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物业服务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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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3 10:21: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物业与保安的合同物业保安合同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承包期限

一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二、承包内容

物业小区及木材市场的秩序管理及消防管理。

三、承包的工作内容、标准及奖惩措施。

质量奖罚标准表(表一)

质量奖罚标准表(表二)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安部工作必须服从公司的绝对领导,在遇到自然灾害和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听从公司的统一指挥。

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按照承包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 乙方违反标准,甲方根据《质量奖罚标准表》,给予乙方经济处罚,罚款从乙方交付给甲方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3、若乙方工作质量能够完全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年终奖励甲方人民币1000—20xx元。

3、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更衣室、办公用品、服装警戒等。(见附表)

4、甲方向乙方提供年承包费98400元,按每月8200元发放给乙方,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800元,春节加班工资800元(春节期间需保证每班6人),共计10万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风险抵押金(人民币)5000元,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在公司联合检查中违反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连续3次严重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风险抵押金,并终止合同。

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乙方要全力配合,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 3、乙方自行聘用保安员,人员工资及工作安排由乙方自主决定,但乙方聘用的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到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注意安全工作,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用甲方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金为聘用的保安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不办理保险而发生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风险抵押金。

5、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工作,熟练掌握消防知识,熟练操作消防设备,随时防止火灾隐患的发生。

6、办公用品损坏按原价赔偿,保洁用品无偿领用,但需要以旧换新。

7、继续执行公司今年4月份制定的保安部各项规定。

8、乙方工作中对业主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物业与保安的合同物业保安合同二

住 址:

联系电话:

服务方(乙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区域、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为:

1、合同期限为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日30日前,甲方若有意终止保安服务合同,须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逾期未能书面告知乙方的,且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合同自动延续前款约定的1个合同周期。

3、合同终止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终止日及以前所有未付的保安服务费。

三、保安服务人员定员及每日/班次人员配置

(一)保安服务人员配置人数为: 1 人。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月休 天。

(三)甲方若需要为服务项目增加保安服务人员,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务费数额及构成

(一)保安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数额为:

保安月服务费总额为: 贰仟伍佰圆整(¥2500元)

保安年服务费总额为: 叁万圆整(¥30000元)

其中保安队员 2500 元/月/人。

(二)保安服务费构成: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含保安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保安器械(对讲机、橡皮棍、强光电筒、保安服装和标志标识等)。

五、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收费凭证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月15号前支付给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甲方以现金方式或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提供收据给甲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

2、监督、检查保安员的表现情况,对违纪的保安员,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必要时通知乙方予以调换。

3、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提供执勤服务等履行保安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电风扇、取暖器等),并确保服务区域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4、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需要乙方保安员执行的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5、乙方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甲方有及时处理的义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6、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双方约定的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或其它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7、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财产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培训派驻的保安员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提交的书面的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2、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的,乙方确认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

3、培训派驻的保安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甲方,并协助处理,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为保安员配备全国统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

5、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

6、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对保安员进行轮岗调换,但应征询甲方意见。

7、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了解甲方对保安服务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建议,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及时提供给甲方。

8、加强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安防服务和秩序维护工作,预防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9、乙方人员应对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10、乙方应当为派驻的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七、工作要求

1、派驻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政审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受过正规训练,着装上岗,佩戴标志,按服务作业要求和标准按照甲方合理要求进行服务与管理。

2、区域内实行值班、登记、门禁、巡逻制度。

3、派驻的人员必须认真维护甲方管理区域内的正常公共秩序,运用各种合法手段保证秩序维护区域的财产安全。妥善处理管理区域内的其它突发事件,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仪容、仪表、礼仪、着装、言谈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要求;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5、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不发生损坏和丢失,性能良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设备。

6、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实施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7、制止捡、收垃圾人员、闲杂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维护区域。

8、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八、其他约定

(一)在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安服务方案》所列的范围内,因乙方的保安员在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甲方财物损失,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任何一方得知损害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对方。警方未到现场勘察取证之前,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现场。

(三)包括但不限于因下列情况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战争、火灾、台风、暴雨、雷击、暴动、骚乱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财产损失的。

2、他人持枪支、刀和棍棒等凶器侵犯服务区域;甲方债务民事纠纷;甲方人员自盗造成的财产或经济损失。

3、无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事故;甲方自行盘点发现财物缺少等。

4、私人物品及财物保管不慎造成失窃或损失等。

(四)甲乙双方对在合作中获知对方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有权机关、部门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文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

(五)甲乙双方人员离职,或双方合同到期(包含违约)对方公司六个月内不得录用该人员。

(七)向对方发送的与本合同约定、变动事项有关的书面文件、材料,须交对方办公室、综合部或财务部签收。书面文件、材料自签收日生效。

(八)甲乙双方住址或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变更信息导致另一方无法发送信函的,视为对方已知悉信函内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尽信息变更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九、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所签订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约定事项履行义务或单方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三)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务费的,须按应付服务费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所欠服务费和滞纳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四)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仍履行职责时,合同条款仍然生效,但双方应及时协商订立新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则

(一)本合同若有任何条款与法律对照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款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影响。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物业与保安的合同物业保安合同三

劳务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为确保运营线施工安全,防止已施工完毕的接触网线材被盗,根据工程需要,将西格二线护线工作交由乙方组织的保安队伍进行看护,形成劳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保安项目及包价。

1 保安项目:西格二线工程接触网所有线材及设备。

2 负责区段:

3 劳务工期:依照上岗时间确定,直到所管区段送电为止。

4 劳务人员及单价: 夜间按每3公里2人进行人员安排,每人每天80元。

第二条:保安要求

在负责保安期内乙方的保安队伍要服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遵守《巡视护线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没有派出保安,未安排巡视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造成损失情况给予罚款。乙方连续2日自行停止巡视,视为单方中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不付己完劳务款。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铁路附近施工的安全规定,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铁路知识以及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甲方负责发放防护背心及照明设备。其它防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3 甲方在现有架线区段的情况下,如有增加需每日中午提供当天的架线区段和公里数。

4 甲方应随时对乙方保安巡视进行督查,如发现违章问题,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同时按照《护线巡视制度》视情节进行处罚。

5甲方负责远处统一出工接送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要结合铁路附近巡视护线的特点,每天上岗前对其保安人员进行点名和安全讲话,确保人身安全。

2 乙方每夜应对管辖区段的护线巡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巡视护线制度》执行检查内容。

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日提供的架线区段和要求的保安人员,增加足额保安人员到新的管段。

4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不论任何原因、任何地点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行车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处理,自负责任并承担其费用。

5 乙方的吃、住、等生活问题及队伍的管理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行解决巡视所需用具、水、电、油及其他设施。

6 乙方负责保安期间与相关单位协调并自负相关费用。

第七条: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

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办法:每月初根据乙方的考勤人数和天数,对照甲方的记录,汇总发放。

第八条: 清算以保安工作完成,以乙方实际劳务工作量为准,并附国家正式发票。

第九条:本合同的附件《护线巡视制度》和本合同的条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条:1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 负责人: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与保安的合同物业保安合同四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月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岗位需要和乙方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安排乙方到驻勤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规定的守护、巡逻、押运、技术防范等任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维护驻勤单位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 乙方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批准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特殊原因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安排。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原则上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甲方依法支付加班加时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累计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限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施办法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职业技术等级、岗位、绩效、工作表现确定和定期调整乙方工资。

乙方每月综合工资标准不低于x元,货币工资标准不低于x元。

乙方货币工资标准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每月xx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工伤的伤病假工资、医疗待遇以及相应抚恤等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统一安排住宿。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断改善乙方的福利。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配发统一的保安制服和必要的防护器具。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健全保安工作规范,组织乙方进行文化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娱体育活动。

七、职业要求与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如实准确地向甲方提供与签定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纪律、执勤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法律、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作风纪律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益的集体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和驻勤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和驻勤单位的声誉。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爱护公物,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

八、双方协商的其他内容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提出并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驻勤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出现,本合同即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满,但乙方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续订本合同。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一)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五)甲方发生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等情形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甲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发给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患重病的不低于50%,患绝症的不低于100%。因乙方隐瞒病史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情况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甲方将视情节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当履行保安职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甲方不依法支付工资的争议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第四十条 乙方因非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纪律、职业规范和规章制度均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物业与保安的合同物业保安合同五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一、保安服务内容

二、甲方聘用保安员数量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2、服务起止时间自月日起至年

四、服务地点:

服务地址:

五、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保安服务费

每月每人合计人民币:人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2、 保安服费实行(预、后)付制按 支付一次,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 。

4、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保安人员保险费(工伤、医疗、意外):

每人元,元人民币(大写):

六、工作时间

1、保安员每周工作时间和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遇有抢险救灾的特殊情况不受本条款1、2款限制;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凡不直接参与乙方保安员内部管理、勤务安排兵力调配和探家休假的安排工作。

2、 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赔偿责任。

3、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免费提供保安员的食( )、宿( )。

5、 甲方协定保安员食宿、交通费用标准为:

住宿费: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计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伙食费: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计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交通费:每人每月 元, 人合计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权利和义务:

2、 乙方负责替甲方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相关福利费用,配发北京市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

4、 乙方负责保安员上岗时间、班次的安排和休假调配工作;

7、 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8、 乙方应保证双方确定的保安勤务岗位不空岗;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提出异议,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认定服务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有关条款需修改、删除或形成附件,必须使用与填写本合同同色笔迹在以下补充条款填写处详细注明,否则无效(如无填写内容必须注明“无补充内容”字样);以下补充条款共计 条。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物业与保安的合同物业保安合同六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

第一条、秩序维护服务的内容

1.1乙方为甲方提供秩序维护员,对双方确认的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 ]实施安全保卫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

1.2.1维护好甲方单位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和财产安全;

1.2.2负责对突发事件的预期处置或报警;

1.2.3完成甲方赋予的与秩序维护工作相关的其他任务。

1.2.4

1.3乙方的秩序维护员24小时在岗值勤;

第二条 秩序维护的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甲方聘用乙方秩序维护员服务项目如下

区域:___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月):_______________

费用(元/月):_______________

费用(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

备注:以上费用为含税价,且含餐费,费用采取月度考核按实结算。

第四条、

3.2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每月以支票方式结算,当月依据月度考核结果按实支付上月服务费用。乙方应在要求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3.3甲方要求乙方秩序维护员超过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应在本合同服务费标准之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时工资。

3.4如应甲方要求增加秩序维护人员,如紧急情况下,由甲方区域负责人先向乙方予以电话通知,后以书面联系函进行费用结算确认。若增加人员加班天数不超过10天,则人员加班费用按安保[ ] 元/人/小时进行支付;若增加人员加班天数含10天及以上按实际天数支付。

项目区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4.1甲方权利及义务

4.1.1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秩序维护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秩序维护员。

4.1.2甲方应为值勤秩序维护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通讯技术设备。

4.1.3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4.1.4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秩序维护员的工作,对秩序维护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秩序维护员的合法权益。

4.1.5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1.6对有重大贡献的乙方秩序维护人员,甲方应当给予奖励。

4.1.7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人员进行政治审核。

4.1.8甲方有权依据《外判单位综合考评表》内容对乙方的服务费用进行相应奖罚。

4.2乙方权利及义务

4.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4.2.2乙方负责秩序维护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4.2.3乙方负责秩序维护员的政治审核工作,要求对所有入职项目人员必须符合甲方政治审核要求。

4.2.4乙方对秩序维护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2.5乙方负责支付秩序维护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

4.2.6乙方负责秩序维护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

4.2.7乙方秩序维护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4.2.8乙方对所签收的甲方物品负保管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4.2.9乙方派驻人员如请假,乙方应调配其他人员顶替,人员更换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

4.2.10乙方全责承担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工伤、事故、伤害、死亡等相关一切事宜)、侵权、索赔等责任,乙方必须保障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作业。

4.2.11月度考核: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参照甲方品质部月度考核结果,由甲方项目完成对乙方月度工作考核工作,并填制《外包业务[ ]年[ ]月综合考核算项目分类及明细表》。

4.2.12乙方需及时支付秩序维护人员的薪资福利及有关劳保费用;乙方用工人员在项目上产生的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其员工进场前办理好相关保险。

4.2.13乙方派驻人员年龄为 18周岁-[ 根据各项目实际需求填写上限 ] 周岁,若派驻人员年龄不再此范围内派对,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如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此类人员,则立即清退,并且乙方需在三日内补其缺员人员,否则扣除当月考核费用100元/人。

4.2.13乙方需在合同期内提供项目实际所需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初级及以上),甲方予以支付首次培训费用4050元/每证(甲方需提供培训费用正规发票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甲方将以此为依据予以支付),如乙方所持证人员离职,乙方必须保障项目实际所需消控证数量。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5.2如甲方与大业方合同终止,本合同即自动终止,双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每月秩序维护服务费总额的30%违约金。

6.2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3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七条、其他事项

7.2甲方不得直接向秩序维护员布置秩序维护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任务,秩序维护员有权拒绝执行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客户单位不得因秩序维护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7.3在合同期内,因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和各种缴费标准的提高,甲方应按照国家政策对秩序维护服务费作出调整。

7.4秩序维护人员在执勤期间,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财产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按《民法典》第109条规定协商解决。

7.5秩序维护员在执勤时,属职责范围内发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应及时保护好现场,汇报甲方和派出所。经公安机关侦察认定是秩序维护员工作失职所造成损失的(不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古董字画、邮票等不属于甲方的物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参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6因甲方单位技防、物防、人防实施不到位,经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属甲方本单位工作人员监守自盗,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7 甲方指派秩序维护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秩序维护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附则

8.1双方可对本合同之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条款本意。

8.2本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未规定之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4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8.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8.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9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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