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21世纪以来,伴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特别是财政预算制度的完善,国家不断加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财政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有所提高。目前,财政资金总体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预算安排大幅增加,预算完成比例明显提高;二是支出进度有所加快,预算执行率有所提高。但是,财政预算项目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个别大项目资金下达过慢,当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存在集中使用资金、效益不高、不按预算计划执行的情况;由于预算执行进度跟不上且有些项目当年度结余资金应收回,容易导致临时改变资金用途,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预算执行存现额前低后高,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底集中突击花钱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当前预算执行进度计算方法及存在的问题
影响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的因素有很多,如部门工作效率的影响、基层财政报账管理方式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文件与资金下达时间的影响。这种计算方法存在极大的缺陷,原因就在于这种项目执行进度计算方法没有考虑到不同预算项目下达时间的差异。在实际工作中,资金下拨文件与资金下达时间不同步,有时文件到,资金未及时到;有时资金到,文件未及时到,不能准确转拨资金,影响预算执行。很多财政补助和金额较大的项目都是在7月份后甚至年底下达的,但是所有的项目进度计算方法都按照以上的计算公式,难免会造成年底下达项目明明执行进度良好,但由于金额较大,执行时间尚短,使得执行进度百分比相对于年初下达项目来说远远较低,往往拉低了总执行进度,使其与实际相偏离,这种计算方法存在的不合理性可以概括为以下。
首先,不利于有效激励项目执行,一般很少提前考虑项目执行情况,不易于计划管理。由于某些财政预算项目下达时间本身较晚,存在其客观原因,加之执行进度计量方法的不合理不科学,往往很多单位不得不为刚下达的预算项目就已经开始为执行进度赶不上的问题发愁,极大地打击了其积极性,难以增强全体预算执行人员的信心,影响其工作顺利稳定开展。
其次,不利于提高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机构和单位可能存在短时间内集中使用预算资金、资金使用不当等短期行为。各单位财务处往往在年终时因结余资金尚多而催促着花钱,为了避免达不到执行进度或者资金收回的情况出现,各种不合规的行为时有发生,这样的短期行为难以使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最后,对于预算项目执行的考核也不够科学和人性化。目前国家财政预算内拨款仍是大部分机构经费的主要来源,有的可以占到整个单位资金来源的50%以上。而这些预算内拨款当年的执行进度金额直接影响了其下年的拨款金额,如果预算执行进度达不到要求,很可能就会削减,这也是大部分单位不愿意接受的情况。不合理计算执行进度容易带来这样的压力,对于其财务预算执行的考量来说也是不科学、不合理、不人性化的。
三、改进后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计算方法
为科学计算财政预算执行进度,首先就要了解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运行周期。一般的项目预算周期包括四个阶段:预算编制、批准、执行、决算编制和审批。即我国财政项目预算从开始编制一直到审批了决算编制之后才算是一个周期。财政预算周期也是这样一个过程。我国的财政年度为12个月,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同年的12月31日。但是预算周期可能远远长于这个财政年度。因为一般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就开始了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还有预算在财政年度结束之后,仍然需要时间汇总去年预算执行的情况,既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又要编制决算,并对决算进行审批。通常情况下,一直要到下一个财政年度的中期左右,审计工作和决算才能编制出来,再报相关机构审批。所以,如果要考虑预算项目时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运行周期应该是项目资金下达开始执行至项目完成时间。
由于财政项目一般由财政厅负责统辖、催促进度,在下达目标执行进度的时候,一般都在当年度考虑金额进度,只是简单地按照公式计算反馈,即没有考虑项目的时间差异,这样得出来的执行进度没有统一的计算日径,忽略了有的财政项目运行周期为一年,有的为两年,且最重要的是忽略了有的财政项目下达时间在年底,有的在年初,统一考察当年度总体预算执行进度时就会出现较大的偏差。
四、政策建议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对财政资金清理正朝着更为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原来的预算执行进度计算方法普遍导致预算执行进度过慢,达不到年终考核的预算执行进度。这直接与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相联系,有可能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浪费,造成公共资源积压,也可能导致财政资金使用缺乏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因此,要完善当前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计算方法,并针对其他导致预算执行进度过慢的原因,制定良好的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方法,针对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形成以支出效益最大化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模式,逐步发展以公众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模式。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强化项目单位的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逐步实现项目的绩效预算,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当前可行的一个突破日就是从财政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计算考核入手,改变当前预算执行考核简单的以是否达到上级要求的百分比为重点的局面,应充分考虑项目本身存在的时间差异,应以是否与时间进度匹配为考核重点。完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维度建设,更加重视业务和财务角度的考核,加强公众维度评价,并将预算执行监督结果纳入考核范围,最终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