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合集3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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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6 18:21: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1

发包方(甲方):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v^土地管理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鉴证机关:

签订日期: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2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现委托 落实并促成委托人 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一旦委托方及其指定的中标公司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并收到工程造价总额10%预付时,即视为居间成功生效。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一旦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委托人同意按如下方式向居间人支付居间费。

一、支付金额:按承包该项目结算时的总工程量总额7%计算。

二、支付方式:委托人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当日付居间人工程量总额2%。其后每期收取工程进度款时付给居间5%,并扣除每笔款税金。

三、本《居间协议》不可撤销、不受时间限制而失效,不受委托人签订协议中缔约双方的违约纠纷影响,委托人对该居间费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居间方不承担任何与项目承包合同相关的连带责任,委托人对此《居间协议》以及居间项目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此《居间合同》具有劳务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居间成功后,委托人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报酬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亿元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居间人可向委托人的协议通过甲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居间费给居间人,对此委托人无异议,居间人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

五、中标方与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委托人收到工程总造价金额10%预付款时,居间合同有效,不收到工程预付款项居间合同无效。

六、工程量总额计算方式:按委托人竣工结算完成工程量计算总造价。

七、在办理承包工程合同期间,委托人与居间人各自负担自己费用。

八、工程竣工结算标准:按最新国家高铁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结算不下浮,签约时若下浮,居间费按工程总量7%计算无效,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居间人各执一份;作为向委托人领取居间费凭证。

十、本《居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律效力,至居间费支付完毕后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居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3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文)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v^矿产资源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v^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v^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v^授权^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第四条 在^v^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v^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

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和开采矿区范围,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具体办法由^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矿产资源法》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v^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源稀缺、贵重程度确定的,由^v^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

国家规划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为建设大、中型矿山划定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划定的,尚未列入国家建设规划的,储量大、质量好、具有开发前景的矿产资源保护区域。

第七条 国家允许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依照^v^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v^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第八条 ^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v^有关主管部门按照^v^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助^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管理矿产资源的部门,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国有矿山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个体采矿者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勘查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行政行为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开采审批

第九条 勘查矿产资源,应当按照^v^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勘查登记。

勘查特定矿种,应当按照^v^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勘查登记。

第十条 国有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v^关于采矿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矿产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时,应当持有^v^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开采特定矿种,应当按照^v^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

第十一条 开办国有矿山企业,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

(二)有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资源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报告);

(三)有确定的矿区范围和开采范围;

(四)有矿山设计;

(五)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

^v^、^v^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定,对申请开办的国有矿山企业根据前款所列条件审查合格后,方予批准。

第十二条 申请开办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的审查批准、采矿登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开办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二)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三)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四)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五)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采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二)有与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矿产勘查资料和经批准的开采方案;

(四)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

第十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规划。全国矿产资源中、长期勘查规划,在^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v^有关主管部门勘查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

全国矿产资源年度勘查计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资源年度勘查计划,分别由^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中、长期勘查规划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法律对勘查规划的审批权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

(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

(三)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

(四)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

(五)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

(六)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七)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v^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探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探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并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勘查工作;

(二)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等情况;

(三)按照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

(四)在查明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五)编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六)按照^v^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

(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八)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洞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探矿权人可以对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进行开采;但是,应当向原颁发勘查许可证的机关、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和勘查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按照^v^关于采矿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办理采矿登记。

第十九条 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供矿山建设使用的重要大型矿床勘查报告和供大型水源地建设使用的地下水勘查报告,由^v^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审批;

(二)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一般大型、中型、小型矿床勘查报告和供中型、小型水源地建设使用的地下水勘查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审批;

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和勘查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复。

第二十条 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及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照^v^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第二十一条 探矿权人取得临时使用土地权后,在勘查过程中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以补偿:

(一)对耕地造成损害的,根据受损害的耕地面积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以补偿时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逐年给以补偿,并负责恢复耕地的生产条件,及时归还;

(二)对牧区草场造成损害的,按照前项规定逐年给以补偿,并负责恢复草场植被,及时归还;

(三)对耕地上的农作物、经济作物造成损害的,根据受损害的耕地面积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以补偿时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给以补偿;

(四)对竹木造成损害的,根据实际损害株数,以补偿时当地市场平均价格逐株计算,给以补偿。

(五)对土地上的附着物造成损害的,根据实际损害的程度,以补偿时当地市场价格,给以适当补偿。

第二十二条 探矿权人在没有农作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荒岭、荒坡、荒地、荒漠、沙滩、河滩、湖滩、海滩上进行勘查的,不予补偿;但是,勘查作业不得阻碍或者损害航运、灌溉、防洪等活动或者设施,勘查作业结束后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三条 探矿权人之间对勘查范围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勘查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裁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查范围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裁决。特定矿种的勘查范围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v^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裁决。

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四条 全国矿产资源的分配和开发利用,应当兼顾当前和长远、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实行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

第二十五条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v^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v^批准后施行。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对全国矿产资源的分配作出统筹安排,合理划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开发矿产资源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是对矿区的开发建设布局进行统筹安排的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为行业开发规划和地区开发规划。

矿产资源行业开发规划由^v^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分配给本部门的矿产资源编制实施。

矿产资源地区开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分配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编制实施;并作出统筹安排,合理划定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开发矿产资源的范围。

矿产资源行业开发规划和地区开发规划应当报送^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业开发规划和地区开发规划,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 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由^v^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并附具矿产资源详查报告及论证材料,经^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定,并联合书面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公告,并报^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确定或者撤销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由^v^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并附具论证材料,经^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v^批准。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矿产资源前,应当委托持有相应矿山设计证书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用作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但是应当有开采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设计必须依据设计任务书,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

矿山设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第三十条 采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

(二)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v^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三)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四)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采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采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

(二)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三)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四)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五)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或者在有效期内,停办矿山而矿产资源尚未采完的,必须采取措施将资源保持在能够继续开采的状态,并事先完成下列工作:

(一)编制矿山开采现状报告及实测图件;

(二)按照有关规定报销所消耗的储量;

(三)按照原设计实际完成相应的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者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

采矿权人停办矿山的申请,须经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批准、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有关证、照注销手续。

第三十三条 矿山企业关闭矿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开采活动结束的前一年,向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提出关闭矿山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

(二)闭坑地质报告经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

(三)闭坑地质报告批准后,采矿权人应当编写关闭矿山报告,报请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行业规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关闭矿山报告批准后,矿山企业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地质、测量、采矿资料整理归档,并汇交闭坑地质报告、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者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

矿山企业凭关闭矿山报告批准文件和有关部门对完成上述工作提供的证明,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v^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v^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三十六条 采矿权人之间对矿区范围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v^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v^决定。

第五章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

第三十七条 国家依法保护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可以开采下列矿产资源:

(一)不适于国家建设大、中型矿山的矿床及矿点;

(二)经国有矿山企业同意,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其矿区范围内划出的边缘零星矿产;

(三)矿山闭坑后,经原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安全开采并不会引起严重环境后果的残留矿体;

(四)国家规划可以由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开采前款第(二)项所列矿产资源时,必须与国有矿山企业签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协议,不得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并不得影响国有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第三十九条 私营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参照本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个体采矿者可以采挖下列矿产资源:

(一)零星分散的小矿体或者矿点;

(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

第四十一条 国家设立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时,对应当撤出的原采矿权人,国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四十二条 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三)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规定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批准不符合办矿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矿山的;

(二)对未经依法批准的矿山企业或者个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地下水资源的勘查,适用《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水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地质矿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4

按照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3号)通知精神,根据黄陵县国土资源局(攀国土资发[20XX]177号)、《^v^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规定,延安市车村煤矿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20XX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总结,总结如下:

一、矿山概况及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1、矿山概况

延安市车村煤矿位于黄陵县店头镇西南7km的车村石牛沟口,行政区划属店头镇,其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0′29“,北纬35°30′45”,。车村煤矿始建于20XX年5月,20XX年12月建成投产。车村煤矿隶属于延安市煤炭局,是市直国有企业。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井占地面积3344万平方米,,准采煤层共由7个拐点坐标(20XX西安坐标系)与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15-2、15-4、18号煤层。采矿许可证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XX年7月重新颁发,证号:C51000011113597,有效期限玖年零陆月自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3兴盛煤矿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采矿方式为走向长壁法,矿井从业人员数为116人,其中拥有技术人员5人。

2、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原矿山名称为攀枝花市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始建于20XX年4月18日,采矿许可证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于20XX年12月2日颁发,证号:5100000320710,有效期限捌年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采矿权人为攀枝花市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准采煤层共由12个拐点坐标与开采深度1360米至122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号煤层。采矿许可证变更、转让:20XX年,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采矿权转让审批通知书》(川国土资采转(20XX)059号)准予转让采矿权,采矿权人攀枝花市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将采矿权转让给了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

自此,采矿权人变更成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变更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20XX年9月19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重新颁发给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两年期临时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有效期限贰年自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9月19日,采矿权人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准采煤层共由7个拐点坐标(20XX西安坐标系)与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15-2、15-4、18号煤层。4采矿许可证延续: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长期采矿许可证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于20XX年7月重新颁发,证号:C,有效期限玖年零陆月自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采矿权人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准采煤层共由7个拐点坐标(20XX西安坐标系)与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15-2、15-4、18号煤层。

3、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兴盛煤矿的采矿权未作抵押、未被冻结、未被查封。

二、矿山年度生产情况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

兴盛煤矿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攀枝花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XX]35号),批准的独立扩能矿井,20XX年6月完成各种备案手续后正式开工生产建设,20XX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经批准准入联合试运行生产。其生产期为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生产期间矿井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开采设计布置有一个采煤工作和二个掘进工作面。20XX年11月,兴盛煤矿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对矿井下采掘情况进行了实地测量,编制了《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报告(20XX年度)》,截止20XX年底生产开采量为万吨,损失量为022万吨,动用资源储量(111b)万吨)。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实施情况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5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改版)》落实实施。采矿活动是在采矿许可证许可的矿区范围内,开采许可的8、9号煤层,开采标高+1259米至1320米在限定的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之间,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

1、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开采8、9号二薄煤层,共计动用储量万吨,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

2、“三率”情况

(1)、矿井回采率: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开采8、9号二薄煤层,共计动用储量万吨,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矿井回采率为86%。

(2)、采区回采率: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开采8、9号二薄煤层,共计动用储量万吨,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采区回采率为86%。

(3)、工作面回采率: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回采8号薄煤层,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动用储量万吨,工作面回采率97%。

(4)、矿井“三率”符合规定。

五、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附各项规费结缴票据复印件

1、本矿自建矿始至今多年来,每年都及时足额地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分期6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根据本矿具体情况如实地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20XX年8月缴纳完成采矿权价款万元,做到了不拖不欠。

六、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

煤矿计划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提交专家组评审,通过评审后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七、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兴盛煤矿编制了《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了演练。

八、上一年度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XX年,兴盛煤矿在上一年度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未发现问题,故无整改内容及情况。

九、是否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采矿行为

20XX年度,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严格按照四川蜀能矿山开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布置和开采,其开采的面积在采矿许可证圈定的7个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和限定的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以内,开采采矿许可证规定的8#、9#煤层(采矿许可证许可开采煤层:4-2、5-2、6、8、9、10-2、15-2、15-4、18煤层),井下无层层转包开采、无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煤矿每周至少进行3次煤矿资源保护巡查,矿界范围内及以外500米范围内无私挖乱采行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于成立于20XX年9月,我公司下属兴盛煤矿是经四川省政府以《川办函(20XX)35号》文批准的独立扩能矿井,于20XX年6月经仁和区煤管局批准开工建设。20XX年4月,攀枝花市安监局以《攀安监函(20XX)28号》文件批准同意兴盛煤矿于20XX年4月5日正式转入联合试运行。兴盛煤矿自20XX年9月至20XX年4月期间(20XX年9月-12月,因政策性因素全面停工),一直进行矿井建设工作。

在试运行期间(20XX年4-8月),产生了少量的煤,由于我公司营业执照上无“原煤销售”这一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注册号:510400000038710,经营范围:塑料门窗安装;销售:建筑材料),根据工商局规定,该煤是不允许销售的。故20XX年4-8月产生的煤一直在煤仓库存未进行销售。

因此,20XX年度的煤炭销售收入为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为万元(原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要在20XX年合格后,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后,才能实现原煤的销售收入,才能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5

1、总分包单位

2、专业承包

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

二○○ 年 月 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数/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日期

项 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 共 分部,经查 分部 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 分部

2 质量控制 资料核查 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 项

3 安全和主要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 项,符合要求 项,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 项

4 观感质量 验 收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项

5 综合质量 验 收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表A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6

甲方(居间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负责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乙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洽谈,协助乙方投标,并最终促成乙方与招标单位签订该。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乙方与招标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的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居间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项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金额的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第一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50%,并在收到第二笔工程预付款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50%居间报酬。

3、乙方应以 的方式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作为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施工合同签订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并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及居间活动费用。

3、居间成功的`,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标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营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等。2、双方不得以其在签订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居间事项完成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成的、居间事项的完成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3、因不可抗力等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合同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或居间活动费用的,乙方应当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相关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的施工合同金额,否则须按施工合同实际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前述违约金支付完成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7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根据《^v^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该项目的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全面履行和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为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该工程施工合同后进场三日内先支付部分按 支付(每次支付 )。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律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1、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转委托。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8

********公司

********项目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工程竣工报告

1、工程概况

简介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工程主要内容

土建工程

设备基础及地面防腐

设备安装

管道安装

电气、仪表安装

单机试运行

管道试压试水

3、工程质量完成情况

检验批验收情况报告

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报告

分部工程验收情况报告

安全、消防工程验收情况报告

单位工程预验收情况报告

4、安全文明施工

简述安全文明事故总体情况、有无事故发生。

5、项目进度完成情况

6、工程资料提交情况

项目管理资料

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初步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

实施方案批复、实施方案评审会签审批表、实施方案;

项目开工申请审批;

项目变更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主要设备说明书、随机资料

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资料)、设备随机资料、验收资料、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甲供材料的合格证、验收资料等;

施工资料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B50300-20_),应提供的表单目录,参见附件;

工业安装工程《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B50252-20_)应提供的表单目录,参见附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的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部门组织消防验收报告等;

合格的竣工图。

7、竣工自评

项目组对工程质量的评价

取得成绩与不足

以上报告事项请确认,现申请验收。

项目组

***年***月***日

附件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目录(参考)

第一部分开工报告资料

1、开工报告

2、施工图会审记录

3、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开工交底记录

5、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施工过程资料、质量验收资料

1、设计变更

2、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工序自检、互检、专检记录、交接检记录

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日志

7、地基验槽记录

8、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9、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1、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5、竣工图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材料、构配件等合格证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高强螺栓检验报告

3、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7、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油漆、涂料报告

15、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附件二: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目录(参考)

第一部分开工报告资料

1、开工报告

2、施工图会审记录

3、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开工交底记录

5、测量定位记录

6、主要专业操作上岗证

第二部分施工过程资料、质量验收资料

1、设计变更

2、工程测量、基础放线记录

3、工序自检、互检、专检记录、交接检记录

4、基础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日志

7、设备安装记录(含联轴器找正记录)

8、设备试运行记录

9、管道安装记录

10、管道焊接记录

11、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12、电气设备安装记录

13、电气连锁调试记录

14、仪表安装记录

15、仪表调试记录

16、设备、管道保温记录

17、竣工图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材料、构配件等合格证

1、设备开箱记录

2、各类型钢合格证,化学成分分析报告、理化试验报告

3、油漆检测报告

4、管道材质合格证、材质报告

注:如需提交其他资料,资料提交前另行告知。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9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10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_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_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_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1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项目园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进行建设。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10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01月15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总造价为610万元,增减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造价的30%,全部工程完工后支付总造价的50%,竣工验收后再付款10%,保修期满后付清所有尾款,保修期为一年。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各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甲方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5)、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

(4)、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及时向总包单位支付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用。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八、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按国家现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园建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及其他相应国家规定标准验收。中标质量标准即合同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如未能达到中标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国家施工规范和附属设施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尤其是中间验收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规定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并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派员参加,质量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十、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12

校园文化资源整合措施研讨论文

校园文化资源整合有利于培育具有“泸医”特色的大学精神

分散的校园文化资源难以成就大的气势和格局,特色校园文化可形成差异性、独特性。但如果是单一性的校园文化,也可能由此带来较难推广传播的局限性。因此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的整合,整合校园文化资源,促进校园文化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泸州医学院现在分为忠山、城北两个校区同时运行,老校区和新校区之间还没有达到完全的融合。新老校区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对于学校文化资源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典型的多校区办学高校,泸州医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在多个校区之间的文化宣传与辐射作用。例如,通过校园文化的建设与资源整合可以实现多个校区之间的学风建设,促进校风的形成,最终形成各个校区之间的形象。在校园文化间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在各个校区之间建立起相互激励机制,激发师生员工的校区自豪感以及责任感;利用校区之间师生的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放松来发挥其内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例如,可以提议在各个校区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志愿者活动、无偿献血以及对外交流等活动。这样可以充分的反映出校园文化建设的特点及内涵,塑造良好的.校区形象。而这种校区之间的文化建设工作还能够促进整个学校校园文化形象的形成,最终体现出“泸医”特有的大学精神。

现代世界的竞争实际上是文化力的竞争,而大学之间的竞争尤其表现在文化力的竞争上

一所学校的教学设备、管理程序、人力资源等都可以引进,唯独其文化性格是独特的,是不能引进的。在大学硬件建设、办学理念、管理模式、教学模式日益趋同的今天,校园文化性格是否鲜明,文化生命力是否旺盛,成为打造校园文化优质品牌的关键性因素,也是高校在新一轮竞争中取胜的捷径。与此同时,大学校园文化建设还必须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主要内容。一个民族的文化凝聚了该民族对生命、对世界历史的理解和感知,体现出了该民族最深层次的精神信仰和行动追求。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文化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团结统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精神文化。而在改革开放的不断实践过程中,当代中国人民,尤其是当代中国大学生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以其与时俱进、开放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促进了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形成了当代大学生独有的“大校园文化”。就是在这种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的交融过程中,实现了当代中国大学独特的大学文化。

高品质的校园文化是学校对外展示形象、提升品牌,对内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构建共同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学校通过打造、整合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校园活动,参与全国、各地区大型的竞赛活动,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利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有利于展现高校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为大学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提供了一个参考值和比较值,能够发现自身差距和优势,提升自己的发展后劲和潜力。对于学校内部来讲,高品质的校园文化能够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提升学校的软实力。

整合校内和校外文化资源能够形成地方特色,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大学的功能之一就是传承文化。大学相对来说是个封闭的个体,但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的时代,如果一所大学封闭运行,孤芳自享,将会切断与外部的联系。所以大学要培育出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必须要不断吸收校外文化资源,特别是整合具有浓郁特色的地方文化资源,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在对立与统一的过程中发展的。泸州医学院在多校区办学的过程中,为了建立并弘扬良好的校园文化,在多校区办学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大系统与多个子系统(各个校区)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通过协调均衡的方式实现了泸州医学院校园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从文化管理的角度来看,多个校区办学的高校应该对各个校区之间的价值观念、行为风气等进行融合;与此同时,还应该对各方的利益进行平衡,通过合理分配、相互协调的方式对各方利益进行均衡。学校作为这个统一的管理主体,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战略的目标指导下,利用校园文化建设作为个体与整体的平衡与协调途径,实现泸医学院内部传统和现代的人文、科学相互平衡,使得科技服务和学术研究在学校环境中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发展。

有利于培养综合素质高和创新性强的人才

目前,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名目繁多,各种协会、社团组织的活动渗透到校园的每个角落,但由此也产生一些了负面的影响。很多活动处于低档次、重复建设水平,学生参加这些活动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由此得到的效果却不明显。因此整合大学校园文化资源,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由此带动学生快速成长、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文化校园的建设,可以有效整合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提供全方位培育人才的合理平台,为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莫定现代教育理念的坚实基础。

生态环境专业承包合同范本13

矿产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为应对金融危机,XX公司在20实施了生产经营模式的大转变,从以前的施工队承包模式转换到包金属吨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虽然赤普和915矿区开工时间较短,加之915矿区矿体歼灭、新的施工队伍采矿能力、管理能力的限制等原因导致产量下降,但公司领导班子在困难和挑战面前齐心协力、坚定信心,初步完成了总公司的各项任务,使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现汇报如下:

一、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

截止12月20日XX公司共生产原矿干重82675吨,铅锌金属量 金属吨;共发运铅精粉金属量为吨,发运锌精粉金属量为吨,其中未结算的铅金属量为吨,锌金属量为吨。11月底精粉库存和12月预计生产精粉铅金属量为535吨,锌金属量为270吨,如年底所生产的铅锌精粉全部发运,则铅精粉预计发运金属吨,完成全年产量任务7000吨的%,锌精粉预计发运金属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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