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2023年发放时间一篇
关于申报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的公告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辖区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含)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几种情况:不符合申报“雨露计划”的几种情况:非隆阳区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初中学生、高中学生、无学籍学生、就读证明落款时间不在2023年3月以后的;
未按要求提供所需其他材料的;
二、补助标准 就读普通中(高)职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每年共3000元。
就读“东西协作”的学生(无需提供任何申请材料):每生每学期2500元,每年共5000元。
三、申报程序1.村委会(社区)、中心学校进行本学期受助申请公告,公告时限:2023年3月1日——3月10日。
2.申报学生必须按时将在校生证明(附件1)提供至户籍所属村委会(社区)。因疫情未开学的自开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未填报或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3.村委会(社区)于2023年3月11日——3月30日内收集好就读证明进行初审后交到乡镇(街道)扶贫部门,乡镇(街道)审核后完成填制《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申请花名册》(电子和纸质)后交乡镇中心学校。
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2023年4月10日前上交材料(电子和纸质)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接到乡镇或街道上交的电子表后必须用自动校验模板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精准)。
5.教育体育局于2023年4月15日前统一报到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学生进行身份识别。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后将受助花名册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在村级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区扶贫办#######,区教育体育局#######)。
6.自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所需材料(一)首次申请学生需要的材料1.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一份(落款时间必须在2023年3月及以后、必须用模板);
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要有户主和本人信息);
4.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联系电话);
(二)二次或多次申请过的学生需要的材料1.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一份(落款时间必须在2023年3月及以后)。2.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联系电话);
注:所有普通中高职学生和2023届、2023届、2023届“东西协作”学生都需按模板提供在校生证明。
五、举报电话 区扶贫办: 区教育体育局:
乡镇咨询电话:
乡镇中心学校咨询电话:
乡镇中心学校咨询办理QQ群:
雨露计划2023年发放时间二篇
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吉林省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提出的“扎实推进政策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在国家层面暂未对雨露计划工作作出政策调整前,要继续按照原有国定标准对子女就读中、高职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从严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各个环节落实落细。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5 日-- 4月10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雨露计划工作,各街镇、村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按照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加大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加强审核排查、发放确认、督查通报等各环节工作管理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审核公示:4月11 日-- 5月15日。区扶贫办及时下发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通知,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以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社部学籍比对标识情况为依据,联合对本地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进行逐一筛查,同步组织各街镇、村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家庭的“在籍在学”中高职学生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共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对因疫情导致不能及时返校的脱贫家庭的中高职学生,可采取视频连线、微信截图等手段方式,帮其取得在学证明,一并纳入补助范围。补助对象确定后,在所在街镇、村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发放录入:5月16日-- 5月2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经区扶贫办履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部门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家庭。随即迅速组织乡镇、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雨露计划子栏目,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检查通报:5月26日一6月2日。区、街镇两级开展雨露计划明察暗访工作,区级对两街一镇检查全覆盖,街镇对所属村检查全覆盖,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脱贫户摸底排查、政策宣传和发放确认全覆盖。区、街镇两级要认真排查隐患问题,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对工作推进缓慢、补助不及时等行为要进行约谈通报,对政策不落实、工作打折扣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总结上报:6月3日-- 13日。13日前,街镇级雨露计划“四个一”工作总结报告及补助台账等,经审核确认后正式上报区扶贫办,附会议纪要、专项通知、暗访通报等佐证。30日前,区扶贫办汇总形成本地总结报告,经扶贫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确认后进行上报,附会议纪要、专项通知、暗访通报等佐证。报送情况全部胶装成册,送省里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 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早动员部署,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点。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全面排查补助对象,逐一进行审核,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及时获得补助支持。
(二) 从严监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巩中央专项巡视、成效考核整改工作成果,做到思想不散、力度不减、措施有力。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和支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增强就业创业能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中高职学生所在脱贫家庭按时足额得到补助,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增收。
(三)强化推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将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内容,加大工作情况通报,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专此通知。
雨露计划2023年发放时间三篇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23】19号)及《关于深入落实雨露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扶贫【2023】2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喀什市“雨露计划”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各乡镇
3、补助对象及标准: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家庭;以每生每年3000元(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的标准补助脱贫户家庭。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投资估算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5、实施期限:2023年6月,2023年11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喀什市教育局,开赛尔江·阿不力孜
二、绩效目标:
通过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使喀什市农村脱贫户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学习一项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监督电话:0998-2870329
通讯地址:喀什市教育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