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娜
我院在开展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中,通过庭内对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深受感动与鼓舞。深深地体会到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是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教育,是“三个至上”的继续实践。
记得当年毛主席在给雷锋同志题词后有一句感言,“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扎根基层14年的陈燕萍的事迹为什么那么令人感动、让群众敬仰?我细细想了一下,就在于“认真”二字,在于她14年如一日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心系群众、关爱当事人,在于她14年如一日不怕苦累、认真调解、满怀深情地去办案!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陈燕萍14年扎根基层认真办案、公正司法、廉洁奉公、尽心尽力、真情为民的事迹值得我们每一位法官学习!
“法官不是官,不能摆官样”,陈燕萍的这句话朴实而富有哲理,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难,要做到不摆官样,必须真正有一颗爱民之心才能像她那样做到。而现实中,我们的一些法官对当事人有时候生、冷、蹭、绝,态度不好,虽说谈不上是摆官样,但其码是对群众缺乏应有的感情。联想到我自己十多年的办案实践,心情好的时候,也许能够像陈燕萍那样去热情对待来访的当事人,真心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但工作或生活不舒心时,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就没有那么好,有时候态度生硬,语气不够和蔼,对当事人的有点不耐烦。对照陈燕萍法官处理家长里短、邻里纠纷时那“坐下来,有话慢慢说”的态度,想想自己,我觉得实在是不应该。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学习对照,自己一定认真找出差距,决心以高尚的职业情操,把陈燕萍同志“平凡、真诚、大爱、可敬”的精神发扬光大,秉公执法,廉洁自律,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做一名合格的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