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合同范本(汇总8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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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30 09:28:3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细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委托书)

七、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诉讼外调解、撤诉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年月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2

关键词:服务质量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客户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为此,要确保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专业、高效、优质,就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持续稳定的法律服务质量管理体制。

一、法律服务质量的现状及问题

(一)律师业务水平不精

(二)律师缺乏质量意识

很多律师重经济轻质量,不愿意受理小案件、经济标的不大的案件,即使受理了也敷衍了事,或者交给刚跨入该行业的年轻的律师承办,对案件的办理结果毫不关心或根本没有考虑办案质量的意识。加之分配制度的矛盾,使得律师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并不把满足顾客需要摆在首位,更谈不上超越顾客需求,有些律师注重眼前利益,甚至放弃省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学习、考察机会。

(三)服务质量管理滞后

目前,在我国依据现行《律师法》建立的律师事务所绝大多数都是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就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或者名律师往往以习惯的操作方式来指导律师办理案件,但是并不能使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过程受到控制。在此情况下,律师的工作基本上是独立进行,服务提供的全过程都由律师自行操作。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各项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不依法履行法律服务管理职责。再者,“两结合”管理体制不成熟,有权的管不着,管得着的没权管,律师办案的质量问题就变得无人问津了。

二、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将发展法律服务业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进一步提升了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律师努力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律师业发展的根本。

(一)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社会各方面的迫切要求

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承载着多方面的社会评价,有来自委托人的层面,委托人对服务的满意与否是衡量律师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有来自律师个体的层面,其承办案件或委托事项时对办理过程的掌控和把握是体现律师个体专业胜任与否的关键。有来自律师事务所的层面,律师的服务质量代表着事务所的形象。有来自社会公众和管理机关的层面,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必须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管理的特别监督,这已为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建设28年来的实践所证明。而普通民众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生活中的敏感案件的关注也对律师服务质量的评价形成影响,可以说这些都是律师服务质量评价与其他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最有区别的一个层面。因此,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是包括律师本身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迫切要求。

(二)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对法律服务合格“产品”监督的需要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健全的法治国家提供给社会成员的法律服务属于市场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则是具有商品属性的选择,服务对象须支付对价方能获得。拥有市场准入条件获得执业许可的法律服务者享有报酬权,但是当服务有瑕疵或过失时,有可能报酬权归于消灭,造成损害的还应赔偿,违法违纪的,还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再说,服务质量也有高下之分,因此,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对律师法律服务“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监督。

(三)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促进律师法律服务质量提升的需要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建立和发展28年来,如何评价和怎样衡量律师服务质量在管理机关层面和社会公众层面仍然是缺乏系统的评价机制。一方面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发展很快,社会公众层面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是否满足消费者要求的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极大地促进了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对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从国家对律师行业和律师职能管理机关看,已经颁布和制定的有关律师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规章缺乏,在司法部转发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司发通[20_]32号)中,仅在第四章第34条中提到“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律师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而20_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竟没有涉及律师服务质量的规范性条款,只是在第八章,业务推广的第115条中提到一句“律师应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20_年7月21日司法部出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也没有直接提到服务质量管理的条款,因此,在其他行业服务质量已经成为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最为重视的要素时,对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也急需完善评价标准和方法,切实加强监管,促进法律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理的思考

通过以上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现状及问题的分析,并指出法律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性。笔者就加强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理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在服务质量体系中的职责:

1、建立良好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首先要求管理者科学地确定律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引导律师进行规范服务,以质量取胜。事实上,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因规模、人员和定位的不同,其质量方针也是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质量方针中明确主要面对的客户群体、希望达到的质量形象和信誉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措施等内容。

2、任何质量目标的实现都是以确定质量活动为基础的,管理者的质量管理活动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并实施一系列的文件制度加以明确。针对律师行业的服务质量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收费及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当地律师业收费情况,制定收费的基本标准,并建立统一收费制度。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履行收案审批手续。律师事务所对于合同的印制、空白合同的保管、合同的领用、签订及归还都应当加以明确规定,并要求律师遵照执行。对于委托人要求在格式合同以外增加风险条款,必须经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同意并确认,以避免扩大律师事务所风险责任。

(2)确立执业规范制度

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编制一系列的执业规范,而使律师在办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顾问、非诉讼等业务活动中,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并可以通过规范化的文件管理提供样本,以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增加客户的满意度。

(3)主、协办律师制度

主、协办律师制度要求每一法律事务的承办律师原则上不少于2人(含2人),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对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的质量负责,承担与客户进行及时沟通、研究案情、通报进展情况的责任,并应当在诉讼中主导庭审,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协办律师则主要承担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材料取送及草拟法律文书等偏重于事务性的工作。主、协办律师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案件质量和执业风险,并可以通过相互协作,提高律师的服务效率。最重要的是,主、协办制度可以迅速地使年轻律师得到锻炼和成长,从而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

(4)工作日志及案件通报制度

要求律师养成记录工作日志的习惯,并定时报送客户,得到客户的确认。这不仅是一种与客户建立良好沟通的方法,使客户对律师的工作心中有数,促进律师提高工作效率,还便于事务所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加强对律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经确认的工作日志,对于防范和化解律师执业风险,解决客户投诉方面也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5)案件讨论制

对于重大和疑难的案件,建立事务所的案件讨论制度尤为重要。通过事务所律师对案件的集体分析和研究,往往可以汇集各专业部门的意见,选择合理、有效的办案思路,作出正确的业务判断,指导客户修正其不合理的预期。

(6)隐含执业风险类法律文书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责任的加大,不仅要求律师在出具法律文书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必要性和可能承担的风险,更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相关审查制度,对其质量加以控制,以避免律师事务所因律师的执业过错而发生赔付。

(7)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应当确立相应的规范确保律师在接受委托承办具体法律事务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全面整理,入卷归档。

(8)投诉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专门的部门处理客户的投诉,并建立完备的超过客户期望的纠正措施。在客户看来,不能积极的处理投诉,甚至比出现基本的服务问题更令人难以容忍。对于的确是属于律师工作出现问题的,事务所应当根据客观情况采取向客户道歉、退费、更换承办律师等办法进行处理,表现出律师事务所对于投诉的重视和积极态度。客户投诉如果能够得到满意的解决,客户会谅解律师的错误,或者仅针对个别律师表示不满;反之,客户投诉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客户则会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留下恶劣的印象。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后,管理者还应当定期进行评审,根据客户反馈意见,不断调整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管理的执行情况,保障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二)建立法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明确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评价方法

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高低是一个多方面因素综合形成的结果,因此,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必定也是一个全方位,多方面的系统工作。需要从队伍建设、所务管理、违纪查处诸方面,综合运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手段,实现对法律服务质量的有效监控。具体做法应当把好“三关”、建立三个机制。

1、加强从业教育,把好人员进口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作为广大律师从业的指导,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就难免会发生少数律师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职业道德的现象发生。因此,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高度重视律师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组织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律师头脑,用高尚的职业道德规范律师行为。在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面试、笔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对新招聘律师进行考查。事务所对新律师的要求,决不仅仅是学历和专业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新招聘的律师应当认同事务所发展的理念,并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个性。

2、加强所务建设,把好规范管理关。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直接承担着对律师的日常管理,包括对律师办案收费、案卷归档等。事务所管理的规范与否,对每个律师规范办案程序、防范执业风险、提高办案质量直接起着约束作用。要通过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使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办案的每个环节实行有效监控。通过对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控制,使其达到标准的要求,避免和排除破坏办案质量的因素,从而将影响案件质量的不合格及时消除,并总结、筛选出更有效、可靠、便捷的操作手段,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而使法律服务的质量得到保证。

3、完善惩戒体系,把好违规查处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律师法》、司法部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制度建设,规范惩戒程序,加大惩戒力度。通过完善律师惩戒体系,坚决遏制乱收费、低价竞争、服务质量差等现象,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质量。

4、从委托人的层面建立质量评价反馈机制。律师直接的服务对象是委托人,委托人的满意度是衡量律师服务质量的核心要素,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中,委托人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是律师十分关心并且不能回避的问题。虽然相对于律师而言,委托人的专业判断与律师不对称,但这并不能影响委托人从客户的角度来主导对律师服务满意度的评价。委托人也许在法律服务消费中积累的评价经验远不如委托人作为客户消费其他有形商品或服务时的丰富,但他委托的法律服务终结时,委托人也必然会就受托律师的服务满意作出自己的评判。日常生活中,常常听到委托人说这个律师有“水平”或那位律师“不怎么样”就是满意与否最直白的写照。近年来,我局按上级要求通过质量监督卡,对律师办案质量由当事人填写后附卷。事实上,质量监督卡的使用没有落到实处,如何有效使用质量监督卡有待进一步研究。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3

一直以来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广东弼信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弼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弼信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单位

广东弼信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弼信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弼信的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弼信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弼信与各级地方*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弼信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弼信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弼信,是因为弼信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弼信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方;如*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60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65995111/66335222/66956777/66253888,传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v^民事诉讼法》、《^v^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律师: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6

Abstract:New York takes one of world-famou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s, its development cannot leave the American law service industry highly developed. But take attorney's high special coverage and the professionalism, time attorney the charge system as well as the Law office accurate market development localization and so on as profession characteristic's American attorney industry the development experience, is specially without doubt the Shanghai law service industry development has importantly to our country profits from the significance.

关键词:美国 法律服务业 经验

key word:American law service industry experience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石是安全有效的金融法治环境。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与机构体系、深化金融改革、加快金融创新、推进金融对外开放等方面进行全面协调的推进。其中,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既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断推进的重要保障,而健全和完善的金融法律服务则是良好金融法制环境中的重要保证。国外的经验证明,金融中心也一定是法律服务中心。因此,加快发展金融法律服务业,支持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拓展金融法律服务领域,大力提升金融法律服务的层次和水平,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以美国法律服务业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介绍美国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经验,以期对上海法律服务业发展有所借鉴。

一、美国的经验

美国是一个成熟而纯粹的法治社会,一切由法律说了算。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法律服务业主流是律师,而获得该职业资格的考试称为“律考”(BAR EXAM)。在美国,律所的种类和中国律所的种类有一致性,主要是无限责任合伙制和独资制(个人所)。当然也存在中国律师法刚刚借鉴的有限责任合伙制(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律所的所有人之间成为合伙人,彼此不对对方的过失负责,也无须对律所的过失负责(除非其个人在该过失中负有法律责任,如和损失有因果关系的个人失职等)。有限责任合伙制是近20年来兴起的一种律所经营模式,因为它本质上继承了现代公司制,又为律所所有人规避了责任风险,它将是律所经营发展主体模式和大势所趋。考察美国律师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模化

美国相当数量的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全所的业务集中在某个法律领域。位于RiverSide市的Knobb,Martens,Olson&Bear,LLP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以知识产权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在全美拥有2000多名律师。其律师事务所仅从事与商标、专利、著作权、其他科技领域及不正当竞争有关的业务。每个律师都仅服务于某一个细分的知识产权领城。该所将知识产权领城分为几个大项(部门):诉讼、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国际知识产权。美国也大量存在专业细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加州河边市的Reid&Hellyer律师事务所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由15名律师组成,提供金融、房地产、破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但每个律师“术业有专攻”,对其他专业“不敢越雷池半步”。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特点十分明显。最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光合伙人就有 800多个,律师有2000多个。一个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500人左右。如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它是一家国际性的律师事务所,在全球各地30个金融商业中心均设有代表处。现有2,300多位律师,其中欧洲有400名,亚洲有 175名,是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一个律师事务所拥有一幢办公楼也不鲜见。

(二)服务的计时收费制

美国律师收费以计时收费为主。美国律师收费的具体程序为: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针对某一案件形成一个具体的案号,此后,所有律师的工作即都由此案号下的客户付费。费率是提前通知客户的,依律师的资历、能力、地位的不同而不同,大概在200美元/小时到800美元/小时之间。律师受合伙人指派完成某项工作,需在当天记录工作时间,如果合伙人认为律师申报的工作时间不实可酌情减少,通常在15%以内。律师费通常按月结算,每月的结算日合伙人将审核后的帐单发给客户,客户无异议即付费至律师事务所,下月即开始又一个循环。计时收费基于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是一种非常合理的收费方式。对于诉讼业务,律师通常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因为律师认为庭审程序由法官控制,律师工作时间无法控制,所以律师不接受在中国通常的固定收费的方式。

(三)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精神

美国律师一般每年的计时收费时间都在2000到3000多个小时,也就是他们为客户提供的有效工作时间有2000到3000多个小时,由此可见他们的工作强度之大。与其光鲜的外表和享有的声誉程度相比,一个律师的艰苦付出是与其成正比的。美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竟争十分激烈,如果缺乏专业精神,不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一个律师和其律师事务所很快就会在激烈的竟争中被淘汰。正是相当激烈的业务竞争和专业需求,推动着美国律师能不辞辛苦地进行着高强度的工作。

美国律师非常注重职业形象。即使在外面高达摄氏40度的酷夏,律师也是西装革履,衣着得体、谈吐文雅。在办公室,男士即使不穿西装,也一定是整洁的衬衫加领带。美国律师的衬衣口袋往往插着非常精美的钢笔,极少有用一次性廉价笔的。律师事务所的装设也处处体现出律所文化,高雅、庄重、大气,显得非常有品位,处处体现律师职业的专业形象和特色。

二、对上海律师业发展的几点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律师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比,发展的总体状况还令人堪忧。因此,我们从美国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中可以获取许多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律师事务所要朝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一是要朝规模化发展。没有规模就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以20_年的统计数据看,941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0192名,平均每个所名律师。就算是上海排名前10名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外地所上海分所),平均也不过名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仍然沿用小作坊式的发展模式。而国内律师业发展前茅的北京,近年来则呈现规模化、公司化、品牌化发展的迅猛势头,已经出现了像盈科律师事务所总人数超过1200人的“旗舰”型律所,其上海分所仅一年时间员工总人数就已达200余人,加盟律师173人。要通过联合、整合、兼并等措施,壮大上海律所规模。

二是要朝专业化发展。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是指一家律师事务所在一个或多个法律服务专业领域拥有专业知识精通、业务经验娴熟的律师或律师团队,能够在这些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专业化是法律服务也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上海法律服务业将来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大展身手的必然选择。要建设更多的在金融、证券、保险、投资等领域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事务所,从而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基础。市场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形成专业团队才会更有利于竞争,每个所都有自己不同的发展道路,应该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来决定自己的专业方向。

三是要注重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发展。在现代经营理念中,品牌意识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概念。美国律师事务所无论大小都十分注重自己的品牌发展。然而,我国律师事务所由于历史原因并没有形成浓烈的品牌意识。律师业中事务所品牌在法律服务业中也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律师事务所同样需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培养自己的知名度,信誉度。这也是律师事务所在将来的市场中的争胜之道。而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信誉度同样取决于律师在日常法律服务中对自己的品牌的树立和维护,并最终取决于律师素质。但是光有好的律师而没有品牌意识也不会形成好的品牌。因此,上海的律师事务所要改变传统观念,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品牌的宣传和维护。

(二)要培养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精神

律师服务业的成长、竞争力的增强、律师事务所好的品牌的树立以及律师业在社会中独立性的维护,归根到底取决于律师素质。因此,专业化和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必然要求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技能和职业精神。

一是律师要朝专业化发展,形成自己的专业特长。律师的专业化是指律师不仅要具备律师的基本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而且要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或一个以上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具有相当的熟悉和把握,并能用这些知识熟练的为客户提供这一领域深度的法律服务。目前上海几乎看到的律师都是样样精通,这在发达地区和国家是很难看到,律师们没有自己专业的领域,样样案件都能做,从婚姻到房地产到金融,行行通。这在未来的竞争中是十分不利的。因此,面对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上海律师应该未雨绸缪,选择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找准定位,专心致志于某一法律服务领域,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

二是律师要形成自己的职业精神。首先律师要信仰法律。律师作为法律文化的主要承载者、捍卫者、传播者,对法律应该有着比普通人群更坚定的信仰,我们能够共同被称为律师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拥有共同的法律信仰。因而,法律至上的信仰精神应是中国律师职业精神的最重要的内容。其次律师要不畏强权,不为利益所驱动。律师制度存在的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在司法制度的框架内设置一种制约的力量,以形成对公权力的制约,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律师不畏强权的抗争是律师永恒的使命因为,没有律师的抗争,不仅社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律师自身的权利也会受到严重的损害。同时律师应不为利益所驱使,不唯利是图,不损害律师的诚信精神。第三律师要注意外在形象,珍视声誉,品行高洁。律师肩负着保障人权、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的神圣职责,扮演着人类正义与法律良知的最完善的代表。社会把律师职业视为一种崇高的职业、一种正义的职业而加以认可、尊重、首肯,这是律师职业群体长期不懈地忘我实践所取得的成果。品行高洁、举止得体,是律师品行修养的核心,是律师必备的职业道德品质,倡导高尚、廉洁的律师职业道德,将对中国律师诚信制度的建设产业积极又深远的影响。

当然,我们在借鉴美国律师业发展经验和模式的同时,应该注重我们的国情和上海的实际,使之有机结合起来。毫无疑问的是,上海律师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的发展,律师业良好的声誉和职业形象等,不仅包括律师事务、律师在内的律师业本身要付出艰巨的努力,律师行业协会和律师主管部门更应担当起这个重要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参考文献:

[1]《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 王远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9月第一版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7

第二十七条 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 )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续订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续订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二、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8

一个月的实习过去了,工资也用光了,现在唯一剩下的,就是回忆。

说实话,昆明高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小而温暖的地方,像一个家。第一次看到到这个事务所的名字,是在钏向我介绍的云南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招聘名单上,这个公司的位置并不显眼,但却是最适合我的一家,因为他没有要求应聘者必须过cpa。尽管在此之前我已经接到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邀请,但我心里清楚那仅仅只是一个实习,没有cpa证书的我是不可能在实习结束后顺利转正的。因此,我很看重这一次招聘会,特别是这个昆明高新。

招聘会是在云南财经大学举行的,那时我还在学校,不能到现场,只能让小c帮我投递简历。那是一个腊月的早晨,小c气喘吁吁地打来电话,说投递的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的简历都很感兴趣,其中昆明高新是最感兴趣的,说让我回昆明的时候直接去所里面试。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兴奋,数月来对工作的的寻寻觅觅,终于有一点眉目了。

接着12月20日考完英语六级,当晚就坐上了回昆明的火车。

回到昆明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就买了地图找到了昆明高新所在的丰园大厦,在电梯里整了整领带,就大步大步地走了进去。

面试整个过程都很简单,我也极力表现自己的优点,尽管笔试做得一塌糊涂,但我凭着三寸之舌,侃侃而谈,面试官被我折服,于是得以顺利进入实习生名单。上班第一天我才知道,实习生只有两个人,另外一个是个女生,叫张艳,和我同级,天津财经大学学审计学专业,我们两个是从20多个面试者中脱颖而出的,心里顿时小有成就,但是后来的事情就然我高兴不起来了。

实习的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是看书,打扫卫生,打印复印文件,还有整理以前审计留下的工作底稿。我还小有厌烦,谁知道大难就将降临在我一个人的头上。

就这样审计完了东方糖酒公司,我一无所获,当然,除了挨骂和劳累。

有了第一次外勤的经验,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就很好应对了,因为在实习的过程中,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张艳就是我的小老师,很多东西都是张艳教我的,有时还帮助我抽凭。我实习的期间,学的本领大都是在这个专业知识深厚的小老师身上学到的,因为我知道自己最欠缺的就是扎实的专业知识,会计这个行业,要的就是专业,像我这样的半瓶醋,是不能干好会计这一行的。

就这样,我边学边做,一晃一个月就过去了,这一个月,我向孙老师学到了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和经验,向张艳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另外,高新正信的所有人都给了我不同程度温暖,夏师教我用复印打印机,莫师和陶师带我去吃的第一顿午餐,高师在专业知识运用上的详细讲解,还有年夜饭晚上很多同事给我进酒,欢迎我到来时的微笑,我真的感动不已。

感动过后,我也清楚自己不会留在高新正信,因为和华能澜沧江签约和个人知识不足的问题,我只能离开这个给过我压力也给过我温暖的集体。我感谢这个集体在这一个月来给我的关心和教导,我相信这些积累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是一中持久的鼓舞。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9

保密协议

议范本可能不适合贵方使用要求,仅供贵方参考。我方不保证本协议的适用性,而且我方不承担因使用本协议范本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B>于20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

1,[披露方](以下称“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称“接受方”)签订,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称为“双方”

>

A.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ii)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接受方理解本协议(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披露方][接受方]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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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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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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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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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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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保密协议 (菁华1篇)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10

第八条 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 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 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 。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

4.约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 或 元。

第十条 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11

因工作需要根据《^v^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吴建辉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1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

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v^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

注册登记地___省___市___区(县)___街(乡)___号实际经营地___省___市___区(县)___街(乡)___号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二条 乙方(律师)姓名___性别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户籍所在地___省___市___区(县)___街(乡)___号实际居住地___省___市___区(县)___街(乡)___号通信地址___省___市___区(县)___街(乡)___号邮编:___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

第三条 乙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政人员岗位,从事律所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方注册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1、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2、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司法机关等;

3、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4、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岗位协议书并遵守甲方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声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___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律师事务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结合本律师事务所的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律师事务所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十一条 甲方按下列第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业务能力、完成的工作质量等确定。

(二)记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记件单价为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乙方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采用下列第___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 甲方如需裁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不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十、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三条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条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四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第三十五条 若乙方的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甲方以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岗位协议书

(二)培训协议书

(三)保密协议书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为本合同附件

1、甲方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

2、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连市司法局(或区司法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13

甲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订立遗嘱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 律师、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计人民币 ( 元整)元。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

4、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内支付见证费用。

5、双方对费用支付的另行约定: /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见证,拒绝出具《律师见证书》 :

1、甲方行为能力有瑕疵;

2、甲方无权委托;

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委托见证事项的内容或所涉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且甲方不同意纠正或补救的;

5、委托见证事项的事实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若乙方认为不应予以见证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七、若因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导致《律师见证书》被撤销,因此给甲方及/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以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3倍为限。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别约定:乙方依法对甲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出具《律师见证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14

甲 方:

乙 方:

甲方在 年在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发生交通事故,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陕西伟华集团、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律师全权代理(赋予特别授权)。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法院执行回来的钱物、包括代为从法院领取现金、支票等款项。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包括代为垫付的医疗费、诉讼费、差旅费、案件协调费、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

四、因甲方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经济困难,无力担负医疗费用,特向乙方申请垫付,乙方同意为其垫付,由甲方为乙方出具借条,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计算至甲方实际还款之日;甲方同意并接受(具体金额以借条为准)。甲方承诺从收回赔偿款优先扣除。

五、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以法院判决书判定赔偿金额为准。甲方负责为乙方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垫付医疗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案件协调费用),到时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和为乙方在诉讼中代为前期垫付的医疗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案件协调费用等一切费用,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甲方拖欠代理费的,应当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并自愿向乙方承担20万元的违约金。

六、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八、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九、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 “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乙方: 日

广州律师合同范本15

不觉间来xx律所实习已近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习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昌*建委、翻译公司、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习,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习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习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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