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协议合同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层第 号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于个人居住使用,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付租金方式为每月一次现金支付,租金交付时间为每月1
日前,超过3天不交租金,则终止本协议。上述租金收取由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三、租赁期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小区管理,若发生违法违纪或造成人为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卫生费、物业费、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注:水费、电费每人每月限额使用30元以内,
超额部分按居住人数平均摊交),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住房调整,不得私自占用未使用的房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容留他人过夜居住或作他用(只准许乙方自己居住使用,不得转租他人)。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重大损坏的,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六、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清理房间内外环境卫生,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退房,否则视违约给予经济处罚。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租房协议合同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成都租房协议合同三
甲方(房 主):
乙方(承租人):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为每年(大写)元(¥ 元整)。
三、租金每 付一次(即 月 日前交清 的租金)。
四、乙方租住期间自行交纳水费、卫治费、暖气费等,乙方在租期内如需使用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自理;另产生的其他缴费项目与甲方无关的,乙方自理。
五、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500元人民币),做为水费、卫治费、暖气费以及违约的抵押金。
2、保证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4、协议终止乙方不再续租,甲乙双方核算结清各项费用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六、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 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4. 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5.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七、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 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 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 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
6. 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 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 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9. 转让交接,水、电、暖气、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如当期租房市场价格有较大浮动,甲乙双方协商做合理调整,如甲方提出的合理调价方案乙方不予认可,甲方中止乙方续租。
2. 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 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提供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 即日生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