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总结
XX年1-10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的犯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阻截”行动成果显著
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11月6日开始,我们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此次“阻截”行动,主要是针对高发案地区内的银行金融网点的柜台和ATM机,组织民警看管,一旦发现有可能上当受骗的群众进行金融交易时,及时进行询问甄别,确定是涉及电信诈骗交易的,予以劝阻,避免事主的财产损失。同时,现场民警还会把收集到的诈骗信息及银行帐号等,报告刑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11月10日,5天时间银行驻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电信诈骗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嫌诈骗的银行帐号进行处理。
案例一:20XX年11月6日12时许,一事主在建设银行中轴路支行,称近期不断有人自称民警,称事主因固话欠费3168元,要求其将钱邮寄至武汉某地或转账至民生银行一账号内,否则将冻结其个人账号。事主欲向对方汇款时,被安贞里派出所驻点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
针对我市电信诈骗的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从今天起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由反诈骗专家金大志等经验丰富的民警轮流值守,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据民警介绍,今年以来电信诈骗警情在全市总警情中所占比例持续攀升,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手段以冒充公职人员、电话欠费、冒充熟人、退税等最为常见。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相信公职人员,害怕财产受损,贪图便宜等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据民警介绍,此次设立的110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的功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为警情研判和侦查破案提供准确信息;二是密切关注电信诈骗发案走势,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适时发布警情通报,精确指导一线打防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防范意识。此外,110报警服务台将定期把收集到的最新诈骗案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揭露犯罪手段,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此类犯罪的目的。
据统计,10日当天,110报警服务台已接到此类报警电400余个,其中劝阻警情60余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举报线索300余个。
防范工作刻不容缓
案例二:20XX年11月6日10时许,一事主在家中接到电话,该人自称是电话局工作人员,告知事主在昆明市装有一部电话并欠费3600元,后把电话转到某局里,一自称姓陈的民警称事主扰乱金融秩序,告知其家中存款将被冻结,需要将存款转到某账号上,当日11时许,事主到工商银行马连道支行柜台将存款5万元汇到该账号。
鉴于每天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警方再次向您发出电信诈骗预警信号和防范提示:
各种诈骗的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上述诈骗者几乎都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无论骗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让事主将自己的银行卡或存折内的钱转到骗子的手里。
1、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通讯部门对于真正的电话欠费客户,通常是在每月缴费日起之前,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按时缴费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开展此类所谓的“电话欠费”案件侦查工作的,请谨防上当。
2、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打电话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上的电话类型,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尤其是电话前带有多个“0”的'号码不要理睬。如接到类似欠费电话时,可拨打提供服务的电信部门的统一客服电话进行核对。如对方称是民警,可以通过拨打110进行报案和咨询。
3、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都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能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操作。
4、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同志,要保守好家庭以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中老年同志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
最后,再次提醒您:凡是接到陌生人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不听、不信、不汇款、不转账,请挂机后立即拨打110。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防骗、识骗能力,根据深圳市打击治理办《关于举行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月深圳主会场启动仪式的通知》文件精神,**区于8月12日起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和张贴海报、宣传单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专题讲座10余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面营造宣传氛围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立**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分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层层发动,狠抓部署。根据市打击治理办《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区2023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工作方案》及《**区2023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方案》。为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分会场启动仪式顺利开展,8月8日,区综治办组织召开了**区2023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协调会,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全力提高宣传覆盖面
(一)集中开展宣传。8月12日,由**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主办,**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南湖街道办事处承办,以“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主题的**区2023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区金光华广场举行,吸引了数百名市民参与。启动仪式当日,**区10个街道办设立三级分会场,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在辖区内掀起全民反诈高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阵地宣传。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围绕“反电信网络宣传”的主线,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各街道、社区在显著位置利用宣传栏、宣传视频、宣传资料、标语等,通过专题讲座、社区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基本实现了人员聚集场所处处有提醒,常见诈骗手段人人能识别的目的。宣传月期间,全区10个街道共计悬挂标语横幅20余条,张贴海报1000余张,派发宣传册2万余本。
(三)全媒体式宣传。以微博、微信、专题网页、论坛等形式推送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知识、案例及预警信息,让辖区居民群众知晓诈骗手法,主动参与防范。宣传期间,在区级网络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0篇,“平安**”专栏发布宣传报道10篇,“平安**”公众微信号推送资讯20多条。
三、强化督导,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区将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对此次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一种实效性工作。各成员单位与各街道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体系,“八进”区域,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显著提高,普通群众对诈骗基本防范知识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财务人员知晓率达100%,确保了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区综治办将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纳入年底综治考核。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总结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xx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立足本职、发挥警种优势,以“深入宣传、广泛宣传、长效宣传”为指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做好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一、精心准备,有的放矢。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xx网安大队全面总结梳理常见典型网络、电信受骗案件,做好归纳,形成通俗易懂、脍炙人口的宣传标语及短文,内容涉及QQ好友诈骗、电子邮件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
二、掌控网络宣传阵地。依托微博、论坛等网络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兼职情报信息员及各网络虚拟社会意见领袖作用,及时发布网络、电信诈骗警示宣传案例。同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不偏听偏信,不贪图小便宜,提升网民防骗能力。
三、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一是会同派出所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活动现场,民警通过设立展板,发放防诈骗宣传册,讲解典型受骗案例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防范技巧,提醒居民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教导群众辩识骗局,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获得现场群众一致好评。二是通过网吧协会召开网吧业主会议,指导各网吧积极做好防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标语,指导网吧业主在网吧醒目位置粘贴。
四、加强信息研判,建立长效机制。紧密围绕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针对性研判预警工作,仔细梳理、串并各类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建立重点管控人员信息库,不断提升宣传深度和精度。针对网络、电信类诈骗案件逐年多发的态势,建立网络、网吧、广场社区等多渠道宣传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时期持续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