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铺面合同范本1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甲方现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总计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4.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_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2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店面包括___层租给乙方,租期为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___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3、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4、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6、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8、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9、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10、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店面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店面状况
一、店面座落:
二、面积 平方米,间数 间。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店面仅作为乙方用于 经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按 元/平方米计算。
二、每月租金人民币 (小写: 元)。
三、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支付时间需在上一个月的 日前。
四、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和计算方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缴付人民币整(小写: 元)(相当于叁个月店租金额)的款项。
其中, 整(小写: 元)为首月租金。 整(小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得充抵租金及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二、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情形,或乙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店面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上述店面符合出租店面使用要求。
二、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七条 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如改变店面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店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店面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店面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四、乙方必须遵守店面用房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店面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店面,应在租赁期届满日30天前主动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乙方如未主动与甲方协商,视为放弃继续租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将店面租赁给他人。
六、乙方应及时、完全缴纳出租店面租赁期内由己方经营或居住产生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费等。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相关缴费手续证明。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店面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八、乙方对承租的店面进行内装修时,不能破坏原有主体建筑结构,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及经营,必须符合环保与消防要求。
十、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租赁期满后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店面的交接约定:
一、合同期满次日或乙方接到甲方合同解除书面通知后2天内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租赁店面,除乙方配置的可移动物品外,乙方不得破坏、拆除原有的装修。乙方也不得就存留装修向甲方主张补偿。乙方如未在到期日后的二天内办理返还店面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单方直接收回出租房。甲方采取直接收房措施的,乙方在租赁店面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置。
二、合同期满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提前收回店面,乙方强行占用、拖延不搬的,每拖延一日,日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30×2计算(如果甲方与其他人签订该店面承租合同的日租金高于本计算标准的,就高不就低)。甲方因乙方强占、拖延不搬行为,需对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完全承担甲方损失。
三、保证金约定:租赁期满后,在乙方结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在2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二、乙方逾期缴纳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没收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一、将承租的店面擅自转租的,按转租租金的5倍赔偿给甲方。
二、将承租店面擅自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擅自拆改承租店面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店面的。
四、拖欠租金超过7天的。
五、合同终止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收回店面,乙方有强占店面、拖延不搬行为的。
六、利用承租店面进行非法活动的,除自行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一、出租店面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二、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由于一方违约或侵权引起诉讼的,违约方或侵权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发生的律师代理费及其它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以违约或侵权的相对方与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为标准计付。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和文件送达地址如下,任何一方按下列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一、甲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二、乙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简单的商铺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简单的商铺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副食大楼一楼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 年四月一日起至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1xx)(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简单商铺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简单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每年(大写: 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
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八、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双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甲方应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单方面原因被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10/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10/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如系甲方单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纳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还应赔偿同等金额的赔偿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 号共 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 ㎡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第四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五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 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_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 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xxx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6
甲方:
乙方:
为活跃经济,服务社会。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________________铺面,其营业室面积约47平方米。其假层式楼屋使用权属甲方。
二、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装潢问题。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五、设备、设施问题。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六、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过400公斤/平方米,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清洁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电押金元。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当期水电费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计息)。
十、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x商铺x号,商铺面积约x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年租金总额为元。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x%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x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x%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x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x度,电表底数为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x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x页,x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日期: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8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在房到租赁合同中所享受的权利义务。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并与约定日期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乙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含甲方已交房租)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9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店面包括___层租给乙方,租期为___年,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___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3、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4、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6、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8、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9、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10、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承租铺面合同范本10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A商城”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管理费” 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元” 指人民币元。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 )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如因上述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根据本合同第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管理费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推广费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水、电费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 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 元/平方米。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_和成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若本合同第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在符合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逾期交还的后果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