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3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截至2023年上半年,我镇进一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河长办的要求和指导下,通过各村、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下面将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23年初,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新集镇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稳步开展河湖治理和境内水环境巡查、整治。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积极部署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责任到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内容。
1、进一步完善乡镇级河湖长体系,定期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根据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目标和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镇河湖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和各村的职责、任务。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做好河湖水环境治理和维护。
2.继续开展河湖排查清理工作。一是疫情期间的水体清理和检测。疫情爆发后,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我镇加强了对西淝河及沉陷湖水体的监测,防止水体发生污染,严控垃圾倾倒,保障水源的不受污染。二是整治非法种植。针对我镇西淝河河道沿岸非法种植农作物,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清理整治,并通知西淝河四个村做好附近农户上门讲解宣传工作。三是清理河道围网、障碍物和非法板房设施。我镇对省、市、县河长办暗访发现的各项问题进行及时清查,拆除了西淝河河道内的残留围网及岸边的障碍物,以及单家岗大桥附近的活动板房,并在清理后做好整治反馈,进一步推进了河湖长制工作。
3.加大巡河监督力度。一是镇总河长及分管领导定期组织镇、村两级河长召开巡河专项会议,每月通过查看巡河系统,对不按时巡河的河长在会上进行通报,并严格督促其完成巡河任务。二是镇河长办在督促各村河长做好巡河APP使用的同时,要求河长办工作人员做好纸质巡河日志记录工作;并打印分月留存到档案里,同时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反馈到相应的村、单位以及个人,督促其限期整改,保证河流畅通清洁。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从目前我镇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村及相关单位,还存在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迟缓等问题。另外,广大基层群众对这项工作也存在着认识不足,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2.部分河段存在畜禽粪污染隐患。西淝河沿线有部分养殖户,存在畜禽粪污污染河流的隐患;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同时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将西淝河沿岸划定禁养区或者水源保护区,并对需要搬迁的养殖户给予合理的补偿。
3.河流进行清理的资金缺口较大。河湖沿线的垃圾杂物等清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反复的工作,需要不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日常的维护和管护需要专项资金支持。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谋划
下半年,我镇对河湖长制工作将继续严格遵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切实落实到位。确保达到“河畅、水清、岸绿”的目标。工作举措安排如下:
1.加强巡查,防止反弹。镇河长办会定期督促河长巡河,并抽查河湖沿线垃圾、网箱和“四乱”现象,防止出现反弹;加强对各村级河长巡河督查力度,加强环境整治。
2.加大排查力度,落实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全面排查,对全镇河流沿线养殖户和周边“四乱”现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重对养殖户的养殖场规模、污染情况 、处理方法统计造表,并建立台账;二是多元化地开展宣传培训。采取微信、微博、广播等媒体宣传、制作宣传材料,组织全镇养殖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明确畜禽粪污污染的严重性,并提出整治要求、目标,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巡河工作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改。
3.工作任务实施计划。一是对西淝河新集段所涉及到的水域进行定期彻底排查,包括河道网箱、周边“四乱”、河岸非法种植等问题。二是对上级河长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走访调查,对违规现象坚决整改。三是继续加强排查清理镇域内河沟塘渠等水体的环境问题,完成巡河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水体清洁。
乡镇2023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自我县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领导下,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实现 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的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23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全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方案和工作制度,如及时出台《关于印发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发〔2023〕57号)、《关于成立XX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发〔2023〕58号)、《关于印发XX镇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长发〔2023〕62号)等文件,确保指导工作全面到位。三是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
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XX街和各村人流聚集地显眼处张贴宣传板报,让群众了解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及要求,努力让河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我镇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对全镇大小河流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一手资料,经核实,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75条。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条河流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保证了每条河流都有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制定巡河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个月必须巡查河流不少于4次,每旬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河记录。四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河边显眼处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县级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写明河长职责,公示河长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五是我镇结合美丽镇村工作联合开展河道清洁,努力做到河水清洁流畅、河岸绿树成荫。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河长制办公室没有专门工作人员,目前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顾河长制日常工作,又兼顾驻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的问题突出。二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相关工作经费一直欠缺,一定程度阻碍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三是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活中还存在小垃圾乱丢乱扔、生活污水往河流排放、农药化肥放农作物管理不慎流入河道等现象。
四、工作计划
2023年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村干部的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正常巡河、正常管理。四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河道疏通和垃圾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环境。
乡镇2023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我市水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展现新气象,水利改革发展在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河长制(湖长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就。根据要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全市水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水利基础设施为支撑,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2023年以来,市水务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的总部署,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大建设,不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截止6月底,全市水利在建基建项目本年累计下达投资计划19.8亿元(含结转),年度目标任务16.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8.98亿元,完成率44.6%,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4.4%,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性目标。
一是两项国家172项重大供水节水工程港口湾水库灌区和牛岭水库均正在按时序推进。
二是积极推进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可研报告经省厅审查上报省发改委,完成规划选址意见,完成移民、社稳、环评、水保专题审查,压矿复核、土地预审专题已报送省级,并按要求上报月进展。
三是强力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指导督促宣州区双桥联圩水阳江干流段防洪工程、敬亭圩(北门-河上滩段)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敬亭圩排涝泵站、杨家嘴排涝站等城市防洪工程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加快补齐水利设施短板。2023年洪灾以来,全市启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易涝区重点排涝泵站建设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快补齐水利设施“短板”。截止6月底,2023~2023年度2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12个薄弱环节治理项目于2023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6550万元,占省下达投资的71%;2023~2023年度6个薄弱环节治理项目及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全市18处河道堤防、1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在建开口子工程于汛前全部完成复堤复坝任务。协调督促、完成水阳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牛耳港封堵工程建设。
五是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三大工程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水环境三大工程建设,关庙水库已经建成蓄水,城市内河正在加快整治,水阳江生态蓄水影响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海棠湾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城区活水工程可研报告已经市发改委批复。
(二)以保障群众安全为己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汛前准备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3月中旬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年度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及汛前准备工作。3月下旬,参加市水利局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防洪排涝工程开展汛前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4月下旬,参加汛前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汛前检查中发现的28个主要问题再检查、再督促、再整改。截止汛前,按照“市级重点督查、县乡全面自查”要求,全市已完成三轮次汛前检查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和中小河流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村级预案修订完善工作,3月上旬至4月底,共完成285个不同类别应急预案省、市级审查工作,其中市级审查预案258个,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协调市防指批准下达了大型港口湾水库2023年度汛期控制运用计划。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强化雨水情监测,及时预警预报。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安全防范及山洪灾害防御。
四是全力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入梅以来,全市发生两次强降雨过程。6月17日上午,发出通知单调度南漪湖控制工程马山埠节制闸关闸错峰,19日上午,再次发出通知单调度港口湾水库停止发电拦洪,确保水阳江干流洪水尽快下泄。相继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强降雨防范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针对雨情水情,21日上午再次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宣州、郎溪、广德等县区进一步强化水库安全调度、中小河流安全防守、山洪灾害防御及应急值守处置。6月25日,根据张冬云市长在《值班报告》(第126期)上做出重要批示,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的安全防御和水库河流巡查防守工作。
(三)以推进水利改革为方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强保障。根据市级机构改革调整情况,调整、细化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牵头部门职能,补充、完善河长制制度。2023年以来,共调整6名市级河长、新增3名市级湖长。6月2日,经市级总河长会议审议,出台市级河湖巡查工作制度。
二是开展巡河巡湖抓落实。各级河湖长高度重视巡河巡湖工作。4月份,市河长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河湖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宣河办〔2023〕5号),要求针对河湖“清四乱”、摸排扫黑除恶线索等重点开展专项巡河。5月13日,市长、市级副总河长张冬云在实地检查城区黑臭水体和水环境治理工作时,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共建生态宜居城市。5月23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级总河长陶方启带队专题调研城市水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整治工作高效开展,营造水清岸绿、生态和谐的城市空间。各市级河湖长也陆续开展巡河巡湖调研,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保生态。6月2日,经市级总河长会议审议,制定出台市级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治理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根据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共推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等途径广泛宣传河湖长制。2023年以来,全市各地先后在部、省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信息20余篇,市级共编发河湖长制工作简报11期,向省河长办报送信息近100篇。积极开展河湖长制示范点建设,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6月2日,经市级总河长会议审议,共设立市级河湖长制示范点18处,引领带动全市河湖治理等河湖长制工作。
(四)以维护群众关切为核心,突出抓好农业农村水利
一是继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完成《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全市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入资金资497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3530万元,计划建设工程91处,解决农村居民人数6.1万人。截至6月底,宣州区、宁国市、旌德县已全面开工建设,全市共完成投资2419万元,建成工程3处,解决农村居民人数2.4万人。开展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对相关县大排查情况进行暗访和抽查,并督促有关县针对排查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户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销号。
二是积极督促相关县市区开展历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农田水利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因机构改革调整,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水利部门不再承担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泾县、绩溪县2023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和宁国市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完成高效节水灌溉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成立了市级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工作组,积极推进清理整改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成立县级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组,完成电站清理整改现场核查,并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督促旌德县洋滩、祥云两座“十三五”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站做好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并做好竣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五)以水政执法为手段,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
一是完成水资源相关考核。积极和省厅对接,顺利完成了省政府对市政府2023年度目标考核水资源管理(万元GDP用水量下降)指标相关资料报送。开展对各县水资源管理目标绩效考核。配合水污染防治考核相关内容。
二是完成水资源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将年度用水计划下达至各县市区和重要取用水户,督促各县按时完成取水计划下达工作。严格按照论证、许可、验收、发证的程序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对本年度各县市区需要延续的取水许可证进行梳理,提前预警,做到及时延续。继续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工作,指导第三方技术公司和各县市区按时完成统计工作。继续对宣城市水资源质量状况进行监测,每月发布《宣城市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完成水资源年报编制,着手编制《2023年水资源公报》。完成“二口一源”规划、宁国市经济开发区三个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配合财政局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三是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验收。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验收扫尾工作,2023年1月21日-25日,通过省水利厅技术验收。5月20-21日,省水利厅派出省机电排灌总站,对有关问题整改提升情况进行现场再复核,认为具备验收条件。5月29日-30日,省水利厅组织验收组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并于6月10日出具了验收意见,同意通过验收。至此,我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与监管工作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职能划转至市生态环境局。
四是继续推进节水建设。指导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及验收工作;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2023年度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推荐的广信农化、黄山胶囊等8家企业,获第五批安徽省节水型企业称号。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参加“3.22世界水日”“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节水宣传活动。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城市“两江一湖”“砂霸”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扫黑组〔2023〕7号)文件要求,成立了宣城市水利局“两江一湖”“砂霸”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宣城市水利行业“两江一湖”“砂霸”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1至6月,全市共办理非法采砂案件50件,扣押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70台次,罚款50.7万元,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以增强法治意识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人大建议和审议。2023年,共收到人大议案主办8件,政协提案建议主办4件,协办1件。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采取逐件定人定责的办法,以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三率)为目标,迅速组织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要求所有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目前已办结2件。
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对我局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进行申报。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审批项目7件,办结7件,按时办结率100%,零投诉。目前,正对政务服务网事项实施清单进行调整完善,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确保“减证便民”取得实效。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今年上半年无行政复议案件,6月26日,出庭应诉了安徽敏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1起。
四是深入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对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学习、动员和部署,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线索摸排,落实一月一报告。截至目前,全市水利系统共移交上报线索25条。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制发了对内对外宣传册和《一封信》,设置了举报箱和宣传展板,以重点工程节点和3.22世界水日等活动契机组织集中和走访宣传。依托网站、微博、微信等开设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和重大成果。认真落实省交办问题整改和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整改工作,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受到省、市领导一致好评。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年度防汛抗旱调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局部强降雨安全防范,突出做好水库、中小河流、万亩圩堤、城市防洪、在建水利薄弱环节安全度汛及山洪灾害和台风防御,加强重点水利工程调度,确保防洪安全和生命安全。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根据天气发展趋势,加强抗旱应急供水调度,确保供水安全。
(二)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根据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合理安排建设,着重抓好重点工程和年度水利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工程实施进展报告、集中督查、集中调度工作,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积极筹措、整合建设资金,争取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不影响建设进度。
(三)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我局按照“实施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继续实施并谋划重大水利项目。
(四)继续深入推进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落实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县级水利部门的督促指导,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回头看”。
(五)继续推进河湖长制示范点建设。巩固已建成市级河湖长制示范点成果,总结经验,积极谋划下一批示范点建设,持续推进全市河湖长制示范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