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近年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我市有2023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4.3万人、贫困村396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支持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共脱贫27.4万人、退出97个村,到2023年底还剩18.3万贫困人口(含动态调整)、299个贫困村。2023年全市脱贫8.8万人,我市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市州,有7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覆盖率均居全省第一位。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脱贫攻坚大会战作为全市“四大会战”之首,在领导力量、干部调配、资金投入、调度部署、问责追责等方面力度空前,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今年全市将实现贫困人口脱贫7.3万人以上、贫困村退出100个以上的目标。
1.全面精准帮扶,确保工作落地。一是实行驻村帮扶全覆盖。按照1名市县领导牵头、3-4名工作队员驻村、5-6家后盾单位支持的模式,对贫困村全部由市县派出驻村帮扶工作队,对部分合并后的贫困村调整好驻村帮扶队伍。对贫困人口3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也由各县市区组织干部力量开展了驻村帮扶。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质量问题,43个市委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全部按要求选派到位、驻村到位,其中25家组长单位选派了县处级党员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队长。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和乡镇干部通过记好民情账、画好村情图,访贫问苦、解困破难、力办实事,显著改善了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实行结对帮扶全覆盖。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力量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今年以来,在贫困户结对帮扶上做到了“四统一”,即统一向所有贫困户发放政策口袋,统一政策口袋装袋资料,统一印发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统一上门填写《贫困户结对帮扶清单》。通过“四统一”,结对帮扶干部对所联系贫困户做到了“四个心中有数”,即对精准扶贫政策心中有数、对联系户的基本情况心中有数、对致贫原因心中有数、对脱贫措施和目标心中有数。
2.狠抓“六件实事”,改善设施条件。深入推进电力改造、交通设施、农田水利、信息网络、村级活动场所、集体经济发展等新“六件实事”。2023年新修和硬化村组主干道1667 公里、清淤扩容堰塘581口、疏浚沟渠485.9公里,对212个村实施了电网和村级活动场所升级改造,在191个村开展了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建设。各区县市大力整合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去年石门县全面整合涉农资金,整合资金6.2亿元,今年整合到位15亿元。乡村两级积极动员群众及社会力量筹资投劳参与“六件实事”建设。今年以来,全市狠抓扶贫项目建设,如积极实施贫困村“窄路加宽”和通村组路(连通25户以上的自然村)建设工程,今年硬化了667.8公里;优先支持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争两年内实现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基本配套;大力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141个村,出台了光伏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已完成贫困村光伏发电项目63个;着力推进“互联网+”扶贫工程,加快了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
3.推进“五个到户”,做实民生工程。一是生产发展到户。对有生产能力和发展愿望的贫困对象,积极开展产业扶持,重点支持引导贫困户加入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基本上做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加入了1个以上产业合作组织。二是社会保障到户。积极推进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今年全市重新清理核定兜底保障对象0.47万户、1.06万人。大力落实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9种大病低保、非低保医疗救助比例分别达到70%、50%,扶贫特惠保财政补贴达到90%,“先诊疗后付费”基本落实,“一站式”结算稳步推进、年前全面运行。三是技能培训到户。全面落实国家“雨露计划”,严格落实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对“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实行了完全免费,对培训半年以上且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从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进行叠加补助。建立学员档案,举办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优先就近推荐就业,努力做到“培训一人、脱贫一户”。四是教育助学到户。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辍学率,全市控制在了0.2%以内;降低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学负担,对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29082名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开展精准资助,落实了学杂费减免相关政策。五是危房改造到户。大力推进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去年完成危房改造9213户并全部入住,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惠及贫困人口9350人。今年提高了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分别达到1.4万元/户和5.7万元/人,目前已完成危房改造9553户、易地扶贫搬迁17308人。
4.注重产业发展,提升造血功能。去年,全市通过发展产业脱贫1.9万户5.6万人,占当年脱贫人口总数的73%,今年预计可带动4.6万人脱贫。一是突出产业帮扶。按照“四跟四走”的要求,根据各地资源优势,重点围绕柑橘、茶叶、油茶、楠竹、高山蔬菜、家禽养殖、特色水产等产业,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形成了一批群众普遍认可、有市场开拓潜力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在产业扶贫上积极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今年每个贫困村都建立了1个以上的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以上互助组织。二是突出金融帮扶。全面推进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去年全市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9.34亿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7万户、8.3万人,是省下达任务的两倍。今年突出抓了金融扶贫规范管理,力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全覆盖,目前全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78.3亿元,其中今年新增42.4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放2.88亿元,余额达到12.2亿元;全面推出了“财银保”“惠农贷”“福农贷”等金融扶贫产品,满足贫困地区多层次资金需求。三是突出智力帮扶。积极开展贫困村村支书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去年全市培训贫困人口1万人次,今年以来培训了1.14万人次。
5.全面对标问题,狠抓集中整改。针对这几年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4月以来全省范围开展了集中整改,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部署、密集调度、细致落实、严格问责,掀起了大查摆、大诊断、大整改的热潮,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一是深入开展精准识贫清理行动。全面开展贫困人口摸排甄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对象”等清理出去,将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确保“假贫一个不留,真贫一个不漏”。通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评议,共清理出识别不精准贫困人口14.1万人,新纳入8.7万人,净减少5.4万人,目前全市尚有未脱贫人口19.1万人,进一步夯实了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二是深入开展精准退出清理行动。按照“一高于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着力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对2023年以来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户开展大规模拉网式排查。同时全面整改国扶系统“回退户”问题,对脱贫人口回退数较多的乡镇党政正职进行了约谈或提醒谈话。三是深入开展精准帮扶清理行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所有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全天候驻村,并实行GPS定位管理,不定期通过实行微信共享位置等方式进行抽查。所有市县后盾单位结对帮扶干部按照每年上门不少于4次的要求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同时,结合“反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资金监管、问题线索排查和干部作风检查。
6.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机制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市区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有脱贫任务的乡镇成立了扶贫工作站,贫困村也明确了专人负责。今年以来,市级层面先后召开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调度会、整改会、督办会以及培训会30多次,每次市委常委会议都有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三走访三签字”,目前市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基本完成走访任务;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情况均由县、乡、村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坚持问题导向,市里组建7个督查指导组,全面严查、责任倒查、连带追查,实现了巡查指导常态化。比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考核延伸到县一级的做法,建立了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同时,市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实行周汇总、月调度,建立了信息收集、报送、共享制度和脱贫攻坚工作提醒、警示、约谈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7.狠抓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紧扣精准到村到户,全面贯彻《湖南省扶贫开发条例》,所有贫困村挂好政策宣传、脱贫规划、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等五张图,实现了各级按图实干、群众全程知晓。广泛发动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市县乡村党员干部及时准确地宣传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组织各类媒体积极开设专栏、策划宣传主题、开展深度报道,教育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要苦熬”的观念。特别是2023年、2023年连续两年的10.17全国扶贫日前后,市县乡村各级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站点、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表彰最美扶贫人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今后工作的初步思路
2023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任务,突出打好“六场硬仗”,着力强化“四大保障”,确保如期实现减贫目标,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在全省继续进位争先。
突出打好六场硬仗:一是打好健康扶贫硬仗。强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五重医疗保障”。继续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救治、重病兜底救治、常见病多发病规范救治”行动。二是打好教育助学硬仗。建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全面落实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高中助学金、高中免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学前入园资助、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等政策。三是打好就业创业硬仗。全面落实“雨露计划”,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贫困群众8000人以上,帮助学员与用工企业对接,努力做到“培训一人,脱贫一户”。四是打好住房安全硬仗。完成6383户贫困对象危房改造任务,8836人贫困对象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五是打好产业发展硬仗。聚焦重点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制定和实施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五年发展规划。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模式,为贫困人口构建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六是打好基础建设硬仗。大力实施贫困村“窄路加宽”和通村组路建设工程,优先支持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着力推进“互联网+”扶贫工程。
着力强化四大保障:一是强化帮扶保障。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两个全覆盖”,着重提升“三率一度”,特别注重抓好非贫困村贫口人口的帮扶工作。二是强化责任保障。紧紧围绕年度目标,抓好任务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强化力量保障。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群团、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激发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构建 “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四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和常态督查指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党委书记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鲜明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30多次国内考察都涉及扶贫,连续5年新年国内首次考察都看扶贫,连续3年新年贺词都讲扶贫,连续3年主持召开4次跨省区的脱贫攻坚座谈会,走遍了11个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在多个重要场合、重要会议、重要时点反复强调脱贫攻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形成了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以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首次提出精准扶贫为起点,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为标志,我国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阶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十三五”脱贫攻坚作出全面部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总体目标。到2023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二是基本方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核心是做到“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发展产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还要实施劳务输出、健康、资产收益扶贫等),解决“四个问题”(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三是政策举措。国家出台财政、金融、土地、交通、水利、健康、教育等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打出组合拳。四是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体系、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张德江委员长在本届人大常委会期间,两次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开展专题询问,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非常关注脱贫攻坚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监督和扶贫调研,推动改进工作。每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务院将脱贫攻坚作为政府重点工作,连续4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1000万以上减贫任务,连续4年将脱贫攻坚作为政府工作大督查的重要内容,并制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李克强总理多次调研扶贫工作,研究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加快脱贫攻坚进度;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脱贫攻坚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易地扶贫搬迁、交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革命老区扶贫、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工作,多次就脱贫攻坚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批准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从2023年起每年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扶贫开发。中央政治局其他常委同志和政治局各同志都对脱贫攻坚十分重视,分别到贫困地区调研考察,提出要求,推动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19次全体会议、多次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二、建立脱贫攻坚制度体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建立了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六大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
(一)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体制机制,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分解落实《决定》重要政策举措101条,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76个有关部门任务分工。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贫困县党政正职攻坚期内保持稳定。
(二)建立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中办、国办出台12个《决定》配套文件,各部门出台173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也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涉及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出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资产收益扶贫等,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措施。
(三)建立脱贫攻坚投入体系。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投放,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相适应。2023—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从394亿增加到861亿,累计投入2822亿元;省级及以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也大幅度增长。安排地方政府债务1200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安排地方政府债务994亿元和专项建设基金500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力度明显增大,“十三五”期间,将发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超过3500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3381亿元,共支持了855万贫困户,贫困户获贷率由2023年底的2%提高到2023年底的29%。国家还出台了扶贫再贷款政策,证券业、保险业、土地政策等助力脱贫攻坚的力度都在明显加强。
(四)建立脱贫攻坚动员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调整完善结对关系,实现对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帮扶全覆盖,明确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京津两市与河北省张家口、承德和保定三市的扶贫协作任务,实施东部267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结对帮扶西部434个贫困县的“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强定点扶贫工作,320个中央单位定点帮扶592个贫困县,军队和武警部队定点帮扶3500多个贫困村。动员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开展“百县万村”扶贫行动。动员2.6万家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表彰脱贫攻坚模范,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建立脱贫攻坚监督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中央出台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对各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督查巡查。中央巡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8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应8个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省份,在攻坚期内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国务院扶贫办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媒体、社会等监督力量的合作,把各方面的监督结果运用到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中。
(六)建立脱贫攻坚考核体系。为确保脱贫成效真实,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中央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对2023年工作成效试考核基础上,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正式考核。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对综合评价好的8省通报表扬,并在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省,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问题突出的4省,约谈分管负责同志;考核结果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2023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中,对被约谈的8个省份开展巡查,对其他14个中西部省份开展督查。
三、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紧紧抓住识别、帮扶、退出精准和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
(一)开展建档立卡,摸准贫困底数。2023年,全国组织80多万人进村入户,共识别12.8万个贫困村,2948万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基本摸清了我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23年8月至2023年6月,全国动员近200万人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剔除识别不准人口929万。2023年2月,组织各地对2023年脱贫不实开展自查自纠,245万标注脱贫人口重新回退为贫困人口。2023年6月,组织各地完善动态管理,把已经稳定脱贫的贫困户标注出去,把符合条件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和返贫的人口纳入进来,确保应扶尽扶,这项工作将于8月底结束。建档立卡使我国贫困数据第一次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为中央制定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考核制度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基础。
(二)强化驻村帮扶,增强基层力量。中央要求,每个贫困村都要派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国共选派77.5万名干部驻村帮扶,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派19.5万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和基层党组织薄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积极帮助群众出主意干实事,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三)落实“五个一批”,推进分类施策。按照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的工作要求,突出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劳务输出扶贫、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探索生态保护脱贫,安排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走上护林员岗位。在428个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试点,旅游扶贫覆盖2.26万个贫困村,光伏扶贫已批复电站建设计划700万千瓦,正在编制“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划。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政策有效衔接。
(四)聚焦重点区域,改善发展环境。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为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强化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打破瓶颈制约。推出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积极开展交通、水利、电力等扶贫行动,调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提高中央补助标准,集中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五)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及时修改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到县比例从2023年的70%提高到2023年的95%。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2023年共整合资金2340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全面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占抽查资金的比例,由2023年的36.3%下降到2023年的25.8%,2023年降至7.93%。其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金额占抽查资金的比例,由2023年的15.7%下降到2023年的3%,2023年降至1.13%。
(六)规范贫困退出,确保脱贫质量。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明确规定贫困县、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程序和后续政策。指导各地制定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贫困县和贫困村有序退出。各省(区、市)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县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退出开展考核评估检查,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质量。
四、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人心,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良好态势已经形成。
2023年至2023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至4.5%,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与前几轮扶贫相比,不仅减贫规模加大,而且改变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减贫规模逐年大幅递减的趋势,每年减贫幅度都在1000万人以上。贫困地区群众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实际增长10.7%。截至2023年,贫困地区居住在钢筋混凝土房或砖混材料房的农户占到57.1%,使用管道供水的农户达67.4%;自然村通电接近全覆盖、通电话比重达到98.2%、道路硬化达到77.9%。在自然村上幼儿园和上小学便利的农户分别达到79.7%、84.9%。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或卫生员的行政村达到90.4%,91.4%的户所在自然村有卫生站。井冈山、兰考率先脱贫摘帽,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成效不仅创造了我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而且使中国的减贫事业继续在全球保持领先地位,彰显了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增强了我们的“四个自信”。成千上万基层干部通过投身脱贫攻坚伟大事业,联系了群众,锻炼了本领,培养了能力,成为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到2023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将意味着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具有标志性意义;意味着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意味着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具有国际意义。同时,在脱贫攻坚实践中,我们探索形成了不少有益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将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
五、主要困难和问题
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问题越发突出,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倾向性问题不断显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一是贫困人口总量大。截至202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335万人,其中贫困人口规模在300万人以上的省份还有6个(贵州、云南、河南、湖南、广西、四川)。到2023年还有不到4年时间,平均每年需减少贫困人口近1100万人,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二是深度贫困地区攻坚任务重。西藏和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深度贫困地区,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缺口大。2023年底,全国贫困发生率高于10%的省份有5个(西藏、新疆、贵州、甘肃、云南),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县和贫困村分别有100多个和近3万个。三是因病致贫占比高。建档立卡数据显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比例从2023年的42%上升到2023年的44%,医疗支出负担重,解决这些人的贫困问题,成本更高,难度更大。
(二)一些地方扶贫脱贫不够精准。在贫困识别上,有的地方贫困识别简单算收入、“搞摆平”,人为割裂低保和扶贫政策,导致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有的地方未将因病因灾因残新增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在精准帮扶上,有的政策措施表面看帮扶到户到人,实质上不顾贫困户真实需求,是缩小版的“大水漫灌”。有的帮扶措施盲目跟风,贫困户受益不大。有的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跟不上,搬迁户存在无业可就、回迁生产等问题。在贫困退出上,有的地方“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有的地方算账脱贫、突击脱贫,脱贫基础脆弱,存在返贫风险。
(三)形式主义问题凸显。有的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发展产业,有的集中资源“垒大户”、“堆盆景”,有的政绩观错位,层层加码患了“急躁症”,有的督促检查满天飞,基层苦不堪言。有的地方自认为脱贫任务不重,犯了“拖延病”。有的制作展板表册只为应付检查,有的驻村干部存在“挂名”“走读”现象,帮扶措施不到位。
(四)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从帮扶工作来看,有的地方为图省事、赶进度,大包大揽、送钱送物,“干部干、群众看”,不注重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从贫困群众来看,有的安于现状,单纯依靠外界帮扶被动脱贫。有的习惯“等靠要”,依赖政策不愿脱贫。如果不能充分发动贫困群众,扶贫就只是治标不治本,帮扶效果很难持久。
(五)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随着扶贫投入逐年增多,使用管理权限下放到县,贪污、挤占、挪用等老问题仍时有发生,资金闲置滞留等新问题逐步显现,一些地方项目规划不科学不合理,接不住、整不动、用不好。资金使用不够公开透明,群众和社会不知晓。
(六)扶贫政策实施的针对性不强。一是对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在扶持政策上不一致,造成部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群众不满意。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的政策支持比较多,而接近扶贫标准的边缘户得到政策支持很少,造成部分农户心理不平衡。三是部分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较弱,脱贫质量不高、稳定性不强,脱贫后扶持政策减弱,极易返贫。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深化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坚持目标标准,确保完成任务。围绕“到2023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总目标,始终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既不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确保贫困人口科学合理有序退出。
(二)坚持基本方略,夯实精准基础。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把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以及返贫人口全部纳入。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加强村两委建设,选好用好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不走的工作队”。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突出重点,解决深度贫困。落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制定特殊政策,拿出超常举措,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村和因病致贫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坚决攻下“坚中之坚”。在做好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攻坚的同时,高度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防止出现工作“死角”。
(四)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不严不实不精准问题,特别是要纠正形式主义问题,严防弄虚作假,不断提高贫困识别、帮扶、退出精准度。建立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检查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坚持从严考核,倒逼真抓实干。严格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认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省际间交叉考核,倒逼各地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通过组织年度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六)坚持宣传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实践和成就,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及时推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经验,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正处在爬坡过坎、不断深化、不断精准的过程中,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狠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党委书记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现将**镇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如下:
**镇现有8个村街,3.27万人,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183户63**人,已实现2个村出列1218户4005人脱贫,尚有1个村未出列965户2326人未脱贫,2023年计划1个村出列1800人脱贫,届时全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以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统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坚持一切政策向脱贫攻坚倾斜,一切要素资源向脱贫攻坚集中,以贫困人口为中心,重点做好贫困户增收和减支两篇文章,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地,确保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是始终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我们聚焦扶贫主业,落实扶贫主责,把扶贫工作作为第一政治、第一民生和第一责任。我们加强领导力量,调整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组,实行党委书记主抓负责制,选择4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扶贫工作站。在村级明确村书记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分村选聘1名扶贫专干,**、**年两年,共调整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14人,整顿软弱涣散村1个。签订脱贫责任状和承诺书,把责任传递到村、压实到镇村干部。落实“双包”要求,成立3人以上驻村工作队,分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发挥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作用,形成最大的合力,我们规定,凡是贫困户应该享受的扶贫政策而未享受的,追究帮扶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注重营造氛围,镇村制作各类脱贫攻坚宣传牌、展板进行宣传,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培育贫困户主流价值观,积极宣传帮扶典型,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参与热情。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把脱贫攻坚的推进力度、工作成果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镇村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镇村干部和广大帮扶干部因户施策、发展经济的能力和帮助贫困户100%享受扶贫政策的责任明显增强。全镇上下形成全力以赴抓脱贫、群策群力谋攻坚的良好局面。
二是始终坚持立足镇情实际,突出产业发展,带动脱贫致富。**镇是农业乡镇,我们提出聚焦招商引资、主攻产业扶贫的工作思路,把脱贫攻坚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聚焦提升“造血”功能,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成为贫困户增收的主渠道。一是稳定粮食收入这个基础。镇村干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战胜了**、**连续两年的重特大干旱,农技干部加强农技培训,增大农作物田间管理指导的频率,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缺劳力贫困户助耕助收,实现稳产稳收。二是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年全镇安排产业扶贫项目36个,投入扶贫资金978.1万元。积极发展自办产业,因户因人制宜,做到宜养则养、宜种则种,323户贫困户通过种植大棚蔬菜、西瓜和养殖家禽、水产等实现户均增收6000余元。同时他们的致富技能得以提高,致富信心得以增强。三是建好扶贫基地这个平台。谋划实施了绿美景生态农业(800亩)、供肥绿色蔬菜基地(**0亩)、碾桥稻虾共养(**0亩)、“步步鸡”林地生态养鸡(100亩)四个规模较大、前景较好的项目。通过资产收益,入股分红,提供就业,示范带动等形式,增加贫困户收入,使得贫困户收入稳定有保障。为调动企业、基地、种养大户和合作社带动脱贫户脱贫的积极性,我们对带动效果好的单位在其他项目申报上给予倾斜。四是用足用活小额信贷政策。**年,3**户贫困户共贷款1384万元,让有致富愿望和有致富能力的贫困户有资金、能致富。自身没有发展能力的,帮助融资于信誉高、实力强、前景好的县内镇内企业,实现收入安全稳定有保障。五是建好村级户级光伏电站。**、**两年,共建成8个60KW村级光伏电站和202个3KW户用光伏电站,每村年均增加村集体收入近6万元,户用光伏帮助贫困户年持续增收近**00元。2023年,在3个重点贫困村再集中联建3个100KW光伏电站,带动141个贫困户实现增收。
三是始终坚持注重统筹推进,帮助政策落地,务求脱贫实效。强化动态调整,对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实行“精准核查”,严格程序、及时调整,做到“两该两不该”。落实健康脱贫政策。发放、张贴健康扶贫宣传资料,财政代缴新农合参保费用,为贫困人口办理医疗服务证、慢性病证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镇财政补助**万元到村级卫生室促进家庭医生履约,**年,全镇享受健康扶贫1.38万人次1184.3万元。积极推动教育扶贫政策。全镇教育扶贫政策应享尽享,**年,全镇享受教育扶贫553人,资助费用达86.1万元。住房保障政策得到落地。**年,享受危房改造40户,补助资金35万元。加强有劳动力人员的技能培训,做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在镇内,积极拓展就业渠道,设立贫困户护林员、保洁员、看水员等公益性岗位,92户贫困户从中受益年增收**00多元以上。开展“携手奔小康,协力促脱贫”活动,号召单位、企业、外出成功人士、干部教师等开展捐赠帮扶,社会帮扶折合资金32.3万元,用于慰问资助贫困户。**、**两年,投入项目资金6250余万元,修筑通组水泥路近46公里,硬化渠道19.8公里,修建涵闸桥100余座,大范围较好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无论是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的获得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们计划到2023年底,实现镇内组组通上水泥路。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是我县“摘帽”之年。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立足于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完成脱贫任务。一是确保农业丰产增收。加强农业用水保障和农技服务,确保粮食丰产丰收,筑牢脱贫增收根基。二是确保精准脱贫。围绕脱贫目标,筛选出2023年度623户拟脱贫户,镇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到户查找脱贫短板,因户因人施策,及时补齐短板。三是突出抓好产业项目实施带动。我们按照促进新建产业项目当年实施当年见效的思路,积极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巩固建成产业项目,保障带动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四是打好“补丁”。认真查找已脱贫户返贫风险,因户施策,防止返贫,实现增收可持续;查找“边缘户”的所思所盼所想,分门别类给予妥善解决;查找帮扶工作盲区,尽快给予覆盖;查找脱贫工作制度漏洞,尽快给予堵上。五是抓好“双基”项目。着力改善一般村的村级基础设施和基础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双基”让全镇群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获得更多的受益。六是锤炼干部作风。加强脱贫攻坚是政治责任,是德政义举的教育,引导干部满怀热情、充满激情地真帮扶、见真效。
我镇的脱贫攻坚工作与我县兄弟乡镇之间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您这次扶贫走访调研为指导,切实把各项扶贫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坚决完成2023年度乃至今后脱贫任务,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