工作需要,增加公众公共安全感;三是安排樟树市看守所“五项检查”进场入所经费xxx万元,使在押人员日常诊疗费用和体检费用得到保障;四是安排市司法局xxxx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xx.x万元,使社区矫正人员享受社会关爱和教育。
5、加强政法专项资金管理。上级下达我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xxxx.x万元。其中办案xxx万元,装备xxx万元,人民调解、法援、社区矫正等xxx.x万元,用于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业务办案经费及必需装备添置等,对装备经费开支全部纳入政府采购。
四、抓实“法制机关”创建各项活动
一是结合“五有五做”好干部标准,以局领导讲学党课的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统领财政工作的能力。二是在我局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xxxx年我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积极利用网络学习载体开展学习。利用线上学习平台移动化、碎片化、图像化的信息传播优势,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作为学习活动的有效载体,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普法内容及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我局目前面临的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对内普法、学习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靠有限的集中学习方式实施,普法有时不能全覆盖;普法对象、知识面单一。xxxx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要准确把握财政工作所处的新环境、新定位和工作的发力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财政职责,发挥财政作用。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揭示微观问题和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努力在更高层面和更广领域发挥财政作用。二是要突出财政重点,更加有效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力度,推进经济发展,自觉做到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努力为我市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三是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我局将坚定不移地践行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自身建设立信,把财政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财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广大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打造依法行政,保障和谐财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实现“零跑腿”。近一年来,严格按照省、市、县“最多跑一次”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务服务网信息“八统一”要求,树立“五星级服务”意识,做好评价回访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将前期已经出台的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具体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面实现“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零上门”。完成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减、时间压、次数少、平台建”的要求,锚定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省财政厅已公布的xx个办事事项,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发布的两次事项清单,结合县级财政工作实际,已经梳理财政、国资两批次合计xx个已成熟办事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促进xx县财政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财政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并对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管理方面作出补充意见。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流程,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经业务科室反馈我局未订立相关行政合同。
今年我局根据县政府要求对执法人员库信息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监督局今年的年度计划非企业单位不涉及双随机检查,会计科、综合科等业务科室均已完成双随机检查。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我局已经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聘请欧扬律师事务所董东丰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履行下列工作职责:参加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参与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理工作;参与重在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开展财政法治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根据县司法局通知在x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提交执法主体确认信息,由县司法局统一公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则在省政府专门网站进行,及时完成动态调整。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xx本。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只有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审批一个事项,已通过x省会计管理云平台处理,实现无纸化办理,许可结果不但向当事人送达还推送x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配备执法记录仪、工作站各一台,并建有电子证据系统对音像记录进行存储。只是目前业务科室对音像记录使用不积极系统中尚未有音像记录。在局内网开辟“政策法规”专栏,供业务科室学习、参照。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xxxx年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四)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财政局涉企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经征求业务科室意见后,转发了《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对企业会计类和政府采购类共计x个违法行为的xx个具体违法情节予以描述,并明确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并在财政部门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今年尚未有不予处罚案件发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发文前明确公开属性,在拟制公文时,要在审批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主动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财政动态及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各级各界代表深入浅出解读财政预算数据;结合乡镇实际,对惠民惠农政策实施信息采取现场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努力确保为大众提供便捷、实用、通俗易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类财政信息。
准确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并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偿还情况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并按月将全县债务余额和债务化解情况报市财政局。
六、拓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渠道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梳理和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梳理xx县财政局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xxxx年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未发生需要开展行政调解的争议。
完善问政平台和投诉咨询处理渠道,全年共受理、办结各类群众咨询、县长专线、信访案件等x起,已结案x件,无一引发复议及诉讼纠纷。
xxxx年行政复议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xxxx年行政诉讼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为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随着《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xx-xxxx年)》出台,我局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人员及局领导的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依法治理及普法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配合普法办工作。xxxx年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结合最新的财政政策、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等内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与各支部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领导带头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学习,及时学习时事政治和传达上级精神,并带头作中心发言、谈体会谈思路,不断增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集中学习。截止xx月底,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立三个支部学习管理组,实现在职党员全覆盖,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养成爱学习的终身习惯。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财政人员以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培训等环节,边培训边普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书籍和资料。
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3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3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3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三、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和纠纷化解工作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3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3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3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