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投资合同范本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矿产资源法》、_《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_《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转让内容
1、甲方自愿将“青真市安留铝铁矿山采矿权”转让给乙方,采矿许可证号为:52XXXXX920_4。
2、本协议转让的矿区位于清镇市暗流乡矿山村,面积平方公里,确定矿区范围的拐点坐标以《采矿许可证》记载的坐标为依据。
二、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次转让方式为作价出售。转让资产为采矿权,采矿权转让费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元)。
2、转让合同签订生效,15日内乙方支付转让费的80%即 万
元整(小写¥ 元)给甲方,乙方留转让费的20%即 万元整(小写¥ 元)作为尾款,尾款的支付方式由本条第3款约定。
3、在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为乙方后,且同时满足本款以下条件时,乙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尾款:因矿山涉及约万元诉讼债务(小写¥ 元),待该诉讼终结执行债务时,乙方以转让费的10%代甲方抵偿应当由甲方所承担之债务(抵偿额以100万元为限,超出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剩余转让费的10%即 万元整(小写¥ 元)待甲方清结其所有债务,并向乙方提交债务清结凭证后,再行支付。
三、债权债务及权利义务
1、采矿权转让前产生的一切债务,包括矿区内所有的征地、移民搬迁补偿、地方关系的协调、国家及地方政策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和交纳。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及以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承诺其对本协议项下的采矿权,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与任何单位或个人有采矿权权属争议,没有将该采矿权为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债务设定过抵押担保,没有被任何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采取过查封、扣押或其他强制措施(除第二条第2项涉及的诉讼外)。如果甲方的采矿权因以上瑕疵造成转让不成就时,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应当符合采矿权转让的法定条件,乙方
应当符合其受让条件,任何一方因不符合法定条件造成转让不能成就时,按第四条第2项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现有的协调地方关系的管理人员在不少于3个月的期限内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以配合乙方顺利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及延期的相关证照,否则按第四条第2项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在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的变更登记过程中,甲方应当按照_门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合法、真实、有效的证照及其他文件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完成采矿权人的'变更登记时,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在乙方实际接管矿山前,甲方应当妥善保管、维护现有设备,不得擅自转移、处分现有设备,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整合技改,以确保在乙方实际接管时现有设备完整、矿山能顺利正常运营,否则第四条第2项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第二条第2项的约定支付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采矿权转让费25%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采矿权转让费,并向乙方支付矿权转让费25%的违约金。
五、其它
1、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协议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协议需变更或补充的,经甲、乙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双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_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xx)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20xx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
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134186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矿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矿区范围由_________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_________(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第四条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在成交后15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采矿权出让机关_________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_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 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_法律、法规及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 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请采矿延续登记:
(一)矿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税费的;
(三)严重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受到地矿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四)地矿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取消采矿权人申请采矿延续登记资格的。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不负责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另一方报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矿权价款或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所交保证金及已交采矿权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矿权或延期占用采矿权的,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限相应延迟。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 未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
采矿权转让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符合转让条件的采矿权,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可以作为出租人将采矿权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
乙方经地矿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抵押采矿权,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地址如下: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三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及的解决均受_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月,月息 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甲方具有所有权并且没有被用于抵押、担保的物品。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由第三方直接将价款支付到乙方账户。价款清偿借款及各项费用后,由乙方将剩余价款支付给甲方,如有不足,甲方仍需承未清偿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第一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十五天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为加大矿山开采力度,增加矿山开采量,规范矿山开采,就撒海卡矿区磷矿石的开采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承包原则
甲方对乙方生产的磷矿石被告单位产量(吨)包干计价的承包原则进行生产核算。即:磷矿石生产按吨位分品位段计价大包干。
2.承包范围
采矿工程(洞采):该工程项目包括:矿块单体设计、采切工程施工、采场落矿及运输、中段运输(含中段转运)、井口(包括矿仓)出矿。
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辅助,检修维护工作:矿区内所有服务于生产生活的辅助工作、生产生活设备实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矿山主变以下供电设备设施的投资检修养护。
矿区地面及井下供风供水系统投资检修养护。
矿区地面(井口)工作场地设备、设施;出矿、放矿系统投资维修维护。
矿山井下生产系统投资的日常维修维护(含巷道、支护、设备设施)。
矿山安全生产单位生活区房屋投资及生活简易设施维修保养。
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辅助、后勤等全面管理工作。
矿山管理系统(机构、部门、人事、办公系统、制度及责任体系)。
矿山投入安全生产的各类软硬件设备、设施投资。
矿山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材(办证)、劳动保护、社会保障。
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及矿山全面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管理。
矿山物资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发放、使用包括火工产品等开采所需的生产材料。
矿山及上级部门、主管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协调、检查、考核等业务往来及相应的接待任务。
矿区生活后勤、井口外设施由甲方负责,井口内设施由乙方负责,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六大系统建设由乙方负责。
3.甲方对乙方实行目标任务考核管理
生产任务目标:
按全年年初甲方根据生产、销售的需要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进行考核。
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4.结算价格、费用及相关约定
矿山开采定价:磷矿品位:按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结算单价(洞采):40元/吨。
费用支付方式
每月25日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在甲方结算部门办理结算。按照结算金额,扣除20%安全保险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的80%,另20%款项,在次月结算完毕后支付。次月的结算按照以上方式照常办理。
采矿约定
甲方依照享有矿山的开采权利,并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劳动纪律管理,安全操作管理,采矿技术管理。甲方承诺不因矿产权属、土地纠纷问题影响乙方采矿工作。现甲方委托乙方对撒海卡矿采区进行磷矿洞采采掘。
甲方负责制定矿山的整体开发方案,并对乙方在采矿过程中是否依照设计方案、安全规程、资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督,严禁乙方一切损害周边环境,造成安全隐患、浪费资源的违规行为发生。乙方不得自行设计作业斜巷、平巷及通风巷,自觉接受甲方和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令、法规,管理好员工,服从需要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特别是_三违_行为必须接受甲方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开采任务,由甲方给乙方下达,乙方按照甲方下达任务组织开采。
甲方负责道路、电,通道乙方采掘洞口,并在洞口设臵中转货场。乙方在中转货场将开采的磷矿交给甲方。乙方洞口采矿所需的一切机具设备、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洞内坑道支护、工人工资、临时设施等均由乙方负担,所有权归乙方。
乙方采矿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用,由甲方办理。乙方交甲方安全保险金每单口井60万元(乙方承包两口井,保证金合计12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交甲方120万元固定安全保险保证金。如出现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由乙方直接支付,当乙方支付困难时,甲方可动用保证金预支支付。但需乙方足额补齐保证金,达标后可另行开启生产。
乙方开采磷矿的'矿洞(宽米,高米),在未挖掘到磷矿的情况下,从矿洞洞口到洞内径深10米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10米的部分,由甲方每米补贴乙方1800元。至挖掘出磷矿则自行终止。
5.乙方承包条件
乙方首先必须满足获得委托采矿资格的基本条件。
被委托人必须具备矿山工作经验,具备组织管理能力,必须长住矿山,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学习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领会并传达公司的各项要求,具体负责相关队伍(班组)安全、生产、物资保障、生产后勤、职工工资发放等工作。被委托人因故未能亲自参加安全生产例会,每次罚款1000元,全年达到三次不能参加安全生产例会,视为严重违约,可以终止劳务关系。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任命乙方为所在采区的副矿长,承担相关义务,如下井带班等。
必须配备足够持证上岗人员,特别是安全员、施工员、电工、焊工和机修工作等人员(可兼职)。暂不具备相关资质者,应听从甲方安排,及时参加取证学习,并早日取证。
每月必须将甲方支付的劳务费按60%以上比例以工资形式发放乙方职工。乙方在采矿工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作业规程、安全规程等进行开采,不得将矿山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代为开采,不得滥挖滥采、违规操作,在开采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患职业病)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为减轻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乙方必须在所产前为采购员工购买足够达到国家或地方工伤赔付标准额度的工伤及人身意外商业保险(3份商业保险和一份工伤保险)。合同终止并且不再续签时,乙方若无任何违约,由甲方全额退风险押金每口井60万元;若发生了安全事故(包括患职业病),所发生的事故费用经保险机构赔偿后差额部分可在风险押金中扣减,风险押金数额要保证每口井在60万元,如不够由乙方全额支付。
乙方在采矿过程中必须注意协调好同当地少数民族的关系,不得损害周边居民的利益。
乙方在采矿工程中必须严把质量关,确保所采磷矿符合质量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采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只负责对磷矿的采掘工作,不拥有销售权利。若甲方需要委托乙方销售,双方另行协商,签补充协议为准。
6.计量、质量检测
乙方所采矿石的数量以甲方指定地磅计量为准,每车水份在5%以下由甲方承担,超出5%的水份,甲方在乙方过磅重量中扣除相应重量。如因乙方恶意向矿堆掺水,导致水份超标,甲方将对乙方严惩。磷矿的质量检测以甲方化验室的检测为标准,如乙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可双方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7.采矿技术指标要求
采矿工艺:乙方采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实行开采,采用合理的采矿和采矿工艺;开采分综合开采和剔采,实行富矿剔采工艺时,剔采厚度以满足采出矿石品位符合合格矿石质量要求为准;实行综合开采工艺时,采出矿石应满足甲方选矿品位质量要求。
回采技术指标
矿石贫化率:≤25%;(即100吨矿石中混入的废石不超过2吨)。
矿块回采率:矿块回采率达到70%,富矿回踩率达到75%以上,按采矿工艺要求必须达到的矿石质量指标从而圈定富矿体边界。
8.奖、惩办法
乙方必须加强管理,高效地组织生产,配足生产带班领导、跟班安全员。以甲方年度计划为标准,每月由甲方向乙方下达当月产量计划,保证安全、质量的同时,完成生产任务。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甲方按天在计划中减队。乙方保证水电三材齐备、无自然灾害的前提下,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年终结算时,如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欠产部分按每吨3元扣除,若超产,超产部分按每吨3元奖励,若乙方无故停产达24小时以上罚款1000-5000元。因乙方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任务者,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退场(甲、乙双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清相关的经济和责任手续),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由此所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的权利。
9.井口挂井位臵根据甲方开采方案确定。
10.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遵守执行。乙方执行本合同,基本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95%以上,履行了安全责任和义务,质量指标达到了甲方要求的95%以上,甲方无权终止合同;甲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能够达到乙方矿山安全生产运行的基本条件,乙方不得任意找借口、理由拖延生产计划的执行,更不得终止合同。
11.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2日至20xx年8月12日。每年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锁定每个年度的开采单价,一年一订。下年度的开采单价随上年度与开采相关的市场材料费的浮动而浮动,与开采相关材料费,开采单价不作调整,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做相应的调整。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3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有多份补充协议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甲方账号: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_矿产资源法》、《_合同法》和《_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xx]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经济类型:,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km2,发证机关:,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
第三条 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
拐点号x坐标y坐标
第四条 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1、 ;
2、 ;
3、 ;
4、其它 。
第二章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甲方将 采矿权以方式于 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元)。(合作:甲方占%,乙方%;重组改制:甲方占%,乙方%;等等)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1.本合同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⑶ ;
⑷其它。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账号: 。
第七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以下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1、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2、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3、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4、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万元, 年已缴纳万元,剩余价款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
5、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确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根据《_矿产资源法》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xxx市xxx镇xxx金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省市 砂石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该采矿权许可证号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采矿证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采矿权使用费等有关费用已按时缴纳,矿山从首次开采至今生产正常,矿业权属无争议。
二、转让方式、费用
1、甲乙双方属不同法人的`两个企业,本次转让是为了调整各自的产业结构,以适应社会生产结构经营,促使企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本次转让方式未作价出售。转让资产包括采矿权和矿山总资产、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元(大写 )。
3、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于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由乙方全部缴纳。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转让费用按付款计划逐年交清,否则,甲方有权按年计划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支付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并赔偿乙方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体转让费的10%违约金。
四、其他
1、本协议双方盖章,经登记机关审批核准后,办理完采矿权变更手续后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转让前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转让后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共计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转让审批机关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8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承包采区在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矿山开发国有企业。目前在丰宁胡麻营乡开发铁矿。
2、乙方是一家具有采矿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能确保矿山安全,完成甲方的采矿周、月任务计划。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矿山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工程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乡
承包工程范围:
老虎洞露采采矿工程劳务承包。
采矿队具有采矿工程必须的运输、通风、输变电、给排水、通讯、防火、防洪等辅助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19日至20xx年2月18日,双方约定,因甲方扩大生产规模需提前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3、技术标准
按照甲方要求的技术方案施工,露天采场的台阶高度10米,台阶宽度3-4米,坡度小于60度,布置采场工作面。
采矿回采率达到85%以上,贫化率≤5%,水份≤10%,矿石块度≤450mm。
4、合同价格及质量
露采矿石磁铁品位在25%及以上的,矿石单价为53元/吨;甲方提供给乙方D80潜孔钻一台,空压机2台使用,油桶6个,不足的设备由乙方自解决,甲方在山上存有铁矿石约3万吨,甲方付给乙方每吨铁矿石装车费1元,如现存铁矿石不足3万吨时,双方按实际数量协商解决。乙方每月供给甲方合格矿石不少于10万吨,甲方现有租用勾机300型号1台,每月租费45000元,现有拉水、拉油、火攻器材、运输车辆1台,租费每月5000元(不包抱本车的燃油费用)。磁铁品位如低于15%,甲方即使收下矿石,也不予付款,且由乙方承担运输费。
露采剥岩必须经甲方采区管理人员审核并报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施工,并由甲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验收。
本协议所述之采矿工程劳务报酬,系双方商定价,不受国家定额等政策性调整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5、矿石验收和劳务报酬价款结算
矿石数量验收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矿石质量验收每300吨采样一次,每日采一个综合样,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
结算方式和付款日期: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每月5日前由甲方将上个月采矿劳务承包款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采矿劳务承包款包含乙方的装车费、挖掘机租赁费用、采矿设备、人员工资、火工器材费和燃油费等费用。
乙方须每月定额完成甲方下达的采矿生产任务计划(定额按甲方生产需要确定),每少完成5%,按减少的矿石量2元/吨进行处罚。
6、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雇用人员进行审查,有权要求乙方解聘不合格的人员。
甲方应加强对采区现场的管理,有权部署和检查乙方的采矿工作,实行现场指导,督促乙方加强安全管理。
甲方负责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采矿区域,并负责协调地方关系,火工器材的供应。
甲方负责统一确定乙方工人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的式样、颜色和标志,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购买工作服和安全帽。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结算的采矿任务承包款。
对乙方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及处理。
乙方如不按甲方工程设计和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或不按甲方质量要求供矿,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驻甲方指定的现场。
听从甲方生产指挥,按甲方生产作业计划指定的地点施工;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对采矿工作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关于采区的管理制度并加强自律。
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应完成甲方每月安排的采矿作业计划,以运输到甲方指定的选矿车间的合格铁矿石量为准。
承包期内,乙方应独立进行采矿作业,未经甲方书同意,不得将采矿工程劳务承包进行转包、分包。
乙方须具备采矿资质及技术、安全等资格证;须自行配备管理人员和采矿、矿山安全并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应持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资格证;须配备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采矿装备及辅助设施(见附件1)。
乙方人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赔偿、机械设备赔偿、政府行政处罚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设备、人员工资、施工用油水等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矿山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应安排专职的质量、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做到制度上墙。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冒顶、片帮、透水、滑坡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停止施工;对乙方提出的具体解决方安经双方技术人员论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经常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爆破工、挖掘机司机等特种工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接受甲方对采掘工程施工的检查,在甲方人员指出安全隐患后,甲方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尽快组织力量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乙方需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格、证照等,到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或备安,直接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和联系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乙方需承担施工所需的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工器具、人员及相关费用)。
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对钻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负全责。
甲方将乙方半个月采矿价款作为安全保证金(不低于15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补足),合同期内无安全事矿,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还安全保证金。
8、合同解除
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视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乙方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松懈或安全设施不达标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经出现严重伤亡事故的。
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指挥和监督管理、不遵守甲方关于采区的管理制度、不按生产作业计划指定地点施工的;或者,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完成月度生产计划的;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采矿劳务承包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承包期内,乙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的。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日内撤出工地,如遇迟延,应向甲方承担每日叁万元人民币的员失。
9、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泄密方应承担因泄密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0、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采矿工程劳务承包给第三方,如违约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导致停产,造成甲方选矿车间停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选矿车间每日产值为准)。
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施工停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将矿石私自外运或外卖,除协议自行解除外,并且向甲方每车缴纳违约金2万元。
其他违约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11、不可抗力
因法律及重大政策变化或因战争、动乱、群众闹事、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视为违约,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其它
乙方与其它自然人或代表签订的其它书面或口头协议自行终止,以本合同为准。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赔偿。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关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订立、履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解决。
双方以前签订的采矿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主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的约定,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矿产投资合同范本9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矿山安全和生产管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在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9#(1926主井)井下磷矿石采掘及废巷掘进劳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1、采掘范围: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会泽县1926主井。
2、采掘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承采价格:承采价格_____元/吨,铲帮按50元/立方米,不重复计算采矿工资。废巷3米×米段面为620元/米。
4、承采价格包括:工人工资、保险、通风、排水、道路维修、_三材物资_、井下降底压顶井下作业面管线的照明线路的架设、井下到井口外矿石和废石的运输。甲方提供拖拉机,凿岩机给乙方,乙方负责拖拉机油、配件、凿岩机上的风管、水管及修理费用。
5、质量标准:以自然品位为标准,自然品位盛祥公司、甲、乙三方共同取样为准,终以盛祥公司为准,每下降1个品位,每吨扣5元劳务费。
6、安全责任:乙方对矿井的全部生产安全负总责,为该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全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赔偿按责任划分。
7、结算方式:根据月度产量、品位标准,每月以盛祥公司对工程验收开据完工单为准,甲方按当月产量80%进行结算,年底一次性结清。
8、甲方每月按120xx元付乙方管理工资,乙方确保每月采不低于6000吨合格矿石。
9、乙方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技能学习,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研究制定科学、严密、有效、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10、乙方负责所带工程队日常管理及每天生产安排,负责每月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现场纠正、制止工人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
11、乙方负责工人进场后,确保安全生产正常,中途不满六个月无故擅自离开的,造成生产无法正常的,甲方每月扣留工人20%工资不予计发。
12、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设定违约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并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