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严明纪律 确保廉洁过节”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省纪委、高校纪工委先后发布通知,就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
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按照省纪委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党、团、工会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肃财经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出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院纪委。
监督电话:xx 电子邮箱:xx
监督信箱:xx工业学院纪委办
中共xx工业学院纪委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