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合同条款空调采购公告一
甲方: 公司(需方)
乙方: 公司(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设备及安装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验收合格前该货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验收后归甲方所有。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臵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清点,清点后由乙方进行安装,在安装完毕且经乙方验收后,方视为验收合格,由甲方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1、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2、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应能为甲方提供紧急维修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
3、对所有空调每年至少进行1次免费保养,并确保空调的制冷、制热效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按甲方议定的货物采购清单及单价,本合同货款总金额为 万元(大写: 元)
2、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前,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双方签署的《质量保证协议》并不影响本合同第11条、12条的效力。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5000 元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双方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空调采购合同条款空调采购公告二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定,就甲方采购乙方海尔空调,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与规格:
二、数量和价款
三、付款方式
1. 从签合同起,甲方付给乙方订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2. 货到甲方指定地方后再付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3.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乙方23500元(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4. 乙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税务费用由乙方承 担。
四、安装
1.在榆次区范围内空调安装运费全免。
2.超出榆次区范围内运费由甲方承担,安装免费。
3.空调自带3米长连接管,在安装过程中加1米加100元,挂架免费。
五、供货期限
从签合同起,20天内到货。
六、售后服务承诺
1.整机六年保修(免费)
2.保修期过后终身维护,只收材料费,不收工本费。
3.处理结果100%进行回访。
4.如遇空调有故障时,接到报修后市内30分钟内准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必须修复(除等配件原因外)
七、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如期支付货款,则从逾期之日起以未付金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应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按每日5%的违约金支付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空调采购合同条款空调采购公告三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1、设备情况:
2、安装工程概况:
3、工程地点:
4、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______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加洽商价款。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3、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计工程总价款的______%)。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计工程总价款的______%)。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______日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______%。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______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空调内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______%。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______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______年(即______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订合同予以确定。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空调采购合同条款空调采购公告四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2、 安装工程概况: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
(1)工程地点:
(2)预计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3)预计竣工日期:与装修同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为不含税
4、乙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5,乙方将空调安装完毕后,室内机可以出冷或热风后,甲方付清全款,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7、甲方未将全部货款付清以前,其采购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全部货款付清后,其所有权实时转移归甲方所有。
8、甲方未按期付清货款前,所采购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将标定物进行合法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保留其所有权,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如发生纠纷由乙方选择诉讼地点。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3、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空调机器设备保修12个月,管线系统保修期为 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空调采购合同条款空调采购公告五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__)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空调采购合同条款空调采购公告六
甲方: 公司(需方)
乙方: 公司(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设备及安装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详见采购清单
以上产品总金额 万元(大写: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验收合格前该货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验收后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臵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清点,清点后由乙方进行安装,在安装完毕且经乙方验收后,方视为验收合格,由甲方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2、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应能为甲方提供紧急维修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
3、对所有空调每年至少进行1次免费保养,并确保空调的制冷、制热效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按甲方议定的货物采购清单及单价,本合同货款总金额为 万元(大写: 元)
2、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前,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双方签署的《质量保证协议》并不影响本合同第11条、12条的效力。
第九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5000 元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双方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空调采购合同条款空调采购公告七
乙方:
1.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优先顺序依次如下:
⑶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经济文件
⑷ 投标书及其附件
1.2 如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及双方理解上有歧义,乙方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与甲方协商解决。
2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数量及规格
2.1 主机设备
以上设备详细型号、技术规格、标准及有关说明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本设备将安装于天津津南区双桥河镇小韩庄村华盛寺工地(以下简称“华盛寺工地” )。
2.3 本设备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设备抵达前3天通知甲方)。
2.4 联系及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通知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双方确认具体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邮寄地址: ;
乙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地
址: ;
3. 价格
本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共计: 元(大写: 元整),以上货物(按照本合同2.1款所列明的规格型号及全批数量)运往并运到 项目施工工地,包括一切设备价、营业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脚手架费、调试费、现场操作人员培训费等。
4. 付款方法
⑴ 合同签定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为工程预付款;
⑵ 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工程进度款;
⑷ 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开具分项工程验收完工之日开始计算。
5.设备基本要求(详见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5.1每台机组出厂前都应进行整机全性能测试和运行试验,提供报告和部分性能曲线,其中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相应技术性能参数不得低于5%。
5.2 额定工况下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按投标报价的图纸要求,图纸设计完成后需要经过甲方认可。
5.3机组颜色按厂家标准样本提供。
6. 权利、质量、服务保证及附随服务
6.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货物是制造厂家采用最新技术,最好工艺,最优质的、全新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型号、质量的产品;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无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对合同项下设备拥有无任何权利负担的完整物权;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设备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侵权起诉。
6.2如果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设备缺陷通知后5天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安装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还须提供本设备所有的相关技术资料和使用操作说明,其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采购总价中。
6.4在全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时,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并配合安装单位对系统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联合运转,调试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正式将设备转交给甲方。
6.5设备质量保证(保养)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对全部空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保养)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维护义务不因设备安装的物业权利人的变更而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响应设备安装的物业的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人提出的维护要求。
6.6保证(保养)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如需更换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毕;如要更换笨重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天内更换维修完毕,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将按每次20xx元进行处罚。
6.7在质量保证(保养)期内,乙方免费并及时向甲方供应一切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磨损的设备零件。但属人为造成的事故和不正当使用引起的零、部件损坏而而需更换零、部件,甲方应支付材料费。
7.货物的验收
7.1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2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或货物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