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1
20_年11月11日,铁西区教育局在铁西区实验学校召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_-20_年)”启动大会。
省教育学院初中研训部主任历史教研员付军、语文教研员胡东辉、英语教研员李翠珍、德法教研员张春玲参加启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市教师进修学院书记何玉春、铁西区副区长金德建、铁东区教育局局长谭富鑫、铁西区教育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及各学科教师代表,会议由铁西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张威主持。
铁西区教育局局长张颖致欢迎词并宣布“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启动仪式开始。铁西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办公室负责人宣读铁西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3年)”。辽宁省教育学院四位专家被聘请为铁西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专家顾问;同时在铁西区遴选了十二名优秀教师为“铁西区基础教育科研室”研究员。
省教育学院初中研训部主任历史教研员付军做题为《新时代区域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专题讲座。此次讲座深刻剖析了区域教育教学质量发展的相关问题,为铁西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为铁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指明前进方向。
此次活动,听评课12节,省教育学院专家讲座9场。全区参训一线教师500余人次。
“铁西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_-20_年)”是铁西区教育局未来三年工作的重点,铁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实施,相信铁西区教育一定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
为深入贯彻全市基础教育发展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质量导向、学教并重、凸显素养、整体优化”原则,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指向,以日常课堂教学改进与常规建设为重点,以行动项目为载体,市县校三级联动,着力破解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推动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二、行动目标
按照“到20_年,主要教育质量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努力将温州建设成为教育现代化市、浙江省基础教育铁三角城市、浙南闽北赣东教育高地”总目标要求,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三年(20_-20_年)努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协同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再创温州教育新辉煌。
(一)义务教育阶段
到20_年,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指数及影响发展指数实现晋等升位,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二)高中阶段
20_年我市高考一段录取率实现持续增长,市区一段录取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全市二段录取率同比20_年增加10个百分点,高考总录取率稳超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力争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课程品质优化行动
1.学校课程领导力提升项目。坚持质量为导向,强化校长、教师课程领导力,充分赋予校长在学校课程规划、课程研发与实施、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以科研为引领、以教研为主力、以督导为保障的学校课程品质提升的专业支持体系。组建课程建设专家指导团、课程评审专家委员会,完善校本课程评估与备案机制。深化“瓯越特色实践”课程群建设研究,加快指向学生核心素养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学旅行课程建设。到20_年,绘制好“瓯越特色课程图谱”,建好“瓯越特色课程”共享平台,完善课程资源建设与共享机制,促进优质校本课程的区域共享。
2.“四品八德”区域德育一体化建设项目。以“培养‘四品八德’现代公民”为目标,融合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构建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认知特点、中小幼有机衔接的学校德育内容体系。探索中小幼德育一体化、课程化、生活化,开发社会教育资源,整合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协同德育机制。以“四品八德”好课程、好案例、好少年培育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市“四品八德”德育品牌。探索“德育心育”一体化课程建设,完善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机制,启动“德育+亲子辅导”“德育+家校联动”等工作坊建设,推进生涯规划、学业规划、学习指导工作。到20_年,开发100个学科德育优秀项目和德育精品课程。
(二)课堂教学优化行动
1.教学新常规优化项目。认真实施《温州市第二轮“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创设追求课堂“增值”氛围,聚焦“学为中心”课堂提升、作业优化、学习评价、教与学新常规建设,建构常态的教学改进机制,促进学生自主高效的深度学习。优化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命题与评价、校本教研等行为,推进我市中小学学习常规建设,完善区域、学校常规管理机制,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民办薄弱学校帮扶指导机制。开展“百场万人携手”行动。促进教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认真实施《温州市初中教学新常规达标校、样板校建设实施方案》,20_年创建新常规达标校30%,新常规样板校20所;20_年新常规达标校达60%,新常规样板校达40所;到20_年,初中段新常规达标校达90%以上,样板校达60所。小学段,20_年创建新常规达标校25%,新常规示范校25所;20_年小学新常规达标校达60%,新常规示范校达60所;到20_年,小学段市级新常规示范校达10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民办薄弱学校达标校全覆盖,实现“百所示范、千校达标、万师合格”的目标。20_年创建义务教育阶段质量提升样板县4个。
2.中小学精准教学项目。积极参与省教研室精准教学项目,分段分科开展精准教学实践与研究。开发课堂教学评价(诊断)系统,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教与学的过程信息进行收集、反馈、运用,建立基于数据分析的课堂教学反馈和诊断机制。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精准化校本作业、学科重点难点的微课程建设,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准教学资源推送。完善基于“云阅卷”的高中教学质量管理与应用平台,建成基于省、市、县(市、区)、校、生五级数据、四类用户、九类对象的高中教学质量管理应用模型,形成基于数据分析的教学质量反馈和评价诊断机制。推进“高中质量帮扶工程”,在我市普通高中分层分类的动态调整基础上,持续做好高中教学过程督导与精准视导,提升薄弱地区、薄弱高中教学质量。全面推进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现100%学校开展诊断改进工作,100%中职学校完成省中职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调查,培育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示范校和达标校。
(三)学习素养优化行动
1.“爱阅读”行动项目。认真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温州市中小学第二轮“爱阅读”行动项目的实施意见》,开展第二轮“爱阅读”行动计划的各类评比,实施“爱阅读”领读者培养计划,开展教师“12本书阅读计划”和“爱阅读讲坛”活动,推进“十万教师大阅读”项目,建立“爱阅读”项目研究共同体,组成全市“爱阅读”研究项目学校联盟;继续完善市、县(市、区)、校“爱阅读”三级联动机制,以各县(市、区)“爱阅读”公益指导团为载体,开展“促进乡村阅读计划”系列活动,实施“阅读+”内容升级计划,进一步丰富“爱阅读”的内涵和外延,深度推进“爱阅读”工作,优化阅读环境,提高阅读素养。
2.STEAM跨学科学习项目。成立“浙南STEAM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制定温州市STEAM基础教育三年行动方案,成立STEAM教育研究指导小组,逐步形成“做中学”教师STEAM素养与能力培养机制。实施STEAN教育的“馆校融合”项目,研发基于主题场馆的STEAM课程。成立温州市STEAM教育首批试点学校60所,建立STEAM教育联盟体。开展基于STEAM及跨学科学习项目的“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小科学家”评选活动;开展STEAM教育榜样学校、榜样教师、优秀课程、项目、课例评比活动,及时提炼推广温州中小学STEAM教育先进经验,培育STEAM教育的温州模式。推进新时代中职智能化和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工程,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和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全面提升中职人才培养质量。
(四)质量评价优化行动
1.“四维评价”导向的质量监控项目。完善温州市中小学生教育质量“四维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运用。重视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建立质量提升的帮扶机制。义务教育阶段把关注学生发展作为开展教育评价的重要监测点,重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应用与改进作用,开展绿色增值评价。高中阶段重点通过目标导向与学业质量增值评价促进高考质量提升,开展全市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引导学校积极创建现代化学校,经过三年的努力,打造一批学科特色鲜明、质量优良、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特色高中。
2.“核心素养”指向的命题研修项目。启动2023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与学科课程标准的学习研究与培训,指导教师把握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的内涵,把握各学科学业质量水平对教学的指导意义,开展学生核心素养指向的命题改革研究,探索凸显核心素养、真实情境、学科思维能力、高层次认知能力的测评技术。推进基于自主命题的校本研修,开展命题培训,建立各级命题人才库,建立试题资源库。高中段深入研究新高考调整后学考、选考两考分离的命题定位与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市高考适应性考试命题质量。完善规范区域、学校考试(检测)制度,引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实施命题考试,体现目标、教学、评价的一致性。
(五)教师素养优化行动
1.教师专业品质提升项目。构建“五格四型”分层培训体系,开展“入格(新教师、后备干部)-合格(初级)-定格(中级)-升格(高级)-风格(特级名优教师校长)”培训,培育“合格、骨干、卓越、领军”型教师和“成长、成熟、辐射、领航”型校长梯队。夯实基础性培训项目群(新教师试用期“入格”培训、高中“未来骨干教师”研修等),衔接需求性培训项目群(“绿色耕耘”送培、名优校长跟岗实践、心理健康训·赛·考证“三位一体”等),优化引领性培训项目群(学科指导师“孵化研修”、“领军教师”风格研修等)。坚持“服务方式”“需求课程”“课堂模式”三个翻转原则,实施区域分片、学校分类、教师分层的学科组“绿色耕耘”送培;依托“互联网+”,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阵地作用,唤醒教师专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五年周期内教师培训人均不低于360学分,其中90学分集中培训分层匹配率不低于75%。
2.瓯越教育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优化“市学科骨干—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教育名家”教育人才梯队培养模式;启动“教育名家”培养计划、“未来名师”培养计划、“未来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专业型班主任”培养计划、省市县校四级名师工作室全覆盖计划。到2023年,拥有一支市学科骨干5000名,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3000名,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500名;培养一定数量的教育家型校长和名师,在全市起到高端引领作用。
(六)教研机制优化行动
1.学科教研共同体建设项目。认真实施《温州市中小学学科教研组建设指南》,聚焦学校、学科课程与教学实施的关键问题,强化教科研活动策划与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学科教研组的聚合与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学校教研文化。实施教研组特色项目,开展各个学段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评选活动,举办先进教研组活动成果展示、学科教研组建设论坛等,发挥先进教研组的辐射引领作用。深化“研究+”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研究,创新成果推广活动机制,引领基于实证的校本教科研,强化校本教研从经验型向实证型教研发展。培育跨学段跨学科教研共同体,推进可持续能力发展的学段衔接、项目化学习研究,形成基于学情研判、教学方法、学科核心能力、项目化学习等研究成果。培育高中优质学科基地项目,努力打造优势与特色学科,到2023年培育省级高中学科基地学校15所,市级基地学校30所。
2.“云教研”建设与提升项目。完善“温州市中小学云教研平台”功能,做好教学设计、课件、微课等学科教学资源库建设,以学科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汇聚优秀教学资源,实现地区、学校、师生的资源共享。创建线上线下互联互通教科研工作方式,各学段每年举行“云直播”活动10场。开发基于“云平台”的教学资源评比系统,实现教学资源评比“无纸化”目标。2023年初步实现小学(学前)教研室每学科每学年推荐共享优秀教学资源100例,推进优秀教学资源的无限分享,充分发挥对农村薄弱学校教学的辐射引领作用;到2023年延伸至所有学段学科资源的“云教研平台”推送。
四、实施保障
(一)建立市县校联动制度。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学校)要上下联动,分部门、分区域、分单位、分学校制定切实有效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细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各部门力量,做好宏观政策引导、奖励经费保障、氛围营造、督查视导、学校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与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与项目推进。每学期召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联席会议,形成教育相关部门联动与协调机制。
(二)建立健全专业支持体系。强化教科研部门地位和作用,将教研部门建设成为提供课程与教学专业指导的服务机构,评价和改进教育质量的指导机构。建立新一轮蹲点视导制度,组织教育教学质量专题视导团,每学期开展针对性整体或者单项视导工作。实施“十三五”期间“温州市教科研员专业品质提升行动”,基于课程与学科教学改革热点,围绕面向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的根本问题,鼓励教科研员在专业精神修炼、专业能力提升的基础上,致力于专业方向的持续研究,成为省级乃至全国知名专家。
(三)建立专项督导奖励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并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各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内容,纳入市局直属学校及其领导年度考核,与全市各类评先评优挂钩。各级政府建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机制,表彰、奖励质量高和提升幅度大的学校。对学校教学质量特别突出的校长,在提拔、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逐步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机制。
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3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_〕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激活教育内生动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州,为到20_年我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重点保障。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规划优先考虑教育布局,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服务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
——坚持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把教育质量作为振兴教育的生命线。建设质量监测体系、质量监管体系、质量评价体系,营造提高质量环境。
——坚持均衡发展,促进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公平性,着力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做到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切实保障每个适龄青少年儿童和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科学发展,依法治教。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事业发展改革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活力。以科技强教、科研兴教、质量立教为导向,通过机制创新,探索构建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育工作新模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三)主要目标。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到2023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3年全州所有县市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标准,到2023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达到国家班额标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到2023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和城乡低保户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现象。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到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上级要求,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和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前列。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计划。完善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体系,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城乡低保户子女按学前教育、小学、中学、职业教育四个阶段每生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的生活补助,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取本科、专科的大学新生分别发放不低于5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逐步免除建档立卡户学生的普通高中教材费、中小学生教辅材料费、考试报名费、普通话测试费。推进贫困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建立与扶贫、民政、残联等互联互通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实施义务教育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学校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须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城镇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全力推进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确需撤并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科学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运动场等教学及生活用房,完善卫生保健、心理咨询、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的配备。推进学校“厕所革命”,全面改善学校厕所卫生条件。着重加强中学理科实验室建设,配足配齐实验仪器设施设备。注重提高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配齐后勤管理服务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后勤人员的待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三)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计划。统筹建设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应全部预留为教育用地,优先用于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建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因地制宜办好山村幼儿园。支持、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服务供给,对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优、考核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奖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1+7”攻坚计划。整合全州职业教育资源,组建湘西职业教育集团,畅通中高职衔接有效途径,抓好公费农技特岗生培养工作,形成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职教发展新格局。大力实施卓越职业院校、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做强中职,做优高职,建好一批集教学、实训、培训、职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推进产教融合,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开展普职融通教育改革实验,积极探索普高学校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通、师资互用。突出实践性教学,强化专业学科建设,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奖补机制。
(五)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计划。顺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加强特色课程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提升办学理念,形成独特的学校文化和教学特色。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一批有示范性的特色实验高中。
(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在2023年前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落实随班就读,推广“送教上门”,提高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支持州特殊教育学校开办视力残疾儿童教育, 开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开展“康教一体化”教学延伸点试点,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联合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康教班。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特教专业教师和教辅人员。
(七)实施城乡师资统筹配置及培养计划。每年免考面试现场直接签约50名以上部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给予补贴安家费、提供住房等优惠政策,作为高中骨干教师培养;继续实施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初中教师、五年制专科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每年培养400名;启动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省级计划。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分配城镇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动态管理,盘活存量,健全中小学校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消除挤占教师编制抽调教师到非教学岗位工作的现象。各县市区要制订城乡教师交流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及教师交流轮岗,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素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打造名优教师团队,全州组建100个学科名师工作室,评选100名州级学科带头人;实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推行校长职级制,打造一支职业化校长队伍;推行校长和班主任津贴制度;每年培训100名校长、1000名骨干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八)实施消除大班额行动计划。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到 2023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到2023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在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同时,采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校校结对、均衡师资配备、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设100个网络共享课堂、100个数字化实践创新基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向乡村初中倾斜,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时,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
(九)落实德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使各方面教育相互渗透、有机融合、协调发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坚持把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的状况。引导帮助学生形成一项以上艺术特长和爱好。创新学校国防教育形式,加强学生军事训练。
(十)落实控辍保学机制。明确县市人民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全面落实“五长”(县市长、乡镇长、村组长、家长、校长)责任制和“三帮一”行动(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县级财政按照每生每天1元以上的标准予以配套,提高膳食质量。借鉴推广实事助学基金会课间营养餐模式,在全州试点推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课间营养餐,2023年吉首市全面推广,其它7县进行试点,2023年逐步全面推广。
(十一)落实质量监测机制。制定教育质量评估办法、教育质量评价与奖励办法,州人民政府每年发布教育质量评估报告,作为考评县市政府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成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推行全州普通高中学校联考机制。切实加强州、县、校三级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教师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激励学校教师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教育手段提升教育质量。
(十二)落实综合改革机制。平稳对接国家新高考改革,切实抓好普通高中“走班选课制”和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深化中考改革,高中阶段学校依据“档分+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集团办学、学区管理。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将师德建设作为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师德专项考核。构建以教育教学业绩为导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建立择优竞聘上岗和教师正常退出机制。对结构性短缺的学科教师以县为主统筹调配,实行校与校之间阶段调剂。
(十三)落实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责任体系。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线,深入开展“四育两进”活动,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落实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两个责任”,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本级财政按工资总额的2%足额安排党建工作经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党建工作不力和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州人民政府州长为组长,常务副州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教体、发改、财政、经信、民政、住建、人社、公安、国土资源、扶贫开发、机构编制等部门及县市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州、县级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建立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将每年9月第一周定为“教育工作周”,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研究解决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落实教育“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法定增长,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逐步制定覆盖各类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生均经费和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在原有教育事业发展预算资金不变的情况下,州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3000万元,县级财政要相应设立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经费。县级政府可统筹使用的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用于教育投入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三)明确部门职责。教体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实施和协调沟通,推进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实。发改部门要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教育项目建设;财政、教体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筹措教育发展资金,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经信部门要配合做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住建部门要优化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人社部门要落实好教师津贴待遇相关政策;公安部门要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保障教育用地;扶贫开发部门要配合做好贫困学生资助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教育发展脱贫工程;机构编制部门要统筹做好教师编制配备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加强对教育事业的宣传,积极倡导先进的教育观、科学的人才观,着力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振兴民族教育、加快教育强州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导考核。州人民政府将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列入专项督查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督导评估。州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制定分年度行动计划的重点考核指标,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州对县市区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