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就被委托人代理委托人商标案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被委托人经委托人授权代理委托人商标案件的有关事宜;
2、 委托人为被委托人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
3、 具体内容
4、 被委托人应及时将委托人的商标申请材料递交国家商标局,并及时通报商标审查进展情况,转交商标局下发的文件,直至获得商标注册证;
5、 被委托人在未收到委托人应付的有关费用前,有权不履行相应义务;
6、 协议经双方确认,盖章或负责人签字起生效。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