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桩基合同范本(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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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9 14:42: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工地桩基合同范本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v^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万盛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景区藻渡河支流的鲤鱼河上。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冲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坝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承包方式:

五、开工时间:20xx年4月10日

竣工时间: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价款:捌百伍拾万陆仟柒百元正(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30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 %即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10 %即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重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其他事项: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提供到施工场地内,乙方不承担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保管、安全等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0xx年xx月xx日

工地桩基合同范本2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

乙方(供应单位):_________

为加强物资设备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

一、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得私自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

4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

二、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私自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

4不为甲方工作人员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有不履行各自第1—2项义务,甲方人员有索贿、受贿行为,构成违纪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乙方主动提供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均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5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属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乙方违反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_________元。

3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义务的,除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直至取消乙方今后作为甲方采购单位的资格。

双方不履行上述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权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追究

1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

乙方举报甲方违规违纪行为,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不公平待遇。

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本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30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采购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和^v^及上海铁路局的,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

六、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为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采购合同履行期满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___年____月___日

工地桩基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就试用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1、试用产品清单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及方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乙方工厂所在地。

3、试用期限:乙方收到产品之日起计算,试用时间为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备注:乙方试用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或打开拆卸;若乙方在试用过程中人为原因造成产品的破损,配件不全等,以及因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产品或其零部件损坏,乙方按第一条中的价格全额购买该样品。若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则与乙方无关。

5、本样品在乙方确认购买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无处置权。

6、试用期后,若乙方不接受该产品,甲方在确认样品无损坏后,自行收回该样品,合同亦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地桩基合同范本4

建设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是公司和个人签订,个人应该没有资质,该合同是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工地桩基合同范本5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v^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v^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地桩基合同范本6

建设(发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部工程施工(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双方已签订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互相配合,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经双方共同商定如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设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名称: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及单价

每根桩由施工现场自然地面至桩尘的实际入土有效桩长,为有效结算工程量,如出现以下情况则结算按以下情况结算。

(1)管桩高出自然地面部分不如结算;

(2)送桩部分,如送桩低于设计图纸要求承台桩顶标高时乙方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接桩至承台设计桩顶标高处。若未能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或规范要求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结算时按实际完成有效桩长结算。送桩部分只支付人工费及机械费,材料费不支付。

(3)如送桩标高介于承台底桩顶标高及自然地面标高之间,则按实际桩长结算。

第五条:支付方式:

(1)工程完工前3天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造价的80%;

(2)余款20%,在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资料按规范及要求完善后再支付1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5%;

(3)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

第六条:甲方责任

(1)首次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质量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

(2)按图纸要求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支付乙方进度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二次复检或由于复检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检测工程桩的相关工作由乙方责任,过程配合资料工作由甲方及相关参建单位配合。由于检测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或现场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

(3)乙方应指定专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桩基础工程子分部验收前15日应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一式六份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接收配合单位。

(4)管桩检测合格后,进入下一工序前,乙方负责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完成割桩工及预留防雷接地端子。

(5)无焊接桩尖的管桩乙方负责按设计单位或甲方要求返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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