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促进教育的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有着丰富的内涵,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教育教学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开展教学实践。教学内容、目标及方法的选择,都应从学生需要出发,以生为本,关注学生的生存状况,学生的可持续性学习,关注课程的适应性和教学的有效性,改变过去以书本知识、以成人为取向的教育价值观,使每个学生都能从教育教学活动中得到一定的发展和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指在教学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关心教师的发展,没有教师的发展就没有学生的发展,只有教师的可持续性发展,才会有学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教师也是学校发展的资本,学校应该成为教师成长的基地,为教师的发展创造条件。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目标的引领,学校的整体发展更需要借助于每个教师发展力量的推动。
二、以发展性教育观审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指导思想有偏差,未能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
当今,在追求升学率面前,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或是学生本人,更注重升学成绩,关心分数。教学偏重于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忽略学生的情感的体验,对学生的创造性及动手能力不能给予充分的肯定及保护,没有从学生的发展需要出发对学生全面培养。怎样才能在教育教学中真正落实“以人为本”,使我们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发挥,是课改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2、评价体系不完善,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
评价师生过分强调学生考试的分数,注重结果性的评价,忽略了教与学的过程性评价,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怎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和谐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坚持发展性教育观,就是要认识到学校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发展性品质人才的一个摇篮。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建立师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新课程改革呼唤着新的评价体系。树立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有科学的教学质量观,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1、建立体现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及全面和谐发展的学生评价体系。
为确保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我们需要建立新的学生评价体系。要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以及与伙伴间的合作等因素,计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这对于促进学生的学习热情、个性张扬和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合作精神等方面将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2、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素质发展的教师评价体系和校本培训制度。
我们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应制订一个“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在评价内容上,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包括教师的职业素养、育人态度、课堂教学行为、专业发展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在评价方式上,将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家长评价及学校领导评价等综合起来进行评定。
新课程改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将强烈触动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行为。我们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改革中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课改,以发展性教育观审视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转变观念,加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校师生和谐发展。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常规管理如何适应新课程改革,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怎样有效地组织检测和评价学生阶段性学习成效,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做深入的探讨。
科学发展观强调和谐发展,持续发展,这对于指导教学工作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教学常规检查中要更多的关注质量,多发现教师教学中的亮点,多鼓励教师创新,用发展性的观点来评价教师,这样可更好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变“要我做”为“我要做”。
因此,要实现教学工作的和谐,就需要用科学的发展的观点来抓这项工作。总之,要统筹安排,使教学的各方面工作能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