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民政局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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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1 18:24: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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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民政局个人工作总结

  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23年改革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标承接的改革事项,现将2023年改革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社区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2023年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关于“健全社区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一网多员、一格多能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利下放”的要求,同时结合现行社区体制模式中出现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低、同工不同酬、工作任务重、整体素质低、人员年龄偏大、发展前途受限、队伍不稳定”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银川市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配合市委组织部提出的《银川市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于2023年9月5日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银川市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共有七个章节共二十一条,主要内容从“目标任务、职业界定及岗位职责、职数配备及人员录用、招聘机制及选聘标准、教育培训与管理、薪酬待遇与保障措施、激励与关爱”七个方面对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进行了细化和规定。对于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对于吸引优秀人才,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才到基层工作、到社区工作,对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历水平较高、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社区工作队伍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亮点。党的十九大召开不久,民政部等16部(委)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我局紧密结合全市殡葬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审时度势、主动担当,积极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上报、自治区民政厅推荐,银川市被确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80个试点城市之一,这是探索和总结新时代殡葬改革经验和做法,扎实推动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认真总结思考过去数十年殡葬改革的经验教训,以党的十九大和区、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将殡葬改革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环境和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制定了殡葬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及2023年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完善殡葬政策体系,营造殡葬改革宣传氛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稳步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按照试点方案完成了五项重点工作,2023年将按计划完成调整扩大火化区、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及农村散埋乱葬的集中整治工作。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银川市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填补了全区殡葬规划编制工作的空白,为进一步理顺殡葬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助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进行了具有重要意义的探索和实践。

  2.具体做法:

  一是按照国家民政部统一部署,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银川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八项试点工作任务。

  二是报经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分析了全市殡葬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新时代殡葬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殡葬改革的九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是近几十年来首次经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市委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特殊行业规范性政策文件,是我市推进殡葬改革的创新性举措,对推进殡葬改革与发展,解决殡葬事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是编制完成了《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在客观分析银川市殡葬现状和设施布局的基础上,提出了殡葬事业发展的近期建设规划和远期目标,首次将殡葬用地纳入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逐步规范全市殡葬用地提供了根本途径,《规划》完成后,被自治区民政厅转发全区民政系统学习参考。

  四是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向自治区政府呈报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银川市火葬区范围的方案》,这是自1984年自治区党委将银川市城区、新城区确定为火化区以来,第一次调整、扩大火化区,且一步扩大到三区、两县。

  五是向全市殡葬服务单位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和全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方案,有效推进了全市公墓陵园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对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4%。

  二、2023年继续推进殡葬改革试点工作计划

  社区体制改革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银川市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党办〔2023〕75号)精神,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从“建强社区联合党委、设立社区服务站、创新方式方法推进社区自治、统筹多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加强职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六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为推进“美丽银川”建设做出努力。

  (二)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计划

  贯彻“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管理方针,坚持“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改革理念,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银川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批准后的《银川市火化区调整方案》及政策规定,积极推进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集中整治农村散埋乱葬行为,按期完成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总结经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全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布局不断完善,参与节地生态安葬人数逐年攀升;火葬区范围调整政策得到落实,火化率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散埋乱葬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新理念得到全社会广泛认可;银川市公益性骨灰堂和取灰等候大厅正式投入使用,殡葬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按计划完成全国殡葬改革试点任务,银川殡葬改革成果得到国家民政部认可和推广。

  一是依据《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着力解决部分公墓殡葬用地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研究制定河东马鞍山地区散埋乱葬的治理工作方案,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遏制私圈乱建坟墓的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落实《全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方案》,不断加强城市公墓陵园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覆盖面,公墓陵园设施建成率达到50%以上,提升生态葬设施供应与服务保障能力,节地生态安葬率提高到16%以上。

  三是严格落实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政策规定,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和管理,继续落实惠民殡葬奖补政策,稳步提高火化区火化率。

  四是召开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完成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的成果总结与经验梳理,及时形成相关汇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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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改革办:

  根据市委深化改革工作全局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具体改革任务,落实改革方案,扎实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落实。现将一年来的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健全救助帮扶体系

  一是2023年7月18日市政府出台了《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万府办〔2023〕23号),规范临时救助申报、审批流程。二是因《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23〕118号)已失效,上级部门未出台相关政策依据,目前正等待上级规范性文件出台中。三是于2023年6月12号印发《万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万民〔2023〕205号),规范低保办理流程。

  (二)建立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持续推进改革清单内容

  根据《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委发〔2023〕9号)中的24项“具体改革事项(清单)”落实改革工作。目前“已完成”10项,占41.6%,“已启动未完成”7项,占29.2%,“未启动”7项,占29.2%。一是成立了深改领导小组,市委、政府草拟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编制了具体改革清单;二是成立了万源市减灾委,减灾委办公室人员编制待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三是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以万源市救灾物资仓库为中心,按照合理分布、便于使用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了黄钟、草坝、竹峪等8个物资储备点。四是初步建立了本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的农房保险机制。全市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原农村散居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保险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其他农户保险费30元,由入保农户负担20元,市财政按每户每年补贴10元;五是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短板,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发生。2023年度城区排水沟及沉砂池清淤项目于2023年5月3日开工,现已全部完成;六是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在今年汶川地震十周年之际,组织了全市600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四川省中小学“防震减灾”安全知识普及阅读活动,进一步普及推广防震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七是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3月底,完成了对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级各部门气象灾害共计199个责任人号码的更新工作。

  (三)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

  我局已于今年5月代市委、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各部门重点任务分工及办结时限。2023年8月16日,市政府市委出台了《中共万源市委办公室、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委办发[2023]65号)。

  (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今年3月,我局代政府草拟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拟通过放宽行业准入、优化市场环境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等措施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2023年11月21日市政府出台了《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万府办〔2023〕172号)。

  (五)民办公助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试点

  万源市龙潭河一期1号楼工程全称为龙潭河养老服务中心,系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民办公助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试点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床位500张,已于2023年10月完成所有主体及装修建设,于今年5月1日面向社会正式营业。

  (六)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待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23〕52号)、《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3〕6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2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11月21日市政府出台了《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万府办发〔2023〕170号)。

  (七)加强完善社区治理能力,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和完善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23〕1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3〕11号)精神,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万源市委、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万委发〔2023〕16号)。

  (八)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升国家软实力

  待达州出台《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文件后,拟定符合万源实际的工作方案。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较难。

  由于与社保、税务、工商、公安、房管、财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导致家庭收入核定难。在调查过程中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尤其是隐性收入难以核查,造成对象不够精准。

  (二)建立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的责任单位需要进一步明确。

  此项改革的牵头部门目前是市民政局,2023年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民政局的相关职能职责移交应急管理部门,清单中一些主要的责任单位也要将防灾减灾救灾职能职责进行移交,下一步在推进这项改革时,民政局将因无防灾减灾救灾职能职责不再适合做牵头部门,清单中的一些责任单位需要进一步明确,清单中的很多责任事项也需要根据情况进行重新调整。

  (三)社会智库建设问题颇多。

  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智库政策不健全,缺乏参与决策咨询的制度性安排,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社会智库自身发育不足,资金短缺,人才匮乏;一些社会智库行为不规范,对外交流合作监管不到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大力推进清单中未涉及到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事项。

  (二)积极配合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民政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民政局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工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狠抓改革攻坚,务求取得实效。结合《*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和工商职能,现将20XX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深化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一)致力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设“诚信”。

  1.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切实加大“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企业,对开展“守重”活动的意义、申报条件、方法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守重”创建氛围。20XX年,巨丰粉体有限公司获得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20XX-20XX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证书,这是我县首个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

  2.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筑牢夯实建设法治、平安的基层基础,我局积极对我县申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的3家企业并进行指导。工作人员通向企业发放了《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申报表》及《诚信守则》,针对不同的企业分别提出了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向企业说明此次创建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并要求企业要重视此次创建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完善档案资料;同时向企业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商标法》等法律知识,为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切实做好信息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一是开展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对被抽查的11户企业中未即时公示的7户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开展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对抽查名单中的6户企业进行了摸底查询和上门检查。三是开展20XX和20XX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对我县被抽查的34户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该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开展死户企业清理和吊销工作。我局已对省局下发的我县的未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未公示20XX和20XX两个年度报告的191户“死户”企业逐一进行清理和调查取证,目前,该工作正在进行中。

  4、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我县先后于5月20日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于9月25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我局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部署,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勇于当担、积极沟通,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促进了“三证合一”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有序实施。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企业开业登记“三证合一”69件,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4份。

  (二)推进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大力实施“提升农业,做优一产”战略,加快推进精品、高效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片建设,强化农产品营销服务和市场开发,做大、做强、做优黄果柑、枇杷、核桃、草科鸡等特色产业,精深打造“百里金果长廊”。大力深化红盾护农、市场兴农、合同助农等机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促进了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和契约化。20XX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戒指11月底,我县合计农民专业合作社184户、出资总额2.4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5%、10.47%。

  (三)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是市场监管模式的转型期,充分认识执法办案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执法办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支撑作用,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重大的现实考验。20XX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执法办案的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高度重视竞争执法工作,重点解决企业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反对地方保护。二是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紧扣民生商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商标广告监管执法,以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为契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四是继续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加强农资、旅游市场监管,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扫黄打非”等工作。20XX年,我局共立案7件,结案5件,罚没入库46600元。其中,缘珍睐首饰在有奖销售活动中其奖奖额经核算超过5000元,被处以罚款10000元,成为我县首例有奖销售不正当竞争案。

  2.积极强化消费宣传引导,拓展消费维权平台。一是延伸12315申诉举报网络,积极开展12315五进工程,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二是加强与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构建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维权的调处能力。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四是继续深化“诉转案”工作,建立规范的“诉转案”对接机制。20XX年,共调解纠纷42件,调解成功42件,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5万元。其中,调解案例“手机销售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因该销售公司促销活动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该合同条款的修改,在全省范围内有效,为省内其它地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参考,惠及全川。调解案例“林地爆管难灌溉,消协调解获赔款”和“不承认预付款单的有效性”参加了“市20XX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林地爆管难灌溉,消协调解获赔款”先后被评为“市20XX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20XX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XX全国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3.围绕“红盾春雷行动20XX”,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局对“红盾春雷行动20XX”的工作部署,我局从20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3月31日,以“执法维权、红盾为民”为主题,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红盾春雷行动”。一是加强建筑建材市场监管,切实保障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开展农资市场整治,要求经营户严把市场准入关、质量关,确保农户买到放心农资产品。三是开展冬季取暖用品市场检查,指导经营户开展自查,督促其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建立健全取暖小家电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四是开展不合格烟花爆竹排查,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在“红盾春雷行动20XX”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经营户117户,其中建材经营户62户、农资经营户31户、其他经营户24户。有3户经营户未亮照经营(已责令其当场改正);发现1户超范围经营(已责令其当场改正)、1户无照经营(已责令其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共查获“三无”皮鞋57双,没收侵权佳洁士牙刷15支、玉兰油沐浴露15瓶,没收“三无”打火机1000余个,收缴“三无”玩具14个。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工商工作力量薄弱、人员严重不足。存在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工作量超负荷的实际困难。

  (二)单位目前领导班子不健全,机构未整合,加大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难度。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积极配合县金融办,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诚信”。

  (二)鼓励和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合作社。并积极配合县农业局,推进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试点。

  (三)积极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用土地流转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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