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篇1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委第xx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xx月xx日上午,区委第xx巡察组对在区信访局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局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同时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xx大类xx个具体问题和自查自纠的xx个问题共计xx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谈话教育xx人,大会批评xx人,重新制定工作制度xx项,完善相关制度xx项,纠偏相关费用xx万元。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区委第xx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xx号)和《关于成立区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号),确保整改工作在局班子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对象,明确局长倪为东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中心)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三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建立每周一次碰头会议制度,及时向区委第xx巡察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适时对各科(室、中心)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班子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长倪为东先后主持召开5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年度信访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信访工作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公车管理、财务制度、办公用品管理、信访稳定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等xx个方面的制度,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班子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务接待、物资采购、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各科(室、中心)还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梳理查找,在日常办公秩序、请销假管理、业务规范办理、窗口服务环境等方面作了整改和完善。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次数不多,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局班子的整体合力有待增强。
整改方法:每年及时研究制度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紧盯“四风”问题,以上率下,从严治党。
整改措施:(1)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折不扣地把党建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夯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3)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四风”问题整改,提高局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二)关于“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信访工作“第二研究室”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基层信访工作工作责任不够压实;
整改方法:加大信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增强服务指导基层力度;科学制定信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压实工作责任;
整改措施:(1)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提出的“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工作定位和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发挥好信访工作职能作用。(2)认真学习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的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推进工作上新台阶;(3)从2023年起,每年确定信访工作研究课题不少于2个,分析研判、总结提炼,完善机制;(4)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压实责任,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困分析:会议研究临时动议偏多,有一定的随意性;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够严谨;局班子会议记录不够完整。
整改方法: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合心力。完善局班子议事规划,加大沟通酝酿力度。
整改措施:(1)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增进班子成员间相互支持、互相配合的团结和谐氛围,起好以上率下的带头作用。(2)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做好调查研究、公众参与、民主讨论、科学论证、班子集体决策等工作程序和规则。(3)重新制定局机关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心谈话工作,发扬民主,增进合力。(4)对负责记录局班子会议内容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教育。
(四)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固定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够坚决;学习教育效果不够强;党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辣味”不足,“红脸”不够;
整改方法: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学习教育效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学习教育的成效检查力度,做到入脑入心。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安排,抓好“三会一课”的制度落实,提高学习质量。(2)认真抓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效果,起到互相监督,互相帮助,相互约束,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抓好学习教育的效果考核工作,做好每个学习阶段和学习内容的检查考核,真正使学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4)对巡察中指出的不掌握“两学一做”内容的一名干部在党员干部大会进行严肃批评。对支部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教育。
(五)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站位和认识不够;工作责任不够明确具体;廉洁纪律还有待加强;
整改方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纪律的学习教育,严格按规定办事。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及时提醒,相互配合。
整改措施:(1)以学习党章、党规政纪教育为重点,主要负责人定期上好廉政党课,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观。(2)找准廉政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3)强化廉政谈话教育。坚持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管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制度,早发现、早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4)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听取2次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5)局班子成员(含已调离单位的原班子成员)带头退出了2023年、2023年节日发放的超市卡价值的现金共计1.8万元。
(六)关于“管理不严,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局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细致;党员干部的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艰苦创业氛围不够浓;各项经费使用不够规范;
整改方法:加大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紧日子”的意识;从严财务经费的审批程序,不乱开支;
整改措施:(1)定期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遵章守纪意识”大讨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听党话、守规矩意识。(2)建立局机关物资采购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不铺张浪费,自觉做到勤俭节约。(3)完善局机关物资采购报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不以时间紧、任务重等客观原因而简化程序,违规操作。
(七)关于“党员集体外出活动未执行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对区委区政府有关活动审批制度和要求学习不够,掌握不深。
整改方法:定期学习相关制度要求,做到按制度要求办事。
整改措施:(1)制定年度党员干部年度活动计划安排,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行程;(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完善相关资料台帐。
(八)关于“主要领导外出公务未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主要领导外出审批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可能是相关资料保管不到位,也可能是由于工作关系,行程安排临时有调整的原因。
整改方法:认真按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整改措施:落实专人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外出审批手续的办理和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
(九)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主要是制度把关不严,经费开支还有不够规范严谨的地方。
整改方法:完善相关内容,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
整改措施:1、重新制定下发《xx市xx区信访稳定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加强信访稳定工作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从严专项资金补助开支。2、严格按照《xx市xx区信访稳定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标准执行专项资金的审核、补助和发放工作。
(十)关于“未按规定执行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主要是对政府采购要求和内容理解不够全面,同时,上级推行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情况。
整改方法: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要求,做到既按时完成上级工作部署,又符合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完善物资采购报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不以时间紧、任务重等客观原因而简化程序,违规操作。
(十一)关于“执行财政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对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内容落实不够严谨;工作责任分工不够明确。
整改方法:加强财政纪律的贯彻执行,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按照规定做好处置;(2)强化财经纪律学习,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3)已明确单位会计与出纳相关工作职责和分工,并张贴上墙。理清工作职责,严格操作流程。(4)对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等工作。
(十二)关于“未按规定结算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对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内容落实不够严谨,业务知识不够熟练。
整改方法:学好悟透相关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格相关经费管理和发放。
整改措施:(1)在干部大会上学习相关文件,熟知规定要求;(2)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伙食补贴和公杂费补贴的审查和把关力度。(3)对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等工作。
(十三)关于“报销交通费和教育培训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对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内容落实不够严谨,业务知识不够熟练。
整改方法:学好悟透相关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格相关经费管理和发放。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公职人员出差相关经费标准规定执行,确保不突破标准要求。(2)规范个人继续教育培训费的报销制度,确保开支合理、合规。(3)对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等工作。
(十四)关于“干部体检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对区纪委等部门下发的相关规范支出规定执行不够坚决,主观上对考虑信访工作的特殊性偏多。
整改方法:认真落实区纪委等6部门下发的规范相关支出的规定要求。
整改措施:201x年,干部体检工作已按相关经费标准整改到位,今后严格按照经费标准执行。
(十五)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不够坚决到位,工作中还有较大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方法: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1)坚持经费控制、联审联签、公开透明、科目单列、节约简朴原则。(2)实行“两单一票”制度,即审批单、菜单和发票齐全方可支出。“两单一票”不齐全的,不得进行账务处理,记入账务的一律视为违规支出。(3)对xx区以外单位人员的公务接待无公函的,财务一律不认可,不得予以报销。(4)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公务卡刷卡消费,一次一结算,不得签单、赊账。(5)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人均经费标准,不上烟酒,陪餐人数符合文件规定要求。(6)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等工作。
(十六)关于“报销费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对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内容落实不够严谨,业务知识不够熟练。领导审批把关不够严。
整改方法:学好悟透相关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格相关经费管理和发放。严格相关票据和资料的审核把关。
整改措施:(1)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问题,实际是在2023年10月单位组织工会活动时的经费开支,此后未出现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2)发票与附件不相符问题,是接待xx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组织的全市13个县(市区)参加工作会议,单位财务在报销操作失误。(3)外出交流工作无相关附件问题,主要是局领导参加xx市信访局组织的相关局长会议所用费用支出,但因会议通知等保管不妥遗失,无法随票据一并附上附件。(4)经与驻京干部当事人了解,主要是用于我区人员赴京上访时的应急劝返时租用,现当事人已对租车事宜的相关具体事宜和情况作了书面说明。(5)对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财政纪律和经费开支等工作。
(十七)关于“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公车加强员的管理教育不够严格。
整改方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公车使用。
整改措施:(1)局班子分管领导对公车驾驶员进行谈话教育,重申相关要求;(2)重新制定下发《xx区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工作规定》,对车辆派遣、定点维修制度,公车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确保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监督有力。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亲力亲为不够,只交待工作,跟踪督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服务意识不够强,工作落实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
整改方法: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整改措施:(1)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每年初制定赴乡镇、部门调研工作计划,确保局班子成员对xx个乡镇(街道)和xx个重点机关部门调研指导一次。(2)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的督查化解力度,每年梳理相关案件,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包督查调处化解。(3)抓好每年重点敏感时期的督查督办工作,沉下心、扑下身赴基层指导帮带,齐心协办做好信访工作。
2、关于“有‘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担当意识不够,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和开展工作。
整改方法: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站在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好信访工作。
整改措施:(1)树立正确的“权和观”,想方设法为群众调处化解信访诉求;(2)增强担当意识,减少对领导“服务意识”,敢于将疑难信访问题推给领导调处化解,工作结果多向基层、对群众负责。(3)克服信访工作的“畏难”、“畏烦”情绪,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的干事热情。
3、关于“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因分析: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意识不够强,管理还较粗放,不够细致。
整改方法: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落实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整改措施:重新制定下发《xx区信访局机关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工作规定》,对机关办公用品的审批采购、入库管理、领用手续等环节作出了规定,确保办公用品管理规范,保证质量,节省开支,降低成本。
2、下步打算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局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干部职工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全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1、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2、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3、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4、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3)聚焦主业,深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关于“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源头防范、压实责任、控制增量、攻坚存量、规范秩序”的20字工作内容,全力打造“阳光信访”、“精准信访”和“法治信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履好职,尽好责。
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篇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x月上旬至x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xx年x月x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xx年x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23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23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23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23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2、关于“征收拆迁面积与入库储备地面积不符,征地拆迁面积大于实际储备面积”的整改情况。已与宁夏阅海集团签订《土地移交协议》,收回除胡福秀、雷志科两户职工以外土地,土地面积符合政府支付补偿款收购面积,并与市财政局共同办理阅海集团土地补偿款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篇3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23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23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23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23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23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2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2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23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2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23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23年11月9日将2023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2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20233.97元,已于2023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23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23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23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23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23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23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23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23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23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23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23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511.39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23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23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23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23)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23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23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2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2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2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2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2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2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2023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23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2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48991753.61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2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23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23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23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50.34万元,经市政府2023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23〕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23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2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7.31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2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