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纪委《xx县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预通知》和《xx县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标准,县史志办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找准了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形成了县史志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一、 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1. 落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情况。一是明确县史志办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2023年初,县史志办党政班子专题研究研究了《xx县史志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县史志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党政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工作措施和要求。二是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史志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并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xx县史志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6份。
2.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制定了《xx县史志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了“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联系史志工作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支部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发挥支部的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支部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推进史志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制定了《xx县史志办2023年度“两学一做”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表》,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表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广大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习传达了省委十届三次、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为史志工作健康发展打牢思想基础。三是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5月组织4名党史工作人员到中山大学和1名到市委党校进行党史党性专题培训,到6月止,组织6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
3.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党规党纪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年初,修订完善了县史志办的七项制度,有效防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不按组织程序办事,纪律意识不强,顶风违纪;用权任性,不执行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严禁执行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时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
4. 建立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监督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规矩的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一年来,县史志办没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和党员干部。
5. 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意见》,督促好党员干部从仇和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彻底肃清余毒影响。
6. 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县史志办严把干部选用政治关、廉洁关,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过硬的干部选到中层岗位上,杜绝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7. 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工作反馈意见。针对2023年县纪律委提出年终考核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具体措施,效果明显。一年来,县史对县纪律安排布置的工作及时抓好落实,没有不及时落实的事项。
8. 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接访下访相关规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一年来,县史志办没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管辖范围内没有发生上访事件。
9.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县史志办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一年来,县史志办集体讨论研究了《xx年鉴》、《执政纪要》、《组织史资料》的相关事宜,明确了职责分工;研究讨论了办公室有关人事安排、办公室设备购置、差旅报销办法等相关工作。
10. 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工作。按照县纪委的相关规定,县史志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书面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述职述廉,其他党员干部在单位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述职述廉,并接受干部职工评议。
11. 建立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工作机制,确保权力运行遵规守纪。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公开了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做到权力运行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倒查有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规范,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做到对党务、政务和重大事项、经费使用公开。
12. 认真落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情况。2023年,县史志办没有县纪委部署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没有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重大涉腐、涉纪案件发生。
13. 积极配合做好全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一年来,县史志办没有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4. 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年来,县史志办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15. 认真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县史志办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纪实手册》的填写工作,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痕迹、台帐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情况。
1.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史志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亲自部署县史志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一年来,县史志办没有重要案件。
2.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
3.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县史志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委关于党政“一把手”监督有关规定,带头在党员会上进行述责述廉,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并按照按照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县委实施细则;带头执行“六个严禁”。
4. 党政领导亲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与干部职工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亲自动员布置县史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按照要求亲自填写《纪实本》。三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为党员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2次。四是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员干部廉政谈话6次,督促履行“一岗双现”6人次。五是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活动等事项。
(三)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情况。
1. 做到分工到位,落实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班子成员2人亲自填写《纪实本》。
2. 做好廉政谈话和痕迹管理工作。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的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6人次。
3. 抓实汇报督查工作。每年两次听取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年来,进行了2次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抓好《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运用“四种形态”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2名科级领导干部和2名支部委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2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四)监督责任情况。
1.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史志办没有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没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虚伪应付、实不作为问题。
2. 强化纪律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政治纪律审查力度。县史志办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七个有之”的问题。
3. 坚持把选人用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2023年县史志办没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没违反干部选拔作用规定情况。
4. 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一点一园两基地”,xx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扩大纪律教育的覆盖面。
5. 2023年,县史志办没有违纪违法问题压案,持续开展“六个严”专项整治,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县纪委监委交办事项。
(五)作风建设情况。
1.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精神,严格执行“七个严格”“十个严禁”。一是开展重要节日作风督查。紧盯年节假期,禁止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发生,2023年没有类似情况发生。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从速处理,2023年县史志办没有“四风”违规违纪事件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县史志办没有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相关规定。三是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2023年10月以来,县史志办严格遵守县公车改革相关规定,没有违规用车、报销车旅费的情况。四是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经清理,县史志办没有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2023年,县史志办领导干部没有办理过婚丧喜庆事宜。六是按要求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纠自查。结合县史志办实际,认真自查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情况,没有违反规定的事件发生。及时修订县史志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增强了针对性,提高了执行效果。七是认真开展了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坚定文化自信,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2次,增强了党员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2. 专项整治干部作风。一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破出了领导干部“庸懒散”,提振了干部“精气神”,努力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查纠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县史志办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没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健全完善了教育引导和考评机制。强化了教育引导、改进考评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激发了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四是贯彻执行了容错纠错机制及举报反映失实保护制度,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积极支持和参与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工作。
3. 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加大了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县史志办不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惠农补贴、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二是认真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纠风办督办、转办、交办件。县史志没有相应的办理案件。
(六)责任追究情况。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办法》、“1+7”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二是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禁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发生。杜绝“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杜绝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问题的情况发生。
(七)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1. 认真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相关年度工作任务。县史志办没有转办、督办、交办。
2. 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党风政风监督(纠风)等方面的材料、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3. 认真做好年度纳入责任考核的相关目标任务。
二、 存在问题
县史志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细致;二是在监督执行《史志办工作制度》方面力度不够,考核机制、奖惩机制、追责机制有待完善。
三、 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查找差距,完善措施。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回顾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排查,找出不足,找准努力方向。
(二)以防为主,惩防并举。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预防工作,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监督,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史志办工作制度》,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督促履行个人岗位职责,确保安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弘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恪尽职守,锲而不舍,开拓进取”的修志人精神,坚守精神家园,提高史志工作科学化水平,发挥好史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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