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镇境内辖2条河流,分别是州河州河湾段和辽河州河湾段,10条沟渠,3座农村坑塘,4座塘坝。根据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安排,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组长、镇长为总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初步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所辖2条河流均由我任河长,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任河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联络员,明确各村河长开展巡河护河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印发了《州河湾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镇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四)实施“一河一策”。我镇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联络员、巡视员,建立了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建立了河道管理保护四项清单,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将邀请上级水务部门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二)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好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三)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县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市“河长制”工作自2023年12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清镇市位于贵州省中部,乌江上游鸭池河南侧,是贵阳市所属县级市,东接贵阳的观山湖、乌当、花溪三区,西临织金县,南与平坝接壤,北与黔西县、修文县交界。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下辖6镇3个乡7个社区共181个行政村。涉及河流的乡镇有6个镇、3个乡、5个社区。
根据《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乌江珠江流域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紧急通知》(筑生态文明委通〔2023〕208号)的要求,我市于2023年12月22日下发了《清镇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乌江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委办通字〔2023〕68号),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就在有序的推进中。
1、工作方案。2023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23〕42号);2023年3月30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23〕22号);2023年5月5日,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筑委厅字〔2023〕37号)。根据省、贵阳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清镇市的实际制定《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6月份行文下发;13个乡(镇、社区)全部依据县级以上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社区)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出台了工作方案,实现河流全覆盖、无死角,明确了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任务。自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办公室就承担起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工作群,具体承办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文件的草拟、基础工作的开展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自河长办成立以来出简报15期、专报20期以及14条河流的情况调查、公示牌的校对安装,共开展工作调度6次,组建督导工作组深入乡镇、河道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2、组织体系。(1)河长设立和公告: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实行“双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李瑞同志、市政府市长孙绍雪同志担任市(县)级“总河长”;分管生态和水务的副市长担任县级“副双总河长”;“河长”以市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主体,共16位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担任市(县)级河长;明确了24个市(县)级责任单位、6镇3乡4社区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各乡(镇)、社区设立“双河长”,由各乡(镇、社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1名副总河长,由1名具体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立“双河长”,由村支书、村主任共同担任。我市市级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以及11个乡镇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全部在市级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发布。(2)办公室设置。成立了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市生态局、市水务局各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按照省、贵阳市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我市已向市编制管理部门申请成立河长制工作科,市编办于2023年10月11日进行了批复。
3、制度落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于11月20日印发执行;2023年出台了《河长巡河制度》、《执行河长工作制度》等。
4、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巡查及监督工作,组建督查检查组长期开展深入乡镇河道监督检查,共下发20期《督查专报》,督促全市各单位开展辖区内河流、水库河道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效果明显,河道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5、基础工作。一是形成县级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滚名录54条;二是根据河流名录,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于4月初完成了56块公示牌的安装;各乡(镇、社区)根据安排,开展了乡(镇)、村河长制公示牌安装,目前共安装公示牌71块。三是市生态局于2023年4月初按照设置的河流河段段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取样分析工作,第一次河段54个段面和9个水源地水质水样监测已于4月27日全部现场取样、分析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54个河流段面达标26个,达标率仅占48.15。通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在2023年11月开展第二次河流段面水质水样监测中还有东门河水质不达标,长冲河下游水质不稳定的情况,其余全部达标。2023年6个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排放量和排放标准合格率100%。四是河长大巡河。贵阳市9名市级河长、清镇市16名县级河长以及乡镇级河长全面开展了巡河行动。五是开展《清镇市水资源规划》(修编)、《清镇市水土保持规划》和《清镇市中水回用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23年10月完成。六是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七是10月初开展县级5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八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清镇市电视台每天在屏幕下方滚动播放河长制宣传标语及保护河流知识,各乡(镇、社区)、市级责任单位共制作固定墙体广告17幅和宣传标语24幅进行广泛宣传。九是全市汇编完成河流名录74条(县级以上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流名录60条)
二、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根据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黔河长办〔2023〕8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强化整改:
(一)河长湖长的调整、公告工作
针对贵阳市主要领导的变动,猫跳河河长我市已于5月分进行了公示牌的更换;我市2023年人事调整不大,县级目前仅有东门河左二支流县级河长由于岗位变动,其余的都没有变动。目前,由于现分管领导已是其他河流的河长,正与政府协调明确新河长事宜,待新河长明确后立即发布公告和重新安装公示牌。
(二)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三)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完成贵阳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待征求意见修改后召开专家审查会议。
4、最高设乡级河长和仅设村级河长的河湖“一河一策”方案我市已于2023年安排各乡镇、社区组织编制,目前正在编制中。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执行河长制度》、《河长巡河制度》和《清镇市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于6月我市印发了《清镇市2023年河长制工作细化方案》。为强化工作的落实,市政府于5月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会上明确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每月常务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并在会上通报各乡镇、社区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乡镇社区、部门联动机制,以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工作推进情况
(一)统筹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工作。
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11项二级指标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三项指标:根据贵阳市下达的“十三五”期间清镇市目标值,利用直线内插法核算,2023年我市用水总量目标值是1.945亿立方米,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比2023年降幅目标是18%,2023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3年降幅目标为15%。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测评方案,要求各市(州)、县提供重点工业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调查成果表,核算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所需年度总人口、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由省统计局提供,指标核算机构是省水文水资源局。因此,此三项指标需到年末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确定后才能核算出结果。经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23年度此三项指标我市已完成。
目前按照省及贵阳市要求,已对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贵州水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科伦药业、贵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联塑科技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等7家重点取用水户进行2023年第一季度用水情况调查,经过统计核算其用水情况与2023年同期相比保持平稳,随着清镇市地方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较好的增长速度,我市2023年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预计在控制目标。
二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经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对样本灌区实测和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23年度此项指标我市已完成。目前各灌区农田灌溉工作已开始,样本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实测工作由省水科院开展。
三是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经与市生态局对接,目前涉及我市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2023年我市应完成6家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目前塘寨发电有限公司、三联乳业预计8月份完成创建工作,另外4家(宏博塑业、中兴南友建材、山星建材、刘妈妈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五是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率:经与发改局对接,2023年1-3月需办理取水许可涉水建设项目初步确定有1个,目前已通知业主办理,业主已回复同意办理。
六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率:2023年我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个,已对7个进行了设置审批,另外2个(朱家河污水处理厂、站街污水处理厂)需补办设置审批手续,目前已督促补办设置手续。水晶集团生活污水处理站预计年内关停。
七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率:目前我市应开展监测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有9个,全部进行监测,监测率为100%。
八是水资源年度工作完成率:目前无证取用水户清理整顿工作还未全部完成,我局已向清镇市水务公司下达所属乡镇水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清镇市水务公司已正在开展迎燕水库至新店、王庄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涉及各乡镇无证取水的问题可得到解决。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2023年贵阳下达的目标任务至少创建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目前正在通知相关小区6月底报送资料。
九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2023年我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2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15平方公里治理任务。
(三)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行动,开展河道沿线企业、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严禁生活垃圾入河及入水源地;将垃圾处理、河道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生活垃圾已基本形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所有乡镇均配有垃圾车辆和收集设施,统一将生活垃圾拖运到海螺水泥厂焚烧处理。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2023年搬迁养殖场1家(规模以上);2)全面落实禁止饮用(备用)水源地水库网箱养鱼,2023年对鸭池河网箱养鱼进行撤除,截止到目前累计拆除网箱88亩,占网箱拆除总数125.4亩的70%,其余37.4亩力争年底全面拆除。3)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上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4)示范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推广高效低毒农药20多个品种,提高主要作物重要病虫防治效果,减少施药次数和用药量。5)示范推广静电喷雾器。静电喷雾器施药省药40%以上,节水90%,节省劳力3倍以上。6)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控制除草剂使用对市境内农药经营户严格监督管理,每户每年平均监督检查4-6次,对部份药进行抽检,年抽检20个以上农药品种。高毒、剧毒、高残留等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已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三是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红枫湖保护区不符合环保政策的5家企业(红枫塑料包装、塘关灰场污染治理项目、天筑绿色墙材、正和加气、油脂化工厂)进行了拆除和搬迁。
(四)强化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1、水源保护:完成红枫湖一级保护区围墙3000米,围栏1500米,标志牌150块,警示牌32块,隔离网1.5公里,大冲村挖力组至右二村沙坡组隔离网约9公里,现已实施完成6公里。2、河道治理:一是实施红枫湖入湖7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其中簸萝河综合治理全线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其余六条河流治理可研报告已于11月经清镇市发改局进行批复,待资金落实立即实施。二是东门河下游河道清淤工程(其中东门河主干流全线长4400米,争旗冲支流段全长2900米,娃娃桥至朱家河1400米),已于2023年3月全面完成。三是实施东门河上游段(东门桥至火车站)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1亿元,已于2023年5月动工,预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四是计划开展中小河流(暗流河石牛坝至蔡水段)河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600万元,治理河道14.6118公里,预计2023年初动工。五是计划实施梯青塔湿地公园三期建设。总投资2.3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人工湿地、沿河步道、康复公园、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现规划方案、红线图已完成并通过审查。3、污水治理: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了红枫湖沿湖128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水水质总体达到《城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TP达到地表水Ⅲ类后经湿地或净化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目前全部完成有红枫湖镇骆家桥村骆家桥一、二、三组、白泥村坝上组、站街镇杉树村大坡组、杉树村张关组、杉树脚组共7个村寨项目,其余村寨正在施工中。二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现完成征地拆迁、线路迁改、平场、地勘、水电配套及主体施工,待主体验收后装修及安装设备。配套管网完成放线,已开始施工。2)东门河三年变清工程。项目总投资34760.74万元:实施娃娃桥污水处理厂和争旗冲污水处理厂建设。3)投资2500万元,实施王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已于8月22日建成,目前正在办理排污口审批手续。4)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4799.2万元,将原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一级B标)提高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现正在设备调试运行阶段。5)姚家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总投资17589.44万元,现厂区已建成,正在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三是实施职教城污水处理项目。1)职教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6230万元,现已建成试运行。2)职教城西区分散式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水利水电职业学院、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贵州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5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移交贵州科林净达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运行管理;贵州(清镇)职教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二期)、(贵州财政学校)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五)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市生态局加强清镇市公益林监管,全市公益林总面积49.57万亩,每年补助资金510万元,2023年以来共补助资金1020万元;水源涵养林建设2023年新增3.55万亩。
市生态局实施红枫生态体育公园建设。在清镇市青龙村东门河左二支流两侧,规划面积630.69亩,主要总投资1.6亿元。公园建设前该区域大部分为荒地,左二支流成自然状态。主要对左二支流进行河底清淤、生态驳岸建设,并在两岸种植柳树、水杉等植物进行净化美化,目前项目还在实施中。
(六)加强水域岸线及河道挖沙采石管理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七)严格执行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及制度工作。
我市按照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河道管理保护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规定规范相关建设行为等工作。
(七)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
开展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自2023年4月以来,我市组成河道监督检查组,长期坚持深入河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开展调查,并形成法律文书;同时对河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和下达整改通知,自综合执法检查以来,出具执法文书9份、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通过复查全部整改。
(九)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我市明确了河流保洁人员133名、市(县)级义务监督员33名,乡(镇、社区)、村级义务监督人员76名,为实现长效监督保洁提供了保障。
(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级工作安排,为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明确由省统一开发,待省、市平台建设完成后,地方直接运用。
四、各单位工作情况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工作较好的单位有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新岭社区、红塔社区、水务局、发改局和财政局等单位
从资料报送情况看:按照《关于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清镇市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清镇市2023年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各乡(镇、社区)和各市级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及时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QQ群号为:694052050)”。一是各乡(镇、社区)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河长制工作旬报(上、中、下旬)三期,各乡(镇、社区)均按照要求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但是部分乡镇未及时拟写工作动态简报上报。二是各市级责任单位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可是,部分市级责任单位不重视河长制工作,至今未安排专人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也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生态局和商务局;部分单位安排人员加入了“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但至今未按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交通局、文广局和国土局,部分单位资料报送不齐全。
从工作开展及环境卫生情况来看:自河长制工作以来,全面开民清河清岸行动,大部分乡镇都认真开展河湖保洁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部分乡镇还存在形不成长效管理机制,河湖保洁突击性情况仍然突出。如麦格乡、犁倭镇。麦格乡河道特别是沿河流周边有村寨的河道长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垃圾转运不及时的情况。犁倭镇河溪洞养鸡场环境卫生没有得根本解决。
从河长巡河情况来看:乡镇级河长巡河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在各乡镇报送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措施的情况出来。这是普遍的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流沿线村寨较多,村寨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大部分生活污水都未经处理直排入流河,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由于河道治理跟不上,部分河道护堤、拦河坝垮塌,部分河道淤泥堆积,河道两岸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人员难以深入管理,沿河两岸绿化不足,河堤杂乱,需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力度;三是河道保洁经费困难,配备的河道管理人员补助不能有效保证,队伍极不稳定,河道保洁管理不到位。四是河湖保护上级下级联动没有得到充分的调动。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为切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及措施:
一是各包保单位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及时熟悉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清委办通字〔2023〕53号)文件要求,了解、掌握单位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安排专人抓、专人管,及时与贵阳市包保单位进行对接,形成合力开展工作。
二是做好各级河长的参谋助手。认真执行《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执行河(库)长工作制度》,当市级河长待定期间,相关工作由市级执行河长(河流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平时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要求,结合市级河长的时间每季度开展巡河不少于1次,并建立巡河台账;对责任河流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报告市(县)级河长;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的建议,提请河长明确问题督查整改意见后,拟定措施台账;做好问题措施的跟踪落实,建立落实台账;将巡河情况、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形成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并附以上台账,于每月20日前报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便于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将情况录入国家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同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河(库)流经(所在)乡(镇、社区)、村及责任单位,召开责任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河(库)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所在的岗位、居住的处所及附近河流等的实际,制定出《清镇市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在6·18生态日之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下发,力争所有河流有民间河长全覆盖,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是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和联动。全面落实市(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系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建立大流域、多乡镇、多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五是结合“一河一策”开展管理保护活动。“一河一策”编制完成后,各相关单位及乡(镇、社区)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发生。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各乡(镇、社区)、包保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堰管护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督查督导切实推进工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政府督查办、市河长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县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今年以来,高坪区审计局在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的指导下,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作为联络员单位,落实分管副局长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地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河长制宣传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联系河长制工作相关事宜。充分发挥联络员单位作用,积极协助区发改局编制《嘉陵江(高坪段)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四张清单》《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3-2025)》,积极宣传贯彻《2023年南充市高坪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管理责任。
二、开展定期巡查
积极联系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巡河工作,对巡查中发现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截至目前,相关巡查发现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三、强化审计监督
结合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极督促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河长制责任落实、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整改,倒逼“绿色担当“。按照年度审计任务,我局对青居镇党委书记蒲怡燕,原青居镇镇长陈金钟2名领导干部同步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在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履职不全面、不充分及重视不够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生态环保工作发展情况,分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及背后的机制制度根源,促进完善绩效管理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对资源环境管理的主动性;关注领导干部对当地具有重大经济和生态价值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问题,分析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健全完善规范行权的机制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标语、手册、横幅、公示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倡导文明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存在部分村、组级河长职责认识不到位、生活垃圾倾倒及农忙季节的秸秆堆放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更好的河长制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及时跟进,明确审计目标。通过实地审计调查,督促落实全区河库水资源保护工作,为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决策依据;监督完善制度体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揭示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及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促进河长制目标全面实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细化任务,突出审计重点。重点关注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手段提升、水资源和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社会监督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创新方式,提升审计质效。在审计工作中将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等信息技术方法,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调查核实相关资料,以追踪核实违规占用林地河道、工矿企业污染饮用水源等情况,促进在信息化环境下审计技术方法的不断完善,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