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权流转合同范本1
◆“海云工程”: 即以高新科研技术为支撑,以改善和提升村级卫生机构的诊疗功能、基础设施和村医的医技水平为主要目标,覆盖城乡的“全民低成本健康”工程。
第十四章 建设法治宁德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法规规范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的依法治市体系。
第一节 加强科学民主立法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地方立法水平,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
1.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市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立法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立法争议引入第三方评估,健全公众参与立法机制,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
2.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根据修正后的《立法法》,市人大重点加强对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梳理,摸清地方立法需求,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合理配置立法资源,有效开展重点领域立法。
3.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市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完善《宁德市^v^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创新法规起草方式,健全向基层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开展立法调研,完善市^v^会审议机制。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v^、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重视地方立法智库建设,探索建立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建立行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跟踪评价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责任倒查机制。
宁德市林权流转合同范本2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 1
第一节 发展基础... 1
第二节 发展环境... 5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7
第四节 发展目标... 8
第二章 增强科学发展新动力... 12
第一节 推动发展动力向多元化转变... 12
第二节 实施创新驱动五大工程... 15
第三节 实施投资拉动八大工程... 17
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8
第一节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18
第二节 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24
宁德市林权流转合同范本3
1.徐文辉,福建省林业厅林改处处长
2. 姚湘明,顺昌县林业科技中心主任
3. 邓文山,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
4. 周存辉,平和县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5. 林勣,罗源县林业局副局长
6.沈维义,宁德市林业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有你认识的吗?来看看他们凭什么被推荐为全国先进: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于1980年代初“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做法被列入《中国农民的伟大实践》典型,1988年^v^批准设立三明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1999~20_年开展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20_年福建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_年三明率先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随后把工作重点转向配套改革。20_年以来,三明市围绕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林业经营主体、相关配套机制、林业服务体系等方面深化林改,取得了新成效。20_年8月,福建省政府在三明召开全省深化林改现场会;20_年1月,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在三明召开;20_年4月,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省政府于伟国省长率领的工作检查组调研三明林业金融服务中心时给予充分肯定。
邵武市林业局
邵武市林业局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共明晰集体林面积万亩,占应明晰的100%。率先设立了林业服务中心,集中办理7项林业行政许可;设立林权管理中心,共发放林权证面积万亩,发放集体林林权证万本,到户率100%;率先组建了林权抵押担保收储中心,近三年共办理林农贷款万元。同时,在管护体系、产业发展、林下经济等领域配套完善,增强林业发展活力,20_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产值160亿元;全市现森林覆盖率为,活立木总蓄积达2108万立方米。曾荣获“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等称号。
德化县林业局
近几年来,德化县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林改精神的基础上,以开展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为契机,以做强城关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按照“资源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从资源流转、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三个方面入手,做到“五化同步,统筹推进”,即推进资源管理林场化、流转试点示范化、资源经营龙头化、资源利用生态化、服务发展高效化,着力构建新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和利用体系,促进农民增收、集体增财、林业增效,努力把德化建设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样板。
沙县富口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沙县富口镇人民政府以被列入全市林改整镇推进试点镇。突出林改服务。改造林业站办事大厅,入驻林改服务专岗,开发林业合作组织信息管理平台,方便办理林权登记、采伐办证等手续。发展合作经营。累计成立林业经济合作组织48家,经营面积万亩,占全镇商品用材林面积的。引入林业金融。积极引导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已发放贷款75笔2360万元。改革管护机制。组建森林生态巡护防火大队,建立集生态公益林管护、野外用火巡查、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监测等职责为一体的管护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建立沙县小吃配料穿山龙种植基地4个面积1000亩,发展草珊瑚和铁皮石斛750亩。
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
捷文村有5个村民小组,179户、618人;土地总面积32137亩,其中林地面积26763亩。20_年,武平县委、县政府将该村列为全县集体山林确权发证试点村,共发放林权证352本、539宗、30425亩,林权发证率和林权到户率都达到100%,村民李桂林领到了个人持有的全国第一本林权证。该村坚持配套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开展林改以来,共植树造林5600多亩,培育了近100亩的乡土阔叶树种繁育基地;共15户林农取得林权抵押贷款,合计贷款金额180余万元;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11家,年产值达到2500万元。20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510元,其中人均林业收入达到6000元。
长汀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
20_年9月,长汀县安排3000万元作为林权抵押收储担保金,成立了长汀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设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收储担保、林权流转交易“三个中心”, 为林农业主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提供“评估、担保、贷款、收储、流转”的五位一体的服务平台。20_年以来,全县累计林权抵押贷款亿元,促进了社会资本、林农业主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的做法于20_年被列入福建省、龙岩市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的工作经验进行推广,并在20_年召开的福建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作了典型发言。
徐文辉 福建省林业厅林改处处长
徐文辉同志现任省林业厅林改处处长,一直心系林改、服务林改、推动林改,为我省林改的不断深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抓好林改政策文件起草。先后指导起草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代拟稿,为我省深化林改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抓好林改督导。经常进村入户,进山入林,开展调研,指导林权明晰到户等工作。三是抓好改革服务。指导开发了全国首个全省性林权管理应用系统,带领大家认真指导全省的宗地区划、林地外业勘界等服务工作。四是抓好改革推进。截至20_年底,全省累计建设林业专业合作社3827家、家庭林场554家、股份林场182家,经营面积达1126万亩;累计成立林权收储机构37家,推动全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65亿元;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2799万亩,20_年全省林下经济总产值达616亿元。五是抓好纠纷调处。近两年,指导全省调处林木林地权属纠纷546起、面积万亩,调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422件,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姚湘明 顺昌县林业科技中心主任
姚湘明同志现任顺昌县林业科技中心主任,主动参与创建林业金融服务中心,为林农提供权属登记、变更、注销、资产评估、流转等服务,目前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亿元。顺昌县的林权抵押贷款经验在全省深化林改现场会上推广。支持林农发展股份合作经营,目前全县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98家,其中市级示范社3家。积极参与不炼山造林、保留伐区阔叶树、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林业碳汇交易等生态林业建设工作,个人主持和参与的国家级项目4个、省级项目10个,在《山东林业科技》、《福建林业科技》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并多次获得省、市、县表彰,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突出贡献。
邓文山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
邓文山,第十二届^v^代表,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多年来,该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人为本,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在村里的各项工作中。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和行动上与^v^保持高度一致;注重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国率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领村民勤劳致富,全方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获得全村群众的广泛好评和拥护。他本人先后被评为福建省劳模、福建省优秀^v^员的荣誉称号,所在支部连续多年被各级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所在村被评为国家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及福建省省级文明村。
周存辉 平和县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存辉同志现任平和县林业服务中心主任,在林改初期深钻林改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林改试点工作和宣传工作;在推进明晰产权工作过程中,坚持原则,按政策办事,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和林改一线,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快了工作进度,保证了工作质量。在重点、难点问题突破上勇于担当、敢于面对,认真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8年来,平和县林权复议7起、林权诉讼4起,他对案件认真调查,详细核实,做好依法依规回复,4起林权诉讼都胜诉。
林勣 罗源县林业局副局长
林勣同志现任罗源县林业局副局长,积极参与林改工作,为罗源县林改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参与了林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严格确保林改工作实施过程的合法性和材料的规范性。二是认真学习林改政策,避免了工作中走弯路,顺利推进林改工作。三是陪同乡镇干部和林业站干部进村召开过20多场林改工作宣传会和业务培训会,派送公开信和政策宣传单1万余份。四是紧扣林改加强指导规范操作把关,保证了林改工作质量。五是积极调处化解各种林业经营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维护林区稳定。
沈维义 宁德市林业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沈维义同志在宁德市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岗位8年多来,先后走访九县(市、区)的160多个涉林企业、农户,深入深山老林,掌握第一手资料,完成了3万多字三个调研报告《宁德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宁德市林权流转调研报告》、《宁德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积极争取上级林下经济补助资金4000余万元,20_-20_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累计达200亿元。推动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0家,总数达620家。指导成立社会资本主导的屏南县级林木收储有限公司,市级林木收储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中。办结50余起林权发证复议案件和与信访案件,促进林区社会安定和谐。
宁德市林权流转合同范本4
分类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_年预计20_年目标年均增长 [累计]指标属性
经济发展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300 9 预期性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8 预期性
3公共财政总收入亿元 217 8 预期性
4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亿元 153 8 预期性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000 18 预期性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820 12 预期性
7外贸出口额亿元 310 5 预期性
8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3 10 预期性
9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50 [] 预期性
10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35 [] 预期性
11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3 [ ] 约束性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0 [] 预期性
创新驱动
1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1 [ ] 预期性
1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5 预期性
14科技进步贡献率%- 53 - 预期性
宁德市林权流转合同范本5
(1)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20_年7月26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_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补偿对象是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承包者或经营者。(一)生态公益林未发包和流转的,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集体林(农)场;(二)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对象是承包者;(三)根据合同流转生态公益林经营权的,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补偿对象;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资环〔20_〕17号)中的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林权所有者属于村集体组织的,其经济补偿资金使用按《^v^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村集体组织监管费是指拨给村集体,用于从事重点公益林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护林员、管护质量检查及造林补植抚育等支出。
(4)直接管护费,实行蕉城区统筹,由区林业局根据蕉城区重点公益林的管护难易程度等情况进行护林员的配置和安排。
(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资环〔20_〕17号)中的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存在林权争议的山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补助资金暂时无法支付的,可参照《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即争议解决并明确权属后,给予发放。
宁德市林权流转合同范本6
(1)各乡镇(街道)应积极宣传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有关政策,并转发本通知。加强对村级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的监管,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收支明细科目,所有者补偿金和村集体监管费分列两项目独立核算,以便于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2)制定所有者补偿金管理方案,要将本村辖区内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位置和所有者补偿金如何分配发放写入管理方案中,并将管理方案和决议进行公示。
(3)个人所有的林权所有者补偿金,村民委员会应根据方案所列的金额直接支付给个人(联户受委托人)。要采用“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支付方式直接兑付给林权所有者。
(4)20_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申报领取时间:至20_年7月30日止,发放时间:20_年8月1日-10月30日止。
(5)按照《宁德市蕉城区林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宁区林长办〔20_〕3号)精神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应于11月30日前将补偿资金发放数据上报区林业局(电子邮箱ndjczyz@),上报内容包括:村名、姓名、身份证号、发放的金额、是否一卡通。再由区林业局将信息上传至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蕉城区20_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汇总表和各乡镇20_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一览表
2.宁德市蕉城区20_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申领表
宁德市蕉城区林业局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_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