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总结一篇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总结二篇
我办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办结合实际,重点在以自然人为信息主体及企业为单位来征集信息,联合综合办、各社区、文化中心等部门以经济办为中心展开工作。
(1)加强辖区宣传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联合文化中心,通过展板、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自然人信息的采集。联合各办公室,将2023年以来的自然人奖惩信息收集规整,查阅往年的资料,筛选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应采尽采,将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企业信息采集。深入企业,现场走访,查阅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等资料,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二、存在问题
我办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虽建立玉泉街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信用档案录入工作相对滞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结合今年工作,建立健全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章程,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3)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4)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总结三篇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转变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上半年,我局围绕创建“信用莱西”工作,自我加压,真抓实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全面启动
深入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前承诺”机制。当前我们已实行事前《信用承诺书》制度,通过服务对象签定《信用承诺书》减少审批要件数量,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同时线上线下将信用承诺实时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向社会公示,努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二、统一代码转换工作基本完成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全部完成转换,并投入使用,企业基础信息全部归集于“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正加速推进,社会法人基础信息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在两个系统平台通过输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者“企业名称”、“社会团体单位名称”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可查
在政府采购和交通工程招投标中,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投标人违法失信记录,取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通信息发布、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全程留痕等功能,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投标“无纸化、零见面、零跑腿”成为现实。加强对招标代理和评审专家管理考核,制定《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综合管理考评办法》,规范招标代理和评审专家从业行为,打造廉洁高效规范的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