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北京德坤瑶医民族医院工程经协商达成协议,本工程范围内的水路、电路由乙方包施工,同时乙方要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技术及安全等所有施工内容。其施工工艺参照国家标准:
1、水路施工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
画线→开槽→敷设水管及接头处理→打压、检查。
(2)施工工艺:
A、画线:
确定水路的起始终端位置,在墙面上标画出准确的位置和尺寸。执行水路走上不走下、左热右冷、上热下冷、横平竖直美观实用的原则。
B、开槽:
开槽深度应一致,也应保持槽的走向横平竖直,布局走向要安全合理,水管开槽的深度是有讲究的,冷水埋管后的批灰层要大于1厘米,热水埋管后的批灰层要大于厘米。
C、敷设水管、接头处理:
墙体内、地面下,尽可能少用或不用连接配件,以减少渗漏隐患点。连接配件的安装要保证牢固、无渗漏。墙面上给水预留口(弯头)的高度要适当,既方便维修,又要达到美观效果。水管铺设完成后,要用管卡固定,冷水管间距不大于60㎝,热水管管卡间距不大于25㎝。安装好的冷热水管管头的高度应在同一个水平面上。
D、打压、检查:
水路改造完毕后关闭水表阀门,进行所有管路系统打压,当压力升至规定试验压力(一般水路8个压)后,停止加压,观察接头处是否有渗水、漏水现象。
2、电路施工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
画线→开槽→埋设暗盒及敷设电线管→穿线→安装开关、面板、等各种插座及强弱电箱→检查。
(2)施工工艺:
A、画线:
设计布线时,执行强电走上,弱电在下,横平竖直,避免交叉,美观实用的原则。
B、开槽:
开槽深度应一致,也应保持槽的走向横平竖直,布局走向要安全合理,管面与墙面应留15mm左右粉灰层,以防止墙面开裂。
C、埋设暗盒及敷设电线管:
①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暗线敷设必须配阻燃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天棚上的灯具位设拉线盒,固定穿线管应用管卡固定。
②穿线管接头均用配套接头,暗盒、拉线盒与穿线管用锣接固定。
穿线管安装好后,统一穿电线,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③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④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线头要留有余量150MM,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于上。 ⑤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300mm,平开关板底边距地宜为1300mm。挂壁空调插座的高度1900MM。
D、检查:
所有接线完毕后,必须对配电箱、插座、开关进行线路检查测试。弱电需采用短路一端,在另一端测量通断的方法检测。所有电气完工后进行通电检测,漏电开关动作正常,插座开关试电良好。
甲乙双方在本工程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工程施工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及协调与其他工种之间的衔接工作问题,乙方须达到甲方要求的施工质量,甲方才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资金。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开工的条件和具体时间。
乙方要及时正确理解施工意图,组织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厂。
乙方在现场施工应遵循现场的施工管理制度,否则亦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每日施工的垃圾应及时清理,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按规定摆放。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偷工减料,不按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非设计问题)乙方必须重新施工,所损失的材料和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进行承担。 发生人为原因引起的财产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施工中要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否则双倍赔偿。
乙方人员在工地不得出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等现象。
乙方自觉做到各工种之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尊重,决不能在施工现场发现打架、斗殴,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处理,严重者并可以开除出现场。对违反安全操作的人员,甲方有权严厉查处,责令立即改正,并有权给予罚款。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安全施工,确保在甲方规定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任务,且达到施工质量要求,如有检验不合格或未按时完工甲方追究其责任并视为违约,按工程款的5%扣除作为违约金。现场如有需要变更的项目,乙方必须凭甲方出具的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一切变更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不能按质、按期完成满足本工程的水路、电路项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不能按期交付工程或因此引起的索赔事件所造成的费用损失。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合同中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2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是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_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_法律、行政法规以及_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用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以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者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以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展开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 理 人 的 权 利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 包 人 的 权 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方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 约 行 为 处 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 理 报 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 议 的 解 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一条 (1)“工程项目”是指:--------------------
(2)“发包人”是指:--------------------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等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_第16号令);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_第102号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xx);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l-20xx);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建管[1999]637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建管[1999]637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水建管[1999]637号);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水建管[20xx]217号);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管理办法》(水建管[20xx]217号);
《国家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四条 补充以下内容:监理工作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本合同的监理依据包括:
第五条 发包人常驻代表:待确定后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现场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授权范围。
本条增加如下内容:
(一)监理机构
1、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人提供与监理人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的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2、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展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xx)、《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l-20xx)规定的具体业务以外,还应负责协调及处理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设计、施工、与其他项目衔接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公正的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3、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行业的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工程建设内容分专业、分项目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机构主要人员的资格应在监理机构中详细描述,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监理人员的组成应合理,监理人派驻进场的监理人员的素质、数量、专业配置及层次结构必须满足工程进展和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由本单位注册人员承担,并不得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中兼职。
(二)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任职经历;
(2)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任职经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相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水工、金结及设备、机电、水文、地质、材料、试验、测量、计划、财务、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
(4)设备监造师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5)_、水利部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均可,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见第二卷《监理范围和主要服务内容》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见第二卷《监理范围和主要服务内容》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条 监理人员的调整增加以下内容:
(1)监理机构进场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所派驻的监理人员在本项目中的现场累计时间每年不得少于9个月。
(2)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
(3)更换正、副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报经发包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第十三条 本条增加如下内容: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但不限于):电站枢纽大坝和厂房基坑开挖、隧洞开挖、基础工程、土方回填、建筑物止水、混凝土工程含碾压振捣、防冻保温工程、洞室一次支护及混凝土衬砌工程、金结制安、机电设备安装、观测工程的施工等。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但不限于):施工放样、厂房基坑开挖的支护、保护层开挖、基础清理、钻孔清理及灌浆、隐蔽工程的施工材料检查和施工过程、止水带的连接、混凝土拌和、混凝土的浇筑、碾压振捣和温度控制、钢筋制安(含锚杆、钢筋网)、喷混凝土、土方回填的压实和质量检查、土工织物的铺设及焊接、防冻保温施工、观测设备安装与调试以及其他需要监理进行旁站的所有工序。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规定外,属于发包人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28天内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工程总建安费用(概算)×监理费合同额(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应当在监理范围工程开工前14天,免费向监理人或监理机构提供与被监理工程有关的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承包合同副本1套,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及技术要求等),其他有关完整资料1套。凡发包人提供给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监理人或监理机构应在合同期满后或在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内归还发包人。发包人提供给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发包人应在文件和资料上注明,监理人或监理机构应按保密法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保存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机构的时限:
(1)一般文件7天;
(2)紧急事项3天;
(3)变更文件14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满足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办公和住宿所使用 的房屋(包括免费提供办公及生活所用的水、电、暖、场内固定电话);办公用桌、椅、文件柜及宿舍的床、桌、椅;为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免费提供就餐。
监 理 人 的 权 利
第三十一条 删去第二款并代之以: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的确认权和否认权,但监理人在批准分包之前须报发包人批准。
删去第六款并代之以: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删去第七款并代之以: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通过发包人向设计人提出建议意见;
第三十一条 增加如下内容:如果发包人认为总监理工程师不称职,有权向监理单位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监理单位应考虑发包人的要求。
违 约 行 为 处 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与监理人的实际损失数额相同,但总数不超过监理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二、经济损失:与监理人的实际损失数额相同,但总数不超过监理合同价。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总数不超过监理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违约的事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在进场时,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选或更换其他监理人员超过投标文件中监理人员总数的10%,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未经发包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脱离工作岗位或每季度月平均在工地时间少于21天/月,按 1000元/天·人计算违约金;副总监理工程师,部门或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监理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或每季度月平均在工地时间少于21天/月,按800元/天·人计算违约金。
(3)在监理服务期内,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除按发包人要求即使纠正外,还应按5万元/人·次计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工程师)的违约金,按5000元/人·次计算擅自更换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违约金。
发包人在发现监理人违约行为7日内书面通知监理人,并有权按计算的违约金额度在应支付的监理费用中进行扣除,或从监理人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违约金。
二、经济损失:与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数额相同,但总数不超过监理合同价。由发包人从应支付给监理人的监理费用中扣回。
监 理 报 酬
第四十八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1、 发包人根据监理合同,按如下方式支付监理报酬
(1)自监理合同签订起,在监理人提交履约保函,合同生效后28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首付款(扣留首付款的5%作为保留金)。
(2)监理服务开始后,发包人每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用作为进度款。支付时将综合考虑工程实际进度,监理人实际投入的人员、设备及设施、实际完成的监理工作量等因素,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按如下计算方式分期支付监理报酬。
结算金额=(合同金额 ÷ 合同工期 ×95%- 预付款金额 ÷ 合同工期)×3
(3)本工程项目移交验收前,监理报酬的支付(含首付款)不超过监理合同总价的95%。
(4)每次支付将扣留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保留金。
(5)支付凭证应符合财务规定。每次支付时,监理人应将支付申请、监理实际投入和工作内容、工作量统计等,报发包人相关部门审签后,作为支付依据。
(6)当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监理人的服务方式,或进场人员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并在发包人提出建议得不到明确答复和及时改正时,除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外,发包人保留调整付款进度和额度,以及按本合同规定向监理人索赔的权利。
2、结算
(1)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21天之内,结算监理合同费用(扣减监理人赔偿金);
(2)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经发包人检查无质量问题和监理责任问题,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并归还发包人提供的建设文件与文件资料后,结算其他应向监理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他应从监理人扣回的款项后,发包人向监理人返回保留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其他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须自费投保如下保险:
(1)监理人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工具的保险;
(2)监理人所雇人员的人身保险;
(3)监理人认为需要的其他险种。
对于监理人所雇的人员因任何原因所受任何身体伤害导致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发包人概不负责;监理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费用及任何开支。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根据_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xx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加盖物业公章的`相关缴费通知单、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帐帐号等便于甲方及时转帐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关缴费非经营性收据;
2、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3、甲方按相关部门向甲方收取的水电费为依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应将代收代缴的费用及时代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滞纳金或其它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至甲方在该物业租赁期满为止。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年x月x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4
甲方:乙方:甲方承租位于_______房屋。乙方为_______单位。现甲乙双方就水、电费代收代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水、电费的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设备设施托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1、水费:元/吨。
2、电费:执行政府商业用电标准,依据使用量计算电费。配电室运行维护费用、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产生的费用从电费中分摊。
3、上述费用的.收费标准,若遇北京市政策法规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缴费时间:代收代缴费用应在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逾期一天,应按欠款每日千分之三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三、上述费用为乙方代收代缴费用,由乙方出具发票。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5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_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至现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实验。
B、电气部分:从现场低压配电柜至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现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协调施工用电。
2、乙方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工程程序及调试。
3、承包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以人工、材料价格上涨或其它原因为借口不进场施工。乙方若出现不正常施工、有意莫工、拖延工期的情况,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队进场施工,人工费从乙方扣除。
4、工完场地清。
四、工程费计算方式:
按工程施工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如乙方延工期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如再延期超30天按照每平方米( )元计算。
注:如由甲方材料供应不上的,与乙方无关。
五、付款方式:
乙方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后,甲方要每月按预计工程总价的8%支付给乙方。完工检测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87%给乙方。扣5%工程款作为保修期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6
XXXX用水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供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因甲方责任而使乙方断水,甲方每次赔偿乙方人民币壹佰元整。
2、甲方负责整体供水系统日常维护及维修(包括厂内厂外),保证水泵、管道阀门的正常运行;定期清洗水池,保证乙方清洁正常用水;如遇机器、管道维修,甲方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厂区内的水泵、管道阀门的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厂外的水泵、管道阀门的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一旦接到乙方的供水通知,需无条件立即安排供水。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约记录用水量,每月25日与甲方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有效。 2、乙方按甲乙双方核对后的数量,每吨水按元结算,并与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水费,如遇电价变动,按电价的水吨位计算。
3、按目前厂区生产用水情况,核定为每月贰仟壹佰元工资,如乙方再建两台炉子投入运行,则工资为贰仟肆佰元每月。 4、本协议有效期从20_年1月1日到乙方厂区自来水安装好或者乙方厂区搬迁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原协议废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定点:。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7
就该合同本身条款而言,已比较详细了,甲乙双方基本都可接受,仅有以下点应予注意:
1、应补充一条(接第九条后面):本协议履行中,因一方责任或过失而致使另一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造成过失的一方应向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第七条应按“”中的内容修改: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提出终止此协议,“但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且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3、第九条中的“如乙方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后未自行解决供电设施”应为“如乙方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后未自行解决供电”。
4、第八条中的“接地电阴小于10欧姆”有错字,应为“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
5、本协议有一个先天致命的瑕疵,那就是未经供电管理部门的批准而私自改变用电类别,将工业用电私下改为了教育或商业用电,或有会遭供电部门干涉,。不过问题不大,大不了补办手续。如果定性为教育用电,其电费可能低于工业用电单价,供电局就根本不会来干涉了。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根据_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的水电费进行代收代缴,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加盖物业公章的相关缴费通知单、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帐帐号等便于甲方及时转帐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关缴费非经营性收据;
2、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3、甲方按相关部门向甲方收取的.水电费为依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应将代收代缴的费用及时代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滞纳金或其它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签订之日至甲方在该物业租赁期满为止。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甲方的水电维修业务,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水电维修工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甲乙水电维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修内容、范围及时间
甲方单位的所有水电设施的维修、安装工作。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维修承包费用
全年为______元。(大写)
三、日常水电维修管理规定
1、各科室、班级负责人填写水电维修单送总务处审核,获批后由总务处(甲方)下达维修任务,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维修并预算维修材料,注明所需要材料的品牌、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到交旧领新;甲方接到水电维修单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维修安装材料,保证乙方施工。
2、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一日内处理完毕(未完成应向维修申请人说明情况)由科室、班级负责人验收,并在《维修单》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维修单由乙方送总务处保存。
3、乙方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司各相关章制度,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执行;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维修单》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以便维修工作完成后的统计、经济结算、工作分析;甲方根据《维修情况汇总表》每学期进行费用结算。
5.一学期内“一般”以下等级须小于3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一学期维修费的25%-30%,并有权终止维修合同。
四、寒假集中维修管理要求
与日常维修相同,维修结束时间是放寒假后的第7天,维修评价由各科室或班级负责人完成。
五、暑假集中维修管理要求
日常维修相同,维修结束时间是8月20号,维修评价由各科室或班级负责人完成。
六、工程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水电维修标准施工,所有水电维修安装质量必须全部符合甲方要求,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否则不予付款。
七、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好一切安装工具,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责任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付款方式
每半年付款____元,年底付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0
大同小异的参考一下 地板企业与装饰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XX地板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XX”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详见附件一):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 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详见附件三);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详见附件一);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怀柔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1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水电安装合同范本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设备安装合同范本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电梯安装合同范本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门窗安装合同范本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钢结构安装合同范本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工程安装合同范本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电气安装合同范本工程质量良好一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安装施工合同范本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锅炉安装合同范本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一年,每六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2
电费代收代付协议书
甲方:
联系人:
乙方:
联系人: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室内分布系统在甲方承担物业管理的 用电费用支付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用电地址
地址: (市、区、县、路、号、楼宇名称、竖井位置)
二、电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选择如下电费缴纳方式:
甲乙双方于每月 日,共同查验乙方所设电表读数,以本月读数为基础,按照 元/度的标准,计算当月电费;乙方于每月 日前将当月电费交付给甲方,甲方负责向供电部门交纳相应电费。本条中的电费标准随政府电力部门的公示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发生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其他:
三、双方约定:
1、上述第二项第1款中的电费标准随政府电力部门的公示价格进行调整,该调整发生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四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4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 :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 简称乙方 ) :
依照《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甲方水电安装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 。
2、工程总面积为 平方米。
3、工程内容及做法:
注:工程预算表、施工图详见双方确认附件表。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元/平方米。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_);合同生效后,双方协商分三期付款:第一期为开工后三至五天支付30%人民币 元;第二期为工程进度过半后支付40%人民币 元;第三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30%,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结清余款。
6、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 _天。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二、材料、设备的供应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
1、乙方用材料时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没及时提供材料设备所造成延误、工人工时的工资,则由甲方负责。
乙方提供材料、设备
1、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三、工程变更及延误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或其他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四、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甲方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
五、其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七、备注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贵州省x
2.工期:日 至20x年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负责施工甲方新教学楼电缆埋设、新教学楼供水管道安装、食堂位置旧电路改造工程。
第四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中新教学楼供电电缆及电缆埋设所需穿线管道、新教学楼供水工程所需增压成套设备。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其他全部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工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六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对方违约金,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乙方施工完成交付使用后一年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20x年5月10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内容:水电清包施工,即水电管路铺设,水压测试 ,强电开关面板和插座的安装。
三、工程质保
1、严格按照水电规范要求施工,每道工序需经持枪、监理验收合格为准。
2、水路、电路隐蔽工程质保1年,在此其间内出现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四、价格
清包工费:____元/平方米,大写______元/平方米。
五、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付总工程款的_____%
2、工程竣工,水电验收合格,付清所有余款。
六、材料
1、水电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自主购款买余,乙方负责施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如应材料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若因甲方购买材料不及时,导致工程延误,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五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安全
施工当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八、进场日起,一个月后须发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20xx元,到期未发,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讨要工人工资以及退场。甲方需提供工人宿舍、及日常用水、用电。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水电代收合同范本17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天一康园g栋702房
使用面积:137平方米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2060 元。
其中包括水电改造,洁具安装.灯具安装,电视音响改造,打墙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等。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500 元 ;
2、水试压成功,付 450 元;
2、电改造完成后付 450 元;
3、灯具安装完成,付 560 元;
4、保修金 100 元,从竣工之日起___1_月后支付。
四、 施工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水电图纸共_2__张,并负责交底工作。
2、 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4、 施工质量将按照如下进行验收。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20xx 年 7月25 日起至 20xx 年 8 月 15 日止,工期为 20 天。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30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长沙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杨 军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