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侵权合同范文通用4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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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6 12:11: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xxx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乙方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商业秘密等资源条件完成的非职务性开发结果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完全利用非工作时间,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得的非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第八条 乙方如果为新调入人员,其所携带成果的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写出书面保证,以保证甲方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因此而造成侵权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乙方应予以提供。

第九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条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及有关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种信息。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对本人履行职务掌握的甲方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研制进展情况、技术数据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业秘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任职期间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触或掌握的其他商业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术、管理人员询问、了解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 乙方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漏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非得到批准,不得将自己掌握的技术资料、相关文件带离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应将接触到的所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数据、源程序清单、提纲、模型、软磁盘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资料如数交回甲方。

第十五条 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无论以何种原因),应替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和经营,或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十六条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离开甲方后抢夺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诱其他职员离职。

第十七条 乙方保证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包括员工被公司辞退、本人辞职等情况)后二年内不到与甲方处于竞争状态的公司,担任与在甲方期间所承担工作同种类的工作。如乙方履约,甲方应在乙方离职二年后,给与其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身份证号: )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二章中的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保证人与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除外条款:如果乙方因按照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配合以上机关执行国家公务,可免除上述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所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间为聘用期间。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乙方离开甲方的时间,以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二十二条 乙方辞职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交接事宜后方可离职。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劳动合同书》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______(甲方)与________(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内部自行安排分配和处理处分,其分配处理处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或者补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和义务。以后因此次赔偿事故的结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如违约的,除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金______元。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算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协议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三篇

聘请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本条所列条至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条所列至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本条所列至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本条所列至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设计乙方厂房及办公楼现场视频监控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对厂房及办公楼的现场视频监控进行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经甲方中标后,乙方选择使用。

为保护甲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二、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及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

三、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哈尔滨智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标后,如甲方未中标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为其设计的方案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偿使用和设计费人民币 。

四、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识产权”,如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或招标后将甲方的方案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五、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作为自有知识产权使用。

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中标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七、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等),乙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公开或传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上报时,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组织涉密人员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九、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要求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一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五篇

法律顾问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法律职业机构(以下简称乙方):浙江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方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与存续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发展活动对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法律产品或服务有需求。

鉴于乙方为在中国境内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务资质且存续的律师事务所,且乙方同时具备专利、商标、版权和律师事务所资质的专业知识产权非诉与诉讼代理法律服务机构,能为企业提供从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检索、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国外知识申请与保护等全程一战顾问式服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1条 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服务总体目标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协助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案,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预防、规避、降低或化解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逐步形成知识产权优势。

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水平,改善或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持续创新文化建设,形成知识产权竞争壁垒与优势。

第2条 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根据其要求)法律咨询意见。

指导、草拟、审查各类知识产权协议或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协助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案,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就企业的知识产权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咨询意见。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案例。

协助企业进行或提供知识产权检索,指导企业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协助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事宜活动谈判与论证(专项或重大的另外协商收费)。

为企业投资、引进技术中涉及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意见。

对甲方有关商标创意、商标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保护、商标运用等提出口头建议或书面意见。

就企业是否侵犯他人图片、文字、字体转摘、视频等作品出具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就他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发送声明函或以乙方名义出具律师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协商)。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简要分析与回复,就企业的技术相对每个专利是否侵权,出具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一般情况下每个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为5000-10000元,幅度根据个案的难易程度最终确定,疑难案件另外协商。

就甲方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重大或复杂案件(如需大量时间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双方再协商确定。

对甲方涉及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调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备注:上述服务内容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务列表,甲方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其它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办理下列知识产权等专项法律事务,按照标准代理费进行适当优惠(代理费已经约定优惠的除外)。

申请专利、办理著录项目变更、复审与无效、专利民事纠纷、专利行政诉讼等专项法律事务;

商标注册、复审、异议、商标侵权纠纷等事务,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就公司的技术相对每个专利是否侵权,出具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一般情况下每个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为5000-10000元,幅度根据个案的难易程度最终确定。

第3条 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事务服务合理性原则

因乙方工作性质为提供专业的计时性法律服务,且本合同主要为常规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合同,以咨询类、询问为主,而非项目类、或长时间投入的专项或复杂类法律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则,甲方应适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服务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应适当。

乙方以即时口头、电话、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时处理顾问事务,非对外需要或备案留底需要则可以优先出具口头意见,非紧急事宜应与乙方人员提前约定工作时间。

甲方不得长时间占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时间资源,原则上每月工作量总量不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另行约定服务时间,加付专项代理费。

第4条 按月评估顾问工作成果

按月评估顾问工作成果,若甲方认为乙方的顾问工作未达合同约定要求,应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视为乙方顾问工作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进行弥补。

第5条 法律顾问团组成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根据甲方经营范围、实际法律服务需求、顾问费级别与类型、保密需求、地域与专业度,组成下列人员为甲方法律顾问团。

因专业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无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托其他相应机构完成,未经过甲方同意的乙方对其成果负责,经乙方推荐的,则甲方自行判断其他机构的工作成果。

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的成员(执业律师、专利代理人、实习律师、实习专利代理人、法律辅助人员、事务性辅助人员)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且及时处理甲方的法律问题或事务,乙方成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完成甲方事宜。

第6条 顾问费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顾问费用:优惠前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优惠后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

顾问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对公账户,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 乙方指定对公账户:

户名:浙江律师事务所,开户行: ,账号:

第7条 不计入顾问费用的事宜

下列费用不计入在顾问费之内,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担。

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公证机关等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文印费、翻译费、行政许可费等费用,特别是知识xxx授权的官费。

杭州市区以外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

乙方对甲方的纠纷、诉讼、仲裁、重大专项法律事务或代理的另行优惠收费。

对于基本大于或与顾问时间明显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费需与甲方协商。

第8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为使乙方正确及时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伪造证据与资料,不得虚假陈述。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若有产生)。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便利。

体谅乙方的职业纪律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甲方有监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处理甲方法律事务。

第9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在最有效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本身需要符合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秘密的其他人员以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牟利。

乙方不得违反律师法,不得违背职业操守和执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有严重利益冲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单与冲突理由,或知道后及时提出协商解决)另一方提供冲突的法律服务。

乙方可以对顾问成果做介绍或适度介绍或案例介绍,特别是顾问成果比较理想的情况下,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不同意。乙方进行宣传或适度宣传应恪守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专业度、经验、时间、检索条件、各地裁判观点存在的不确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仅供甲方决策参考,乙方意见不代表司法机关最终的裁判意见,甲方无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见或建议100%准确。甲方根据乙方意见或建议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导致经营损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赔偿。但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故意做出错误意见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变更部分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协商顾问费的收取。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顾问费,合同解除后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伪造证据或虚假陈述。

甲方要求乙方参与或作出违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书。

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

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收到名誉或财产损失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法律顾问主要人员(因客观原因或合理调整除外)且导致未及时完成主要工作的。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

乙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作出的法律意见书致使甲方受到严重名誉或财产损失的。

第11条 争议解决与管辖

双方发生争议应书面告知对方,对方未予以理睬或解决方案无法达到一方的要求后可以诉讼解决。

因本合同主要为提供法律服务事宜,履行地主要为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辖法院约定为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第12条 双方合同联系人

双方指定本合同事务处理及日常事务联系人。

第13条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

…………………………………………以下由合同双方签署…………………………………………………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六篇

被许可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软件产品的使用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协议:

一、软件产品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xxx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许可的是软件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版权属公司所有,并受《xxx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合同书上所列软件产品的全部软件使用许可费,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合法使用权。

四、软件使用许可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未将款项支付至乙方银行指定账户,导致乙方未收到软件使用许可费,视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软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货方式:乙方上门安装。

七、限制规定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2、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授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

3、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务

1、本软件用户享有终身服务,服务内容为解决用户使用软件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出现的问题或操作不当等问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2、如甲方因操作不当需乙方进行上门服务,则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人/天。

九、软件非保证范围

乙方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因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出错。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七篇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自主研发的《数字历史馆》产品展开OEM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

2.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同意为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甲方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委托乙方为其OEM软件产品,著作权人须注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此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此软件著作权,则视为甲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交至甲方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提交至乙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进行盗版销售,不可拆分乙方软件内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OEM校园专用版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与20xx年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八篇

律师函

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xxx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贵公司曾向原中国××银行××支行借款本金万元,用贵公司的房屋、机器设备等作抵押。20xx年x月,中国××银行××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 ××资产管理公司。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委托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盈科事务所***律师对该项债权进行清收。截止到20xx年xx 月xx日,该项借款本息余额累计已达万元。

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贵公司进行接洽,商谈如何还款事宜,但贵公司一直没有拿出还款的诚意,致使该事项陷入僵局。现正式向贵公司发出律师函,请贵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九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十篇

致:××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在***年成立**合同,由委托人发行贵司《××时尚》、《××君子》等期刊发行物,委托人收取刊物支付相应款项后却得知上述刊物系冒用某著名刊物刊名出版。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贵司交付委托人的《佳人时尚》等刊物为非法出版物,此事实,已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认定。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第一、鉴于《××时尚》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根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贵司与委托人的书刊发行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第二、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贵司应将所收的刊物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第三、除上述刊物费用外,由于贵司的行为,尚给委托人造成了其他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应由贵司承担,但在双方调解阶段,委托人可以考虑放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便于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司退还部分款项计人民币元即可。请贵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年**月**日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十一篇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就贵公司蚌埠项目部经理赵长江拖欠蚌埠鸿鑫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公司)经理张继红的蚌埠兰凌路工程材料款一事,本律师受鸿鑫公司暨张继红委托和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xxx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你公司函告如下:

1.请你公司在20**年1月24日前向蚌埠鸿鑫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材料款共计561715元。

2.若不按时支付,本律师将代理鸿鑫公司暨张继红将此事诉诸于法律,起诉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届时,鸿鑫公司将不再保留与你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欠款,而且还要支付滞纳金、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特此函告!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沈涛:律师

20**年1月18日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十二篇

“停止侵权”责任的适用

唐青林

案情要旨

在商业秘密案件中,也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适用“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要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基于原告的诉请;商业秘密权利的合法和有效存续;商业秘密权正在受到侵害或存在受到侵害的可能;侵权行为有有停止侵害的可能。

基本案情

被上诉人广州HQ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Q公司”)于5月8日成立,自成立至201*年先后研发并生产了医疗器械产品HQTCT-Thin Plus Ⅰ型膜式全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机(下简称TCT)与HQTCT-Thin Plus Ⅱ型沉降式全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染色机(下简称LCT)。HQ公司采取了制订含有要求员工保守经营信息、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内容的《员工手册》、《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研究开发部管理制度》,对入职新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教育等保密措施。

HQ公司生产的TCT机于201*年1月13日取得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经广州市科技查新咨询中心鉴定:HQ公司生产的TCT机、LCT机项目研究产品运行过程中的实时记忆运动轨迹、实时检测气路和原点定位等技术及自主研发产品运行的控制软件具有新颖性。HQ公司明确其在本案中要求保护的是其技术秘密,即涉案TCT和LCT产品的运行软件的源代码。

陈文武于201*年3月12日、汪国平于201*年3月21日、林海志于201*年7月1日入职HQ公司,分别负责药剂、机械和控制程序的研发工作,参与了LCT机的研发工作。陈文武、汪国平、林海志于201*年5月从HQ公司离职并于同月13日与HQ公司签订《离职协议》约定相关工作材料已经全部移交甲方所有,并确保离职后绝对遵守保密协议。

陈文武、汪国平、林海志在离开HQ公司前的201*年3月初即与张辉(陈文武之妻)筹划自行成立上诉人广州市KH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H公司”)。201*年年初,KH公司取得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液基薄层细胞制片试剂盒和全自动液基细胞制片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01*年3月24日,KH公司就沉降式制片染色机(KHLCT)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申请日为201*年6月30日,设计人为汪国平。201*年7月1日,KH公司与案外人陈林锋签订《合同书》委托陈林锋开发液基细胞制片机(LCT)程序,陈林锋于同日立下收据称“今收到广州KH生物技术有限公司LCT程序开发费用预付款”。

经鉴定:认定以下技术资料属于HQ公司的商业秘密的技术秘密:TCT的7张装配图、79张零件图、TCT机的运行机理和水气运行系统中的空气回流和气体喷射信息、TCT的软件源程序、LCT机的7张装配图、86张零件图、LCT机的水气路系统中的自动加样子系统和自动染色子系统运行的技术信息、LCT机的软件源程序。

201*年1月19日,广州市海望电机有限公司对萝岗工商分局出具鉴定报告:认定涉案手提电脑中存有HQ公司的9项技术资料。其中6项HQLCT机的软件项目(工程)文件、1项HQTCT机的软件项目(工程)文件、1项HQTCT THIN PLUS操作手册、1项全自动液基玻层细胞涂片机运行原理文档资料。同时认定KH公司在KHLCT机使用的控制软件的技术信息与HQ公司持有的HQLCT机控制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

萝岗工商分局于201*年12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KH公司立即停止侵犯HQ公司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陈文武、汪国平、林海志停止侵犯广州HQ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的TCT和L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并与州市KH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文武、汪国平、林海志共同向广州HQ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50000元。

判决后,四被告均不服,共同提起上诉。

经法院查明,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法院认为,HQ公司在本案中主张保护的TCT和L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属于商业秘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上诉人主张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分局穗工商萝分字(201*)第012号委托鉴定的鉴定》(粤知司鉴所【201*】鉴字第03号)的鉴定结论错误,经审查,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具备相关鉴定资格,其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鉴定结论,故法院对该鉴定结论予以采纳,对上诉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予支持。萝岗工商分局于201*年6月25日在KH公司经营场所查扣的手提电脑中存有包括HQLCT机的软件项目(工程)文件在内的HQ公司9项技术资料、查扣的KH公司生产的LCT机(半成品)使用的控制软件的技术信息与HQ公司持有的HQLCT机控制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陈文武、汪国平、林海志利用曾在HQ公司工作的机会,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了HQ公司研发生产的LCT机的相关技术信息,KH公司明知上述三人非法获取HQ公司上述商业秘密,还与其一起将HQ公司的LCT机控制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使用在其组织生产的LCT机(半成品)上,据此,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侵犯HQ公司L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并无不当。KH公司、陈文武、汪国平、林海志主观上存在共同侵权的恶意,客观上共同侵犯了HQ公司商业秘密,应当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赔偿HQ公司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因HQ公司并没有要求明确KH公司、陈文武、汪国平和林海志之间的侵权责任承担比例,故本案对此不作调处。但HQ公司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承认现有证据还不足以证明上诉人侵犯了HQ公司TCT软件源程序,而且HQ公司明确在本案中要求保护的是涉案TCT和LCT产品运行软件源代码的技术秘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的规定,原判认定上诉人侵犯HQ公司T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不当,法院予以纠正。

鉴于萝岗工商分局查实尚未有充分证据证明KH公司通过侵犯HQ公司涉案商业秘密获取了经营收入和违法所得,HQ公司未能提交对方因实施侵权行为所获利润的直接证据,综合涉案商业秘密在HQ公司和对方产品中的作用、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涉案产品的单价、经营时间以及HQ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及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诉人侵犯HQ公司T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等因素,以及上诉人非法获取L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后,只是将HQ公司的LCT机控制软件源程序使用在其组织生产的LCT机(半成品)上的事实,原审法院对赔偿数额酌定为250000元过高,法院酌定调整为125000元。

经审查,上诉人的其他上诉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的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穗天法知民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变更上述判决第一项为:陈文武、汪国平、林海志停止侵犯广州HQ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的L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变更判决第二项为:广州市KH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三被告共同向广州HQ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5000元。

专家点评

本案中,由于萝岗工商分局已经对KH公司实施了立即停止侵犯HQ公司商业秘密、将载有HQ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返还给HQ公司并销毁使用了HQ公司商业秘密的机器主板的行政处罚,HQ公司亦未能证明四被控侵权人还有侵犯HQ公司商业秘密的LCT产品,故对于HQ公司提出的要求KH公司停止侵权行为的主张予以了驳回。“停止侵犯权利”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最为常见的责任承担方式之一。但从本案来看,也并非任何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都适用该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那么,在适用“停止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过程中,都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xxx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要依法妥善适用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对于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在被起诉前或诉讼中已经停止侵权行为的,在事实认定中作出交待即可,无需在主文中再判决停止侵权。对于一些在诉讼中继续存在的特殊的侵权行为,也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平衡当事人之间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考虑执行的成本和可能性,对于判决停止侵权将导致执行结果明显不合理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适当加重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而不判决停止有关的销售、使用行为。对于停止侵权的生效裁判作出并采取执行措施后侵权人继续其侵权行为的,权利人可依法另行起诉追究其新发生行为的民事责任;经审理认定确属侵权人继续实施其经原判认定的侵权行为的,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见,在商业秘密案件中,也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适用“停止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要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原告的诉请

原告的诉请是法院得以审理和判决的基础。一般来说,停止侵权的适用应当依据原告的诉请,原告没有要求停止侵权的意思表示,法院自然不能判令停止侵权。但是依据原告的诉请并不意味着完全依照原告对于停止侵权的要求作出判决。一方面,原告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尽可能地扩张停止侵权的范围;另一方面,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理解问题,原告也未必能完全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达。此时,法院则应当在原告诉请的基础上做出停止侵权的具体判定,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应当在原告诉请的范围内,可以小于原告诉请的范围,但不能大于其诉请……

(二)商业秘密权利的合法和有效存续

商业秘密的合法、有效存续是法院得以保护的基础,也是停止侵权的目的所在。如果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权根本不存在或者已经丧失了存在的合法性,判令停止侵权,只会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异议。

(三)权利正在受到侵害或存在受到侵害的可能

原告如果在诉请中要求停止侵权,需要向法院证明要求保护的权利正在受到侵害或存在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在判决作出前已经停止,则没有判令停止侵权的必要。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在判决时已公开的,侵权人一般不再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但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导致公开的,可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四)侵权行为有停止侵害的可能

当事人之间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权衡也是判断责任承担方式的重要因素。如果停止侵权会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的极大失衡,或者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实际上难以执行,则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的具体情况进行利益的衡量,在采取充分切实的全面赔偿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等替代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不判决停止侵权行为。

对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

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适用“停止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这就需要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本身的发展情况,在权衡当事人之间以及社会公益利益的基础上对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综合的判断。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说,也应当根据案情的进展和自身的需要,在提供足够证据的基础上向法院提出明确的诉求,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商业秘密专项法律问题

1、保密措施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保密措施”。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本案中,自成立以来,HQ公司就制订了含有要求员工保守经营信息、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内容的《员工手册》、《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研究开发部管理制度》,()对入职新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教育等保密措施,法院认为,上述证据及事实综合起来足以认定HQ公司在本案中对其主张保护的TCT和LCT产品的运行软件的源程序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由于HQ公司没有充分证明KH公司通过侵犯其涉案商业秘密获取了经营收入和违法所得,也未能提交对方因实施侵权行为所获利润的直接证据,法院综合涉案商业秘密在HQ公司和对方产品中的作用、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涉案产品的单价、经营时间以及HQ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及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诉人侵犯HQ公司T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等因素,以及上诉人非法获取LCT产品运行软件源程序的商业秘密后,只是将HQ公司的LCT机控制软件源程序使用在其组织生产的LCT机(半成品)上的事实,认为原审法院将赔偿数额定为250000元过高,法院酌定调整为125000元。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十三篇

XXX有限公司:

北京市XXX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XX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X年X月X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XX,总价款XXXX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XX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XXXX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XXX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xxx合同法》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 元(大写: );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 元(大写: )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本律师函以传真(快递)形式送达。

特此致函!

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十四篇

律师函可以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大组成部分。

一、律师函的首部

律师函的首部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标题、函号和送达对象。

1. 标题

一个完整、规范的律师函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发函律师事务所的全称,律师函的主旨及律师函字样组成。这三个部分可以分三行显示,不要放在一行里面显示,否则显得标题太长,主旨不能突出,也显得不够美观。如,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关于A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返还保证金的,律师函。

实务中律师函的标题大多数都很简单,只有“律师函”三个字。这样的表述方式,不具体、不明确、不专业。标题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能够表达律师函的主旨,要让阅读者通过标题就能够清楚的知道发函人想要收函人干什么。

2. 函号

律师函函号的基本结构为:(年号)+发函律师事务所所在行政区划简称+发函律师事务所简称+法律文书的性质即律师函的简称+字第xx号。如,(201x)沪x律函字第xx号。关于第xx号一般有两种表达方式:1.按照律师事务所或发函律师的总发函的份数来编写。如,本年度的第50封律师函就可以表述成第50号。2.按照发函的日期来编写。如,201x年1月4日发的函可以表述成第201x0104号。这种表达方式的问题就是如果同一天发了多封律师函,就不太好管理了,而且律师函的最后落款本身就有成函时间。根据自己习惯选择方便的。

实务中很多律师起草的律师函根本没有函号的,或因根本不知道有这东西,或知道有函号,但不知道怎么编写函号。律师函没有函号,1.显得不专业。有函号给人感觉,好像像那么回事,能显示专业精神。2.也不便于文书管理。有函号查阅、管理起来很方便。

3. 送达对象

送达对象即接受律师函的机关、单位或个人等主体。为了表示对送达对象的尊重,送达对象要用全称,不可省略或用不规范的简称。当送达对象为个人时需在姓名后加先生或女士等尊称。

在送达对象中有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即到底向哪个主体送达律师函?如果在律师函中涉及到其他当事人的可以进一步加强律师函的威力。每个主体都可能有上级或类似的主管单位等能给他施压的单位或个人。分公司有总公司,子公司有母公司,挂靠单位有被挂靠单位,雇员有雇主等等不一而足。我们可以通过同时给这些主体发函来给对方施压从而使自己取得优势。当对方是大型组织和政府机构等时这种方法的尤为有效。在给法人等组织发送律师函时要同时抄送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主管领导。如,致:某某公司,并某某先生/女生。这样做通常都能刺激起对方做出有利于你的反映和回复。

二、律师函的正文

律师函的正文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委托声明、事实简述、法律评论和律师意见。

1. 委托声明

委托声明由委托来源及委托事项两部分组成。委托声明主要是向送达对象表明律师向其出具律师函的合法授权来源,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即委托人想让送达对象做什么或不做什么。

实务中有些律师函直接以律师本人受委托名义向送达对象发函,根本没把律师事务所放在眼里,因为他在委托声明中压根没提到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这样的表述是不符合律师执业规范中要求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的要求的。委托声明的规范表述应该为: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xx(以下简称“xx”)的委托,特指派本所xx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xx事宜出具本律师函。或者根据个人的表达习惯,把委托事项放在前面表述。

2. 事实简述

一封好的律师函应该在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及委托人陈述的基础上,通过有组织、有逻辑性对案件事实进行叙述,使送达对象相信你列举事实的合理性及真实性,并迫使其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行为。

事实简述部分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简明扼要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向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的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在充分的资料准备及法律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而律师在出具律师函时很多时候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的掌握并不充分。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律师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

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这样的字句开头

xxx湖都知道当事人给律师的信息很多时候都是经过过滤的,当事人经常告诉律师那些他们想让律师知道或自认为律师可能想知道的信息。很多时候他们并不说出全部事实,特别是那些他们认为可能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这样做是危险和愚蠢的,你花钱请的律师是来维护你的利益的,只有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可行的方案来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

如果你只是在听取了一方面事实而且还是经过加工的事实后就认为自己已经了解了全部事实而做出决定是非常危险的。为了规避风险,你得给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以免你的委托人所讲述的事实不是完全准确的,所以在列举事实的段落前可以这样开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

强调有利事实,最小化不利事实

出具律师函一方的好处就是可以组织对你的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如果事实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法律;如果情理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情理,总之不管优势是什么,都要在你的律师函中对它们予以强调和渲染。在强调有利事实的同时,要最小化不利事实。你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没有弱点的。

在事实简述部分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关于默认声明。

有些律师函在事实陈述的结尾还会加上一个默认声明:如,如果我们在最后期限前还没有收到您的书面回复,我们就假使与我们的委托人有关的事实都是准确和完整的。或简单的表述成:对律师函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最后期限前书面告知我方,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这样的表述单从法律上分析是有问题的,沉默作为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否则不能作为意思表示。简单说就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即使对方在最后期限之前没有回复也不构成对事实的认可。那默认声明是不是就不需要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默认声明是有它的实际效果的,可以给对方施加以压力,逼迫对方做出回复。

3. 法律评论

法律评论由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和法律分析两部分组成。在上一部分对事实进行简述之后,就得以事实为依据对对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评论。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是为了说明对方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法律分析就是通过对法律或合同条款的引用说明对方的行为是违法或违约的。为了增强律师函的说服力,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拿法律来说事了,依法服人。明确指出对方行为违法或违约的地方,再加上律师的法律分析,这样就更能使对方相信你的主张是可信的,是站得住脚的。

4. 律师意见

律师意见由需要送达对象做什么及不这样做的后果两部分组成。这部分就是“合法恐吓部分”。通过对对方需要承担责任的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分析之后,下面就得明确提出我方的具体要求了。这一部分是律师以专业语气告知对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律师意见部分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不要把话说满了

律师意见部分是整个律师函的高潮,要特别注意这部分“威胁性”的内容必须留有余地,不能把话给说满了,在用词的时候一定要为双方和解留下空间。不要过度丑化对方,这样只能使双方关系恶化,指出对方的不当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或违约就可以了,不要把对方说的跟王八蛋似的。在实务中有些律师函用语非常强硬,你看了就烦,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封律师函吗,大不了打官司。

为行动确立时间表

你发律师函的目的就是要求对方在一定得期限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所以你得为对方的行动确定时间表,并给出行动的最后期限。最后期限能促使人采取行动,随着最后期限的到来,压力会越来越大,必须做出决定,采取行动。

这里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给出的最后期限一定要短。比如,当你起草一封涉及合同违约的律师函时,建议违约方必须在xx日内承担违约责任,不然将予以起诉。你给出的最后期限一般不要超过10天,否则就没有效果了。你给予对方过多的时间将会减损最后期限的威力。时间带来压力,只有短时间才能造成紧迫感,这就是最后期限一定要短的原因。

警告如果不采取行动将要实施制裁

为了达到最大的效果,你应该在最后期限上加上制裁。如果对方不遵守最后期限,你要坚定你的立场让制裁予以执行。特别是在向非律师发送律师函时,除非你明确指出将要实施某种制裁出,否则对方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不采取行动的后果会是怎样的。

制裁部分要达到最好的效果就得全方位、多角度的表达,包括法律责任角度、商业利益角度、商业信用角度等等。如,可以向对方明示:如果我们不能在最后期限内得到您的回复,我们将以适当的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一旦提起诉讼你方将因此遭受损失,不但需要支付本应支付的费用,还需要承担违约金、诉讼费,商业信誉也将受损,甚至还需要承担律师费等。一旦对方意识到如果不能按照你的要求行动,将会遭受更大的损失时,就会采取更为积极的行动。

律师函正文最后不要忘记另起一段写上“特此函告!”。

四、律师函的尾部

律师函的尾部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律师函的寄送方式、附件、落款和联系方式。

1. 寄送方式

律师函的寄送方式就是在律师函中明确表明这封律师函是以何种方式寄送的。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这样能确保对方能收到律师函,万一对方否认收到了律师函,还可以让邮局出具对方已经签收的证明。通过EMS寄送能增强律师函的正式性及紧迫性,还能更好的保存证据。如果你知道对方的传真或邮箱,还可以同时以传真和邮箱的方式发送。律师函的寄送方式的规范表述,如,本律师函以特快专递及传真(注明送达对象的传真号码及收件人)的方式送达。或本律师函以特快专递及电子邮件(注明送达对象的邮箱号及收件人)的方式送达。

2. 附件

律师函的附件一般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法条、判决书等。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发函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说明你发送律师函的合法性。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律师函事实部分的叙述为真,并且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法条用以证明律师函提出的要求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书用以证明对方这种违约或违法行为,我方的主张已经有相关的判例予以支持,从而迫使对方按照我方的要求去做。当然具体附件需要提供那些材料,还要看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实务中很多律师函只有一份律师函,并没有任何附件,这样做很不专业。

3. 落款

律师函的落款具体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发函律师姓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等均不得署名)和成函时间。在律师函的落款处要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证明律师发函的合法性。发函律师的姓名要有印刷体和手写体(或加盖发函律师的私章)两种。有些律师的字迹非常潦草,所以需要印刷体予以确认。成函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注意将“零”写为“○”,而不是英文字母“o”或者阿拉伯数字“0”。实务中很多律师的律师函为图方便多用阿拉伯数字,很不规范。

4. 联系方式

律师函的联系方式包括发函律师的联系方式及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一般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发函律师的姓名、电话号码、邮箱、传真号码、联系地址和邮编等。这样方便对方可以有多种方式和我方取得联系。

实务中也有只写发函律师联系方式的,这样对方就可以直接跟律师沟通,律师再把沟通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委托人,这样律师的工作就有形化了。如果对方直接跟委托人联系,律师还得从委托人那获得信息,那就比较被动了。还有些委托人认为既然已经委托律师了就直接和律师联系就可以了,也怕自己说出对其不利的话。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十五篇

甲方:xxxxxx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了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xxx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摄影器材有偿租赁服务期间,参与并配合甲方拍摄制作业务项目制作过程中完成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影像制作设备中所有由甲方组织拍摄并制作的影像素材内容产权归甲方及甲方的项目客户所有。

第三条 甲方完成项目制作过程中的拍摄任务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组织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甲方确认影像素材完好无损后,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删除其摄影器材内所有甲方组织拍摄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条 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转存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不得私自将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内容以任何形式转让与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有偿使用乙方的摄影器材,使用完毕后须依照租赁合同支付租赁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的《摄影器材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摄影器材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防止侵权合同范文 第十六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事由: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因__________________一事。现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________事故的医疗费(含抢救费用)、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偿款已经包含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所规定应由责任方承担的所有赔偿项目,并已经考虑双方对事故发生所负责任。若各方在本协议之外还有其他的损失或费用,将视为各方自行承担,并自愿放弃向对方主张的权利。

二,赔偿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

1,支付时间:;除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支付的___________元之外,其余部分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分________次付清。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三,本协议为一次性解决全部事故损失和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赔偿费用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其他责任或索要其他赔偿费用。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者违约。否则,违约方除赔偿给守约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赔偿款总额30%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签订于甲方所在地。若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公平、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重庆泽学一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__________店吃饭期间因店内员工操控失误导致大腿被烫伤。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乙方治疗所需费用,同时积极并妥善处理与乙方的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现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伤害赔偿费用,故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一次性赔偿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因乙方人身损害所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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