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层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执政,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作为干部日常工作考核。新聘用省内X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县司法局负责人及有关法律专家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重大事项讨论。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X余次。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X件,继续有效X件。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采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领域内综合执法、部门单位直接执法三种形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农业农村、湖管理、文化和旅游等7个领域实行领域内综合执法,整合组建了7支执法队伍。其他部门单位实现部门内集中执法,将本部门执法权限集中于一个内设机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文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度,全县梳理有执法权限的部门X个,制订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项清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四、法治便民服务再上新台阶。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各部门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发布X项。优化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再造。按照“一次办好、一窗受理”工作要求,重新调整设置窗口,企业开办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流程”要求实行“一链条”办理,实现了“一日办结”。重新梳理划转事项办理环节和流程,取消无法律法规设定的现场勘查环节X项,简化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X项。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化登记,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事项率达100%,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达93%以上,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实现了“不见面、零跑腿”审批。按照“谁实施、谁公布、谁制定、谁清理”原则,认真对机构改革后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全面摸排底数。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经梳理审核,共保留证明事项X项,取消证明事项X项。保留清单之外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确保各部门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
五、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运转效率,全年共立案受理行政复议X件、审结X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50%,有力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等手段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以上,共组织庭审观摩X次,有力推动了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新型“一站式”法律服务。新建成的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司法系统各项服务职能,实现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全县已建成X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已实现全覆盖,让基层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优质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治文化水平。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着力在法律援助软硬件建设、服务环境上提档升级。受理法律援助刑事案件X件、结案X件;民事案件X件、结案X件。
七、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利用三八妇女节、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法治扶贫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总则、刑法、反家暴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对授课教师进行指导,全县X所中小学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送法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X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余人。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普法XX湖”和普法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宣传。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力度,目前已有部分乡镇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投资X余万元的县城区法治主题公园也已建成使用。
八、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市、区)工作好做法好举措,我县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中存在细节上的纰漏,一些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不完善等;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第一时间介入,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难度较大;一些具体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原始材料不齐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
下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秉公用权。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二、加强内部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加强普法学法,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四、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3 年)〉的通知》(攀西委发〔2023〕1 号)《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3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西府办发〔2023〕11 号)安排,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工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彬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2023年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教育,强化管理。
1.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会前学法、法制培训、法规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将《宪法》《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2次。
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要求农业综合股、交通综合股等股室和单位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和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定期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广泛通过微信群、QQ群、海报、横幅、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中,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
二是持续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针对农民致富、生产生活方面的法治需求,大力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
3.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局聘请了四川智达律师事务所朱昆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涉农纠纷3起,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推进农业和交通行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1.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建立和完善了执法公示制度,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公众查询制度,设立公众查阅处,进一步督促和保证了执法程序、时限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清单中事项明确审核要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在此基础上,编法制审核流程图。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交通运输、农业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有效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厘清执法权限,推动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了依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管理,明确职责、强化保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监督权、处罚权。
3.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1)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出台了《攀枝花市西区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共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3750份。二是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组织辖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追溯平台运用培训3期,指导22家新型经营主体在追溯系统内录入产品12000批次。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制定《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实施方案。四是开展农资打假和农资监督管理。制定《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年共监督检查辖区内15家农药门市180家次,开展饲料、兽药的检查10次,出动人员65人次,保障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2批次兽药送省级检测全部合格。开展养殖和屠宰环节检测“瘦肉精”3826份,全为阴性。五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采农产品5个批次111个样品(其中蔬菜样7份,食用菌样12份、水果样30份、猪肉(肝)样27份、牛肉样6份、鸡肉样1份、鸡蛋样28份)进行检测,合格率98.1%。六是无害化处理病死病害及不合格生猪及产品,共处理生猪45头、家禽588羽,保障了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根据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明确不同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元旦”、“ 春运”、“ 五一”、“汛期”、“国庆”等事故多发期之前,共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70次,到辖区农村客运、危化品运输、普通货运、维修、寄递物流企业开展检查90家次。共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环保巡查、检查71次,出动执法车辆71台次、执法人员207人次,检查码头59座次、渡口61座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清理渡口、码头及岸线环境2次,指导格里坪船管站5次。开展及参加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2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了交通运输总体安全。
(3)抓好农机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全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5次,发放农机安全告知书20余份,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瑞云农机检测中心对辖区9台农用拖拉机进行年检(审)工作,年检合格率达到100%。
(4)加强畜牧渔政管理。一是办理《通行证》60份,有效保障了生产物资和畜禽水产品运输通畅。二是加强禁渔期执法。开展禁渔期执法,张贴禁渔通告50余份,发现非法捕鱼2起,行政处罚1起,移交公安部门刑事调查1起。三是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采取网格化管理,加强知识宣传,排查生猪疫情,指导消毒灭源常态化进行,2023年累计排查生猪45642头,未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猪,4个非洲猪瘟临时卡点扣留私家车辆携带的猪肉及产品近2000余斤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四是监督攀枝花市世翔食品有限公司按生猪入场批次,批批抽检,年抽检2700余批次,经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均全为阴性。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整合原农林畜牧局农业及畜牧业和原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责权,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省、市、区要求按质按时完成“行权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完成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确认、奖励、强制、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为减少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支持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配合完成了“三证合一”改革工作。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核规范性文件5件次,同时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企息平台,并协同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特色亮点工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到格里坪镇各村辖区开展农机生产领域扫黑除恶检查工作12次,经检查,未发现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农机配件,套取农机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辖区内15家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农资经营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共计检查农药经营店24次、化肥经营店18次、种子经营店14次,经详细摸排检查,未发现农资售假制假等违法行为。三是组织辖区农业企业、农业生产专合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5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2张。四是出动人员80余人(次)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支队三、四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污染、赃车入城等违法运输行为,查处超载超限71台,批评教育9件,移交交警大队11台,处罚45台,罚款18.49万元。查处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案件3件,处罚金额10000元,查处非法客运车辆222台,立案处罚115台。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制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够,我局要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农业机械、水产渔业、兽药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各方面的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工作,工作量大、执法人员少(仅三人有执法证),难以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进行有力的打击。二是执法装备落后,局属单位现仅有三辆公务用车,均没有执法记录仪,不能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执法取证设备落后。三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我局重新后扩大了执法范围,执法人员对现有的农业法律法规掌握不是很全面。这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十分不利,要加大专业法律的培训,迅速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水平。
(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农业执法面宽事项多,涉及种子、农药、饲料、兽药、渔业、农机、农产品、生猪屠宰等行政执法事项341项,执法人员对所有的执法内容掌握不够充分。
四、2023年主要工作
(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农机、动监、农业环保培训活动,使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完善程序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三)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 定期信息梳理。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3. 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机手、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渔业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市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