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市、区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大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落实,现将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我镇幅员面积5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余万,镇辖17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通过开展“秸秆禁烧行动、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道路扬尘管控行动、散乱污综合整治、散煤禁烧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楼顶清尘行动”等,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数据得到有效改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秸秆禁烧。一是我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由镇班子成员、联村干部、村社区常干开展网格化禁烧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配备2部高倍望远镜,聘请2名专职禁烧瞭望员;秸秆禁烧得到了有效防控。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对我镇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租用1台宣传车每天在主要村道开展4个小时流动宣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发放禁烧宣传资料3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牌2块,横幅80余张,每天播放广播村村响禁烧宣传2小时以上;班子成员分别到辖区内8所学校开展禁烧宣讲,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2万余份。三是强化巡查督导,投入1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巡查、整治工作;成立2个分片督查组,分2条线路每日开展巡查,涉及农户3000余户;每村落实2-3名巡查员对重点区域开展8小时以上巡查。四是强化综合利用,在八一、火花、羊湾等6个村开展试点,为5000亩土地1300余户农户发放堆腐物资:腐熟剂1万公斤、尿素1.25万公斤、薄膜2000公斤。五是强化教育处罚,通过公示栏、微信群、广播等每天通报禁烧情况;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对焚烧秸秆农户实行公开曝光,对两名焚烧秸秆村民分别处罚500元;约谈2个秸秆禁烧组织不力的两个村,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我镇在前期摸排出2条土路,分别位于革坪西延线和公兴村。目前革坪村合江组100米长土路已硬化、公兴村五组主道270米长土路已硬化。
(三)建筑楼顶清尘行动。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核心区域和重点区域的金江、岷江2个社区共计17个小区的楼顶积尘摸排,建立责任人、责任物业单位进行楼顶清尘。对区二中核心管控区域100米范围的教学楼及食堂楼顶每周协调区教体局进行楼顶冲洗清尘。
(四)“散乱污”综合整治。5月份对位于我镇长沙村的宜宾国杰商贸公司和北新公馆旁的杨从青水泥砂石销售点2家“散乱污”进行了整治。在6月底进行了“散乱污”小微企业即铝合金、广告、石材加工制作点摸排出91家,下一步将协同区经科局等部门进行整治。
(五)散煤禁烧行动。一是位于我镇辖区的4个蜂窝煤生产加工点已整治完成。二是开展摸排建成区内店铺经营性用煤143家、居民生活用煤121户,目前已协同区住建局对有产权的居民进行煤改气76家。
(六)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我镇建成区内经摸排无家具厂使用喷漆作业。
(七)餐饮油烟整治。对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位重点区域餐饮进行摸排整治,有159家商铺存在油烟问题,目前已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整治。
(八)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一是6月4日我镇在金沙江广场集中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二是我镇村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喇叭、端午节院坝会等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
三、存在问题
村民传统农耕意识还有待转变,我镇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强化;个别村重视程度不够,村级主体意识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坚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整治、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建筑施工扬尘整治等的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3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
(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率先制订《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出台《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3〕36号)目标任务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 2023 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 2023 年下降3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23年增长7.2%;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劣 V 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23年减少17.9%: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氨氮化物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7.6%: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减少8%: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氨氮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23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较2023 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
(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芜湖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
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
(二)碧水攻坚战方面
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
(三)净土攻坚战方面
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芜湖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芜湖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
(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
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体,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龙窝湖、奎湖、惠生联圩等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贯通工程,使水畅其流、生态涵养水源成为常态。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长江芜湖段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智慧长江(芜湖)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短板,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科学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具体包括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2023—2030),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着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态名城。
2023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原则,以扬尘污染整合整治攻坚行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八项军规”,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标准要求,狠抓督导检查,加大惩处力度,2023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了《2023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建、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工作专班,建立了县政府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靠上抓,相关部门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任务重点、工作要求等,夯实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基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坚持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针对各部门单位人员变动实际,对各项目网格化监监督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县住建局充分发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主管部门作用,采取班子成员、科室工作人员、职能科室三级网格监管方式。认真落实例会调度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各级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推进扬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明确标准要求。印发了《关于建立扬尘污染违法案件双向移交反馈机制的通知》、《关于强化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工地至城市道路连接路面整治硬化工作的通知》等近20件文件,进一步明确扬尘治理工作标准、惩戒机制要求等,切实做到制度管事管人,让工作有章可循,为扬尘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单位组成扬尘治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60余个建设工地进行督导巡查,10月份以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加强日常巡查,县扬尘办克服工地多、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同时委托第三方每天不间断巡查工地,10月份以来,出动600余人次,巡查工地800余个/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切实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帮包责任。把每个工地的帮包责任人姓名、电话公示牌都张贴在所包工地显著位置,便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联系。要求帮包责任人每周至少巡查所包工地两次,并且建立巡查台账。县住建局三级网格监管,不定期对所包工地进行巡查,10月份以来,共开展了10余次分组巡查检查。四是强化科技治尘。突出省控监测点周边重点,大力推广抑尘剂使用和屋顶清洁工作。对扬尘监控一体化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各项目对现场监控进行了整顿,确保了平台运行正常。安排专人24值班,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制作了“扬尘治理随手拍举报”系统,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变被动应对为主动解决,快速、精准处理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登记注册喷涂号码非道路移动机械140台,未登记喷码的不允许进入工地。五是强化装配饰建筑推广。严格落实市政府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全部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不少于15%。坚持源头把关,项目施工图设计送审前,首先由市产业化办公室审核,对未按照要求设计装配式建筑的施工图,不允许报图审机构审查。积极推进构件厂建设,目前山东盈顺科技公司已经投产。六是积极推进清洁取暖。目前完成散煤治理11455户,其中,气代煤6831户、电代煤455户、集中供热替代4169户。清洁取暖补贴也已发放到位。
三、加大惩戒力度,确保高压态势
一是加大曝光力度。在县电视台、微信群及时将存在问题的工地进行曝光,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10月份以来,已曝光问题工地50余次。二是加大惩戒力度。认真落实《济南市严格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对发现的防尘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令停工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对存在问题严重,并且多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信用评价扣分、暂停招投标资格等措施,予以惩戒。今年以来,已对44个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00余万元;停工整改工地15个,提高了企业违法违规成本,极大起到了震慑作用。三是坚持源头预防。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到“三个到位”:扬尘治理方案到位、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到位、扬尘治理公示牌到位方可施工。目前,我县规模以上建筑工地都设了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单位设置了扬尘治理网格员公示牌,确保责任明确。
尽管秋冬节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大气污染防治更加严峻的形势,面对县各项大气污染指标仍然居高不下的严重局面,我们的治理力度、治理成效、工作标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平衡、工作标准不高、反复性较大,特别是基槽开挖、室外配套工程、拆迁工地以及道路等线性工程难以管理等问题。下一步,我们一定按照有关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大力度、更严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强化行政处罚,对问题零容忍、动真格、出重拳、严整治,坚决打赢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