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总结1篇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要求,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及分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行动,着力强基础、育头雁、壮产业,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推动乡村振兴落细落实。一是制定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任务细化为方面项党建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召开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开展“整镇(街)推进、整区提升”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创建行动。建立市直和区直单位挂钩联系个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机制,推动家市直单位帮扶个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薄弱村。二是统筹安排第五批名国企、市直机关,驻村蹲点干部到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个村挂职锻炼。成立个专项巡察组,对岛外个区和个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巡察,督促解决难点问题。三是实施“四个工作机制”,实行指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脱产专抓扶贫制度,有检查验收指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安排专职领导专抓扶贫;实行早会制度,每天上午8点召开半小时扶贫工作早会,第一时间通报进展、协调解决问题。着眼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实行通报制度,个单位和名干部因工作实绩好获得通报表扬;9个单位和34名干部因落实不力或问题严重,受到通报批评。
二、建强组织、育强队伍,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一是结合推进村级党组织换届,采取考核留任一批、本村选拔一批、能人回请一批、跨村交流一批的方式,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头雁”队伍,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委员中致富能手比例分别提升至%、%。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出台注重提拔使用、择优调任、定向遴选、职级晋升、及时奖励、优先调训、宣传表彰等条措施,激励名第一书记、万名驻村工作队员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开展“新时代先锋”选树学活动,选树“一心为民好支书”等5类先进典型名,引导党员干部投身乡村振兴。二是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活动,全面“体检”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等。深化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四星级、五星级的村党支部占比%。建立健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长效机制,“一村一策”推动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提升。建立农村党建组织员制度,公开选聘名村级党群工作者,分级分类轮训名村级后备力量。推进致富先锋培育工作,鼓励农村党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多名党员致富带头人引领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家庭农场家,带动村民增收致富。三是实施“培育百名农村产业带头人”工程。围绕农村特色产业,按照个人申请、村级遴选、乡镇审定、县级确认的程序,摸排思想品德好、经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能长期在乡村从事产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或社会能人,建立村、镇、县三级产业人才库。按照种养生产、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综合经营等类型开展分类指导,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专家服务团“一对一”、“一对多”指导,加强农村产业带头人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并帮助建立营销网络,通过自媒体、融媒体等多平台推荐。目前,已培养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人,实现县域各村全覆盖。
三、聚焦民生、聚力发展,提升乡村振兴成色质量。一是安排县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党建联盟”主席,定期召开片内各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联盟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片区编制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布局交通网络、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立足各片区产业发展、自然资源等比较优势,探索资金统筹使用、土地集中流转,明确品牌创建、宣传、推广等责任分工,着力打造“龙头村+产业+配套服务”发展体系。以片区为单元,分类施策、整体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村庄治乱美化等工作,着力提升乡村“颜值”。二是壮大集体经济,增强乡村振兴“硬实力”。召开全市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实施“清零”、“扶弱”、“推优”三大行动,推动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目前全市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70.6%。打造8条“产业兴、生态美、环境优”示范线,重点做好农房整治、农村垃圾治理等工作,推广邻长制、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等做法。推进村史馆示范点建设,组织市属文艺院团深入乡村演出78场,录制歌仔戏等14部精品剧目,满足乡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以县域为单位,推行“强村带弱村”联村发展模式,每个县(市、区)选择个以上强村,每个强村结对帮带个以上弱村、示范带动个中等村,通过资源整合、产业对接、优势互补,力争%以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过万元。三是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农村闲散建设用地资源等,推出“强村贷”业务,支持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由村党组织代表村集体领办合作社,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与培养村级后备力量相结合,在做大做强合作社中吸引、成就和留住人才,对有潜质的优秀苗子开展递进培养,为农村带头人队伍储备力量。目前,全市已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家,覆盖个行政村,入社成员户。
四、狠抓服务、推进治理,力促乡村振兴见效升华。一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个、调解人员人,已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市各工作领域、各层级的全覆盖。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打造“法治公园”,在法治公园摆放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手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大力发展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累计调解民间纠纷件,调解成功件,组织排查纠纷次,预防纠纷件。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多元化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扎实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把村民自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等共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强化专业性调解能力,按照突出重点优先化解、坚持就地就近属地化解、坚持因人因事归口调解、坚持各环节联动服务办理的原则,加强调解工作专业性、实效性,切实提升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建立业务培训机制、深化滚动排查机制、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成立市级解决群众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两级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办公室和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不断完善机制措施,统筹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综合发力,实行村(社区)信访问题常态化摸排机制、“县乡村”信访问题化解机制、区县级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区县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律师”接访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判会商机制,建立“日排查、日化解、周通报”机制,实行分类分层销号的方式逐一化解,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责任到位、稳控到位、化解到位。村党组织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件,调节成功件,调节成功率%。
2023年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总结2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稳定。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乌兰木伦镇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嘎查村“五星达标、特色示范”建设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乌兰木伦村建成市级“五星+X”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今年全力将哈沙图村打造成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使“以点带面”的效果分层分步显现,逐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现将乡村振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
贯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指导方针,优化“三区”布局,高标准编制6个村庄规划,形成保持风貌、突出特色的村庄规划。目前乌兰木伦村、哈沙图村、查干苏村、木都希里村村庄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力争七月底完成规委会审批,花亥图村、布尔台格村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争取七月中旬完成专家评审。
二、“三个一批”工程有序开展,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凸显。
按照《伊金霍洛旗乡村振兴“三个一批”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工作,2023年哈沙图村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苏勒德霍洛村、花亥图村争创旗级乡村振兴达标村和示范村,“以点带面”的效果分层分步显现,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凸显。
三、三大产业功能区布局育出雏形
(一)城郊型精品农牧业产业聚集区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哈沙图田园综合体项目持续推进。借助光亚云上农场观光农业体验园、景观水系、七彩长廊、水车乐园、集装箱商业街等项目投入运营基础上,申请上级资金300万元建设现代化标准蔬菜大棚五栋,现在项目前期手续基本办理完成,力争八月份开工建设;二是民宿项目有条不紊推进。引进伊金霍洛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打造的乡野风情民宿正在逐步推进,秋风客栈、冬至餐厅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大暑客栈正在按计划逐步改造中;占地2000平方米的光亚研学教育基地基本建设完成,预计七月中旬投入运营。
(二)、矿区现代配套服务业功能区竞相发展。
一是巴日图塔村大裁缝服装厂运行良好。今年争取旗级产业扶持资金50万元,计划新上流水线2条。二是苏勒德霍洛村荣欣醋业基本步入正轨。继续加大推广宣传力度,争取荣欣传统食用醋投放市场并占有适当份额。整合闲置土地200亩,种植高粱、玉米等食用醋生产原材料,保障原材料纯天然无污染。并从多方面入手畅通销售渠道,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格丑庙村汽车综合服务园区建设项目运行良好。1000平方米三产服务区已投入运营,年增加村集体收入近10万元;年内计划投资50万元,扩建三产用房600平方米,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园区配套功能。
(三)、矿区生态型绿色经济样板区初具规模。
一是继续完善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天骄御苑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绿化工程,今年力争完成道路、围封及所有工程任务。二是天骄绿能50万千瓦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初具规模,产业振兴逐步强化,不断推进乌兰木伦镇乡村振兴深入发展。
四、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排查整改工作。
按照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内党农牧办发〔2023〕2号)、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牧区改厕问题大排查的通知》(鄂农牧发〔2023〕168号)文件精神和伊金霍洛旗旗委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针对全镇8个村排查出的问题,逐村逐户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全镇已完成摸排662户,排查率达到75.3%,发现问题户厕7户,已完成整改6户,1户正在整改中。并在此次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完善“厕所革命”后续管理机制,结合《伊金霍洛旗农牧牧区户改厕后续管理指导意见》,制定了《乌兰木伦镇户改厕后续管理办法》,明确厕所建设、维修与粪污清掏收集转运处理责任主体和管护标准,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的长效机制,确保农牧民能用、愿意用、用的舒心又方便。
2023年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总结3篇
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近年来,县城管局围绕“城乡统筹、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系统治理”的思路和目标,精心谋划、精致组织、精准发力、精细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较好进展。
一、加强城镇统筹。
(一)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为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出路,我县于20xx年投资1800万元在垃圾填埋场西侧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的大型垃圾中转站,20xx年1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全县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盱眙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现库区内全面停止填埋生活垃圾,经统计,20xx年全年共外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量达63810吨,降低了环境污染,减少了资源浪费,
(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20xx年11月我县环卫体制调整,将城区背街后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经济开发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全部纳入了环卫规范作业,现有环卫人员458人。同时每个镇也建立了专门的环卫保洁队伍,保洁人员配备原则上按照集镇每千人配3名、每个村配4—5名的标准配备到位,并相对保证卫生保洁专业队伍的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农村环境保洁员已达1158名。
按照省里提出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建设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将“四步”变“两步”,采取县包到镇(垃圾转运、处理由县负责)、镇包到村组的两级统筹运行管理模式(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由各镇负责)。目前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率达97%,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20xx年县财政将农村环卫方面的奖补资金提高至128万元,较20xx年相比增长率达12.8%。大量资金的投入,促进了城乡清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建立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提供了经费保障机制。
二、推进垃圾分类。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即县城“细化三类、三分法”,农村“定点投放、二分法”,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县城垃圾分类试点,金水湾、金采新村等试点小区开展“分类换积分”活动,引导居民自觉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推进机关单位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投放率。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吕良镇率先启动农村分类试点工作,投放三分类果壳箱、垃圾桶,建成易腐垃圾处理站,所辖村垃圾分类试点实现村域全覆盖,村民参与率达80%。
强化宣传教育,硬化工作措施。广泛深入宣传,以推动垃圾分类实质运作为基本目标,通过设立宣传栏、投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力争做到将垃圾分类投放与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加强垃圾治理,加快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垃圾压缩处理中心,加快推进城东、城西垃圾中转站建设,逐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同时,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分流外运处理工作,力争垃圾不落地、不积压,不断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