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设计合同范本1
1、受托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BIM技术工程师应当符合BIM应用指南有关的岗位要求,到岗和服务时间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委托人要求。
2、受托人交付咨询成果的内容、深度符合BIM应用指南要求。受托人负责审核的模型、应用成果符合项目应用和验收标准要求。
3、受托人负责提供建设BIM应用配套软硬件系统服务,其提供的BIM应用配套软硬件系统应用符合项目应用要求,并正常运行。
4、受托人负责向委托人提供基于模型的辅助算量、计价和结算等服务,其服务成果应能达到委托人进行竣工结算等造价控制的要求,其工程量计算的精度应达到%以内。
5、受托人负责提供竣工模型服务,其竣工模型应满足BIM应用指南要求;委托人提出具体竣工模型深度等要求的,以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
6、*承担审核或建立的运营模型应满足项目模型深度要求和运营管理需要。
其他设计、施工阶段的服务质量标准:
*其他运营阶段服务质量标准:
注:*表示运营阶段的服务质量标准。
bim设计合同范本2
当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受托人发出说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天内受托人未能改正,委托人即可发出终止委托服务合同的通知,委托服务合同即行终止。
如受托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项目建设或委托人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后在日内受托人仍未能改进达到委托人要求,则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合同,受托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立即停止所有工作,委托人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再返还,已完成经双方确认成果的合同价款予以支付,未完成的工作成果或未经双方确认的工作成果合同价款不再支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对合同履行期间合同责任的追溯。
bim设计合同范本3
广告项目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xxx”(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
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叁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
c、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务费,则乙方负责发布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电视、电台广告不另收脚本创意费,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创作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月策划费为元。
c、媒介发布费与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发布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发布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帐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十一、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
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协议其他事项
1、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3、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代表委托人:
地址:
bim设计合同范本4
甲方:环保促进会
乙方: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下,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框架:
一、合作宗旨
通过环保促进会的平台,利用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结合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本运作,三方合力开拓环保市场,打造智慧环保、循环经济的环保产业新模式。
二、合作目的
1.通过平台、技术、资本的联合,选择合适的区域展开环保产业基地的落地。
2.在资源范围内开展基于我方核心技术的环保技术服务、工程服务。
3.联合成立环保研究院,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环保产品设备和试剂的研发、中试。
4.集合三方资源,共同申报政府或行业的扶持和鼓励项目。
三、合作分工
1.甲方侧重政府及行业组织的对接工作,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关系,以及产业政策等,为后期工程、产业、基地等具体业务的落地提供保障。
2.乙方侧重资本运营,为工程、产业、基地的资金需求提供一整套的资本支持。
3.丙方侧重技术资源的整合及技术输出,确保比竞争对手在商务模式、技术、成本及工艺方面的领先优势。
四、投入与分配
1.按照平台、技术、资本的模式三方共同出资成立研究院,建立联合实验室。
2.本着先期各自投入业务费用,做大平台,后期共同获得利润的原则开展业务。
3.涉及到具体项目或业务可一事一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框架为非排他性协议。
2.三方可以根据后期的发展实际签署具体的项目执行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