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年分包合同简短一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12345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0_年分包合同简短二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平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商贸城 # ## #商住楼。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砌砖、打砼。
以项目部图纸面积为准65元/m2,(包括小型工具)甲方提供搅拌机,吊栏,其余自备(包括水池、支搅拌机、吊栏机、散水进户门踏步)
2、付款方式
每栋主体封顶,预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余款粉刷完毕付97% 注:验收合格后付清。
3、工伤一万元一下自负,一万元以上协商
4、工程质量:以项目部要求为准,如果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返工材料费,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年分包合同简短三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基础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及范围:
3、分包内容:
4、分包方式及价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以包干。
(1)
(2)
(3)
(4)
4.1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依据。
4.2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不包含税金。
4.3除包含了完成分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工器具等一切费用),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分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计量及支付:
结算方式:进度款和结算款以结算。
5。1、当工程量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作为进度款。
5。2、全部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依据甲方单位与乙方现场签认的合格汇总数量确认单经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汇总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一次支付剩余价款%,缺陷责任期满付剩余价款至%(扣除预付款及%的质量保证金)。
5。3、工程验收合格后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债务债权清理,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支付,不计息。
6、乙方进场施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7、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8、工程质量:
8。1、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经验的施工队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8。2、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9、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9。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9。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施工安全规定。
9。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9。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果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甲方
10。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0。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试验工作,及时提供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0。1。4、向乙方派出工地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
10。1。5、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甲方质量监督员受甲方工地代表领导。
10。1。7、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决算、支付。
10。2乙方
10。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提出改进意见(但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
10。2。2、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的作息时间、作业方式与甲方同步。
10。2。3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定期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
10。2。4、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保险。
10。2。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0。2。13、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若对各项管理办法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
11、索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12、履约及违约:
12。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8。1条的约定。
12。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2。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2。1。5、乙方出现严重的偷工减料行为,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2。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2。1。7、乙方将其分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3、工程保修:
13。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保修期为年,缺陷责任期为半年,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开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
13。2、如保修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合同解除
14。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4。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4。3、乙方将其分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分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4。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5、争议的解决:
15。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只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6、其他:
16。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16。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年月日
20_年分包合同简短四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凉州区发放镇贾家墩村#-#小康住宅楼
二、 分包工程范围及要求
凉州区发放镇贾家墩村1#-2#小康住宅楼(模板)分项工程 :
1. 范围:基础、主体项目工程所有的模板工程等需支模的全部分项工程、设计变更及模板垃圾现场清理。
2. 内容:从基础垫层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木模翻样;模板的配制、焊限位,止水片、模板安装、拆除;支模架的搭拆、穿墙螺丝杆的制作安装;模板的清理、上油、归堆、预留洞;预埋件的设置;圈梁、大马牙蹉边设置防漏条;预制构件支、拆模板;浇筑混凝土时的看护;炸模漏混凝土的凿除、清理;模板拆除后铁钉拨除、整理、堆放、钢管扣件归堆;进场材料卸车等定额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技术措施等内容。
三、分包工程期限和劳动力组织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周、月、季进度计划组织安排施工,不能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影响施工工期。
2. 主体施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屋面等全部完成)。
3.所有工作必须根据项目部月进度计划安排严格执行。否则将按本工程中所影响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
4.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工作量要求投入本工种人数技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若无故拖延无法按时完成工作量,要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条:工程承包单价、结算:
1. 凉州区发放镇贾家墩村1#-2#小康住宅楼总面积( ㎡).该工程所有钢筋工程按( 元/ ㎡)计算,总计( 元)。
2. 每层完工后由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 70% ,主体完工后(包括屋面结构)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评定验收,严格控制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未经验收达到规范要求的不能进入下道工序。若发现一处不合格点部位,须立即更正。
二、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模板的断面尺寸、水平位置、标高必须正确无误,如有差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模板的支撑必须牢固可靠,避免炸模现象,拆模注意混凝土的龄期和对混凝土成品的保护,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随意凿拆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 乙方必须严格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乙方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本工程的所有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上班必须戴安全帽。不带安全帽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二、 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在施工现场若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食宿;
二、 乙方宿舍必须打扫干净,领导要定时检查;
第六条:材料供应管理:
甲、乙双方经协商该合同所分包的工程材料按甲方材料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工程结算时统一扣除。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乙方要合理使用建筑材料,不能乱截成品材料,更不得在现场发生材料浪费现象。如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任何材料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施工机械及其他;
一、塔吊由甲方负责,保证供乙方日常使用;
二、由乙方购置钉子、铁丝、小型工具及加工机械等;
三、劳保及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雨鞋、手套、雨衣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在浇筑砼前,乙方必须将楼板上的模板材料、模板垃圾等清理干净;
第八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带闲杂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四、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大小便、私拉乱接电源、随便拆除临边防护、外架、生火、做饭、喝酒上班。
五、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打架、斗殴一次者罚款200--500元。发现打群架者罚款20xx--5000元,两次以上者勒令退场,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在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定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工作,因甲方造成的因素由甲方承担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如经协商解决不了得,可按以下解决:
(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发包单位:代 表 人: 年 月 日
承 包 人: 年 月 日
20_年分包合同简短五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3、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3.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3.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3.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大写 (小写¥ 元)。
3.4 由劳务分包人提供全额建筑业发票,工程承包人按工程劳务进度付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全额付清。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5、分包人义务
5.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5.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5.3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4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代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5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力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6、安全施工与检查
6.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军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6.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安全防护
7.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2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8、事故处理
8.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9、违约责任
9.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9.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9.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10、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0.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11、合同解除
1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11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2、合同终止
1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3、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办,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代理人:开户银行:
劳务分包人:(公章)
年月日:
20_年分包合同简短六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浙江 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工程外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局对本合同发包方的授权委托,对 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造价
1、工程名称: 码头 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南岸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为该工程业主结算支付价的94%(甲方收取5%的上交公司管理费和1%的企业所得税)。
6、乙方承担费用: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②按甲方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以3人计)向甲方上交工资附加费;③甲方为施工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现场办公费用; ④竣工资料整理、验收移交、结算催款等发生的费用;⑤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所有税金,包括合同印花税、公证费等)。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 1 套及有关施工文件(甲方留施工图纸2套用于施工管理,竣工图由乙方解决)。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4、负责同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商、签证等一切工作。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乙方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做好施工一切准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3、遵守政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拟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对本方职工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一切与设计、监理、业主的书面联系均须通过甲方,由甲方负责联系。
5、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按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8、乙方应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20xx 年 9 月 1 日开工,到 20xx 年 3 月 18 日完工。
2、主要阶段控制进度要求: 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预应力方桩打桩及水上灌注桩的施工。
3、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当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进度;当主体工程连续14天达不到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平均日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在现场的设备、周转材料无条件留下。并对已完工程按单价(或总价)的80%结算。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完工验收。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其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业主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设计、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做好质量的检验(三检制程序)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重大事故的处理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的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否则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处理,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产生的相关费用。
7、其他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 安全施工
1、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 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伤及伤亡事故发生。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经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工程量的确认。业主确认的工程量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工程量。
3、工程价款的申报:乙方于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及中期支付证书报甲方(每月25日为统计工程进度截止日),由甲方在2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条件后由乙方将竣工决算资料报甲方,由甲方在10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
4、工程价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的月进度工程款结算,在甲方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后5天内办理;甲乙双方的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业主的竣工决算经审计、批复后的10天内办理。
5、工程价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后5天内同比例支付给乙方;月进度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后5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为按收到款推算出的工程款的94%,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质保金、退还工程预付款、业主或甲方代付代扣款(如有)、罚款(如有)等;竣工决算后的余款及质保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的10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度按双方竣工决算而定,如业主分期支付,甲乙双方也按此比例办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不得突破甲方已收到业主工程款的94%。
6、工程质量保修金。业主扣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乙方承担,在业主退还甲方后的10天内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其材料价格风险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调价。
2、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规范要求采购,接受甲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指导,并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复验报告,对材料的质量负责。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及时提交试验资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乙方委托外单位进行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等,确需由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时,甲方对订立合同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和协助乙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按约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出现设计变更,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3、出现设计变更或业主、监理现场指示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时,乙方应在5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由甲方整理后上报监理、业主核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一旦发生,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同时对乙方处以所拖欠工资总额3倍的罚款。
2、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当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工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可以建议更换人选,乙方应考虑甲方意见,并作相应的调整。
4、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元/日 的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1%,从工程款中扣除。
6、安全处罚:死亡一人,乙方交纳伍万元违约金;重伤一人,乙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7、在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承包能力、乙方对甲方发出指令的执行程度和态度等,作出终止合同、更改施工队伍的决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滞后等原因造成甲方声誉受到影响或业主、监理单位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发出书面指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5~20万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 乙方必须是甲方的工程合格供方,并服从甲方管理。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交94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自负。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年分包合同简短七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该分包合同的签订,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桂康酒厂陶坛库区2
二、 工程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乡
三、 分包内容:模板安拆(乙方自带模具及管件)
四、 开竣工日期:
五、 分包单价:40元/m2(按模板展开面积计)
六、 计价依据:按双方商定
七、 工程款支付形式:工完一个月内
八、 工程质量:根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及技术交底组织验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材料浪费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九、 安全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 生活管理:住宿由乙方自理,工地内严禁随意大小便。
十一、 材料管理: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到限额领料,对材料浪费及不合理使用超出的,由乙方负担,工地内,随时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 施工机具: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三、 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需要材料及时提出计划。
十四、 违约管理:乙方分包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经检验不合格,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 附则:
十六、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年分包合同简短八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承包单价:详见明细单。
第六条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承包形式:
第八条 工程结算
8.1 按照乙方中标单价及费用按实结算,中标工程项目未含盖的子目,按甲方结算直接费单价结算。
8.2 双方确认的价格中已经包含税金。
第九条 工程质量
9.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
第十条 安全生产
10.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
10.2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10.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10.4 现场电气焊动火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10.5 所有工程施工中应购买的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财产和机械设备保险、第三方人员生命财
第十一条 生活管理
11.1 严格按照甲方《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执行。
11.2 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
11.3 乙方工人的所有证件(如暂住证、劳务证、操作证等)由乙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自理,工人应持证上岗。
11.4 乙方需严格约束其工人的社会行为,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及其当事人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承包总价5%~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施工机具
12.1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临时设施、临时供电供水设施由甲方负责。
12.2 如需租赁大型施工机具及施工辅助设施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2.3 所有机具、设施的使用、维修、保养以及耗材、附属易耗品均由乙方负责。
12.4 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现场管理
13.1 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3.2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3.3 乙方须处处维护并建设甲方公司形象,所有形象建设必须符合投标书规定和甲方公司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穿戴公司统一工作服(工作服的成本价有乙方承担),不得穿拖鞋,不得随地大小便(包括痕迹和气味),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带电工具、设施不得有导电体裸露现象。
13.4 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基本整洁,材料堆放有序。现场必须日日清扫,垃圾集中堆放,三日必须清理一次,特殊场所还要做到日日清、时时清。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13.5 对工程的追加、索赔、变更、点工等签证文字资料的搜集必须准确及时。否则,因工程验收不及时或资料不全、质量原因等造成的工期延误、返工损失、协调与质监部门的费用开销由乙方承担。因签证资料不齐导致甲方无法结算该部分的工程款,其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设计失误导致的变更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13.6 如遭业主投诉,第一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罚金;第二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0%的罚金;第三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5%的罚金;超过三次或业主要求,乙方必须由现场清退,由此乙方不但要赔偿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以工程承包总价为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保证金抵付。
第十四条 施工进度
14.1 乙方要以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约定工期为基准,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自行制订进度计划,严格遵守,保证工程工期,工期以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为准。
14.2 因业主原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断电停水、签证不及时、业主资金不到位、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必须有业主认可签字的文字资料方可予以支持,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违约金。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的时间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付款办法
15.1 一般情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及业主实际支付状况而定,实行申报制。
15.2 签订合同十天内付工程款的 %。 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格的 。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全部付清。
第十六条 售后服务
16.1 乙方对施工工程必须保修一年,终身服务,工程竣工12个月内,按保修制度对工程进行回访不
得少于5次。
16.2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保修责任及保修费用。在接到通知后,太仓市区1~2小时内,乡镇3~4小时内,苏州地区24小时内,外地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往查看,了解情况,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部位后即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并报告甲方,取得谅解,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维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将加班加点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如乙方两次检修仍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修,所需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次未予以检修质保金不予支付。
16.3 在保修期外,如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同保修期内的时间规定派技术人员前往检查了解情况,提出合理的维修计划,并按甲方所要求时间维修,收取人工费。
16.4 售后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妥善、不根治或售后服务遭投诉均属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17.1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一手资料,并予以保密。
17.2 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工程量数据和材料人工价格资讯,并协助甲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7.3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业务洽谈,并予以保密。
17.4甲方以往工程的维修保养,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随时配合。
17.5甲方公司建设需要乙方帮助解决事宜,乙方应义不容辞。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如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
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
18.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8.3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分包工程承包总价5%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8.4 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乙方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不得拖欠其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给乙方工人。
18.5 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违约金额为工程总造价10%,如违约罚金不足以偿付对方或偿付无法实施,甲方可追诉到其公司。乙方追诉到其个人乃至其直系亲属。
第十九条 附则
19.1乙方通讯地址为: ,以上通讯地址视为乙方法定地址,认为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件均视为已送达乙方。
19.2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9.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章)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