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23〕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9、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基督教工作。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三、主要措施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一、以“六个一”抓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6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二、以“六个一”抓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23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三、以“六个一”抓实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23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23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拓宽工作思路,紧扣我镇实际,继续发挥资源优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科学谋划民族宗教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二、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党员正确的民族宗教意识,以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三、加强民主党派工作
进一步坚持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向他们通报历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情况,并请党派成员列席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具体落实。
四、服务企业,加大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调研工作,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工作中心,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对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确立民族宗教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宣传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在商务系统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回顾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所取得的新成绩,夯实基础,创新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大学习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开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及时反映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和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